3月21日
寧夏網警發佈
“淨網2020”專項行動
第一批行政執法典型案例
1.韋某非法獲取、出售、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案
賀蘭網警工作發現,賀蘭某小區售樓部韋某利用職務之便,非法出售小區業主個人信息222條給裝飾公司,用於該公司推銷裝修業務。
賀蘭網警依據《網絡安全法》第四十四條、第六十四條規定,對韋某沒收違法所得1100元並罰款3000元,對該裝修公司罰款3萬元。
2.翟某某非法獲取、出售、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案
沙坡頭網警工作發現,網民翟某某通過釣魚網站非法獲取大量公民個人信息後,將公民姓名、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聯繫電話等個人信息出售獲利。
沙坡頭網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四十四條、第六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對翟某某處以行政罰款14萬元。
3.銀川市某醫藥公司不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案
興慶網警工作發現,銀川某醫藥公司開發的一款APP涉嫌違規採集公民個人信息。
經核查,該醫藥公司開發使用的“XX網上藥店”APP,在收集註冊用戶個人信息時未進行明示。
興慶網警依據《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一條、第六十四條規定,對該醫藥公司予以責令改正、行政警告並罰款2萬元。
4.中衛市某科技公司不履行國際聯網備案義務案
中寧網警工作發現,中衛某科技公司網站未履行國際聯網備案義務,2019年4月,中衛網安向該公司下發《網絡安全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其在限期內進行國際聯網備案,該公司逾期仍未整改。
中寧網警依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對該公司予以行政警告。
5.石嘴山市某賓館不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案
大武口網警工作發現,大武口區某賓館提供公共無線上網服務,但未按法律要求落實無線接入安全技術保護措施。
大武口網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對該賓館予以責令限期整改並警告。
6.平羅某工廠不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案
平羅網警工作發現,平羅某工廠門戶網站未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導致其門戶網站遭受攻擊破壞。
平羅網警依據《網絡安全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給予該工廠予以責令改正並行政警告。
7.平羅縣某電影城不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案
平羅網警工作發現,平羅縣某電影城因安全責任意識淡薄、人員和管理制度以及技術防護措施嚴重缺失,導致多部新映影片被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盜錄並通過網絡傳輸獲利。
平羅網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二十一條、第五十九條規定,對該電影城予以責令限期改正並警告。
8.吳忠某公司不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案
利通網警工作發現,吳忠市某公司未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絡系統存在重大風險隱患且未按要求整改。
利通網警依據《網絡安全法》第二十一條和第五十九條規定,給予該公司主管領導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對該公司予以1萬元罰款。
9.固原市西吉某供熱公司
不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案
西吉網警工作發現,固原市西吉某供熱公司未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相關係統未進行網絡安全定級備案、機房建設不符合標準、業務終端及服務器未加固等問題,存在重大安全風險隱患。
西吉網警依據《網絡安全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和第五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給予該公司責令限期整改並行政警告。
10.中衛市某局不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案
中衛網警工作發現,中衛市某局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落實不到位、管理制度和技術防護措施嚴重缺失,導致本單位網站遭受攻擊破壞。
中衛網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第二十五條和第五十九條,對該單位予以行政警告。
寧夏網警將繼續加大對各類網絡亂象整治力度
積極回應群眾關切
加強網絡空間治理
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環境
記者:石永磊 劉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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