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3、人類的靈魂-生命信息觀念


L3、人類的靈魂-生命信息觀念

在人類的靈魂觀念中,說明了宗教、哲學、網絡與科技界對人類靈魂的認識,沒有統一的靈魂觀念,更沒有確切的靈魂概念,只是說明了靈魂的存在,靈魂是主宰和調控人類生命活動的;在人類的生命信息觀念中,說明了現代科技界對人類生命信息的認識,認為生命信息是主宰和調控人類生命活動的。這兩種說法都是對的,所不同的是:“靈魂”論者是站

在歷史水平上認識人類生命的,“生命信息”論者是站在現代科學水平上認識人類生命的。

那麼,“靈魂”與“生命信息”是什麼關係呢?

1、“靈魂”與“生命信息”的關係:

靈魂觀念雖存在時間很長(約五千年~五萬年),但觀念模糊不清,因此才出現了許許多多的說法,沒有認知並抓住人類生命的真諦。

“生命信息”觀念雖提出得很晚,但觀念較為清楚、準確,抓住了人類生命的真諦。

當然,“靈魂”和“生命信息”都是主觀世界(大腦)的產物。“生命信息”是人類的生命特性在人大腦(主觀世界)中的準確反映,“靈魂”則是人類的生命信息在人大腦中的不準確反映。而“神”、“鬼”則是人大腦思維的虛擬反映,即根本沒有的事物。生命信息與生命特性的對應關係不是100%,這和生命電磁波傳輸與大腦反映有關。人類對於生命信息的認識,肯定也不是100%。隨著人們所處的社會環境、階級立場與意識形態的不同,則這一認識也不同,各種各樣,如“靈魂”就是其一,神、鬼等也是。

不過,“靈魂”論者與“生命信息”論者有一定的一致性,皆承認人類生命由兩部分組成,一者說是由肉體與靈魂組成,另一者說是由肉體與生命信息組成。乍看起來,二者說法不同。其實,二者說的是一回事。首先,對人類身體的認識是相同的,都是“肉體”。其次,靈魂與生命信息對人類身體的意義也是相同的,都是主宰與調控作用。人類身體不可能同時具有兩個主宰者與調控者,只能是一個。那就是說,靈魂與生命信息是同一事物,只是叫法不同而已。

子細想象,“靈魂”與“生命特性”有一定的相像性。在宗教、哲學、社會和民間中,對“靈魂”常表述為“非物質”、“一束光”、“一縷煙”、“一縷雲”、“一口氣”、“一陣風”、“遊蕩”、“飄飄然”等形象說法,這畢竟是古今中外人類的觀察現象,雖然形容不夠準確,但也有很大的比擬性。“靈魂”、“生命信息”都是影像信息,“靈魂電磁波”束與生命電磁波束或生命能量束一樣,悠悠盪盪、傳播來傳播去。人在死亡時,釋放的“殃”即像“光”又像“氣”,其實就是靈魂電磁波束(生命電磁波束)。

子細研究,“靈魂”概念與“生命特性”概念有一定的相似性。 所謂“靈”者為“神”、“命”,有命為生,稱為“生命”。所謂“魂”者為“精神”、“情緒”,就是“精氣神”,精氣神為生命的特性(特質、性質)。這樣,“靈魂”就是“生命特性”(生命信息)。

“靈魂”畢竟是舊概念,“生命特性”(生命信息)雖是新概念,人們並不熟悉。為了說明它們的統一性,不妨暫定義為“靈魂-生命信息”觀念。

2、靈魂-生命信息觀念:

將歷史悠久的“靈魂”觀念去偽存真,去掉唯心、迷信色彩,使其能夠和現代科學的“生命信息”觀念融合為一,即為“靈魂—生命信息”觀念。

從客觀上講 生命特性:理化特性、生化特性、遺傳特性、生理特性、心理特性

亦稱 生命功能:理化功能、生化功能、遺傳功能、生理功能、心理功能

從主觀上講 生命信息:理化信息、生化信息、遺傳信息、生理信息、心理信息

從傳統上講 靈魂 靈魂

其中:理化特性(理論信息)是指原子、分子(無機物分子、有機物分子)等在內的細胞與肉體的物理化學特性,如溫度、壓力、重量、形態等;生化特性(生化信息)是指生化物分子的生物化學特性,尤其是核酸大分子的複製與代謝特性;遺傳特性(遺傳信息)是指染色體組與細胞的複製、分裂與分化特性,即細胞的“全能特性”;生理特性(生理信息)是指細胞、組織、器官、系統與生命體的生理運行特性,如代謝、吃喝、呼吸、排洩、生殖與活動等特性;心理特性(本能性、品德性、性格性與意識性等)即人大腦的“心理功能”。意識性即意識特性(包含感受、思維與記憶等)即“意識功能”。

簡單地說,靈魂就是生命信息,生命信息就是靈魂。準確地說,靈魂只是人們對生命信息認識的一種。這種說法,既繼承了人類歷史傳統的“靈魂”觀念,又賦予科學的新的“生

命信息”內容。

“生命信息”可稱為廣義的“靈魂”,而其“心理信息”則可稱為狹義的“靈魂”,即我們平常所說的“靈魂”。對於活人而言,稱靈魂、生命特性、生命信息、心理特性、心理信息皆可以。但對於死人而言,則只能稱“靈魂”、“生命信息”、心理信息。因為“生命特性與心理特性”已經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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