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臨時承包地上建房挖坑硬化地面是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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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臨時承包的土地也就是使用期限不是太長,這種土地一般是不能夠改變其土地的性質,至少在承包期限內是不允許的。如果說想在土地上建設房屋、挖坑、硬化地面用作建設用房,或者是居住等其他用途的話,需要到當地的縣級國土部門更改土地的使用性質。



我國的基本農田的紅線是不能夠被跨越的,目前我國的基本農田已經降到了16.4億畝,所以這些年來對於基本農田的控制是非常厲害的。即便是有一些地方建設佔用了基本農田,必須對基本農田進行恢復,否則的話將會責令或者是查處分管領導責任人。

如果說承包的土地是山荒的話,作為土地開墾,需要一部分的建設房屋或者是地面硬化利於農業生產,這是需要有一定的面積規劃的,並不是任意的,可以去建設房屋或地面硬化。一般最大的面積不能超於400平方,這只是地面上硬化用作晾曬農作物,比如栽種的金銀花,可以晾曬金銀花的地面硬化。房屋一般不能夠多於兩間,當然可以建設一個建設生產敞篷。


近兩年可以在承包的土地上或自己的農田裡建設養豬場,如當然必須是在禁養區、限養區之外的區域。畢竟我國這兩年的養豬規模在急劇的下降,已經形成了市場上生豬供不應求,豬肉價格過高影響了消費者的基本消費需求。所以我國出臺了國5條,鼓勵農民擴大生豬養殖規模,可以在自己承包的農田裡建設養豬場,不用再去申請辦理相關的手續。當然對於年出欄量超過5000頭的必須辦理相關的環保測評,但國家會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

對於藉著搞農業開發承包山荒建設私有住宅的話,這種是國家明令禁止的。比如前一段時間流行的大棚住宅,或者是秦嶺的山區開發的別墅區建設,這些都會被查處並責令其改正。但確實是因為承包的能使土地需要一些基礎設施,在這方面也是允許搞一些建設的,只要是有利於農業的發展,有利於糧食的穩定生產,有利於農民的增收,就可以進行因地制宜的建設。


三農一姐


這種行為是破壞農田的,應該制止,保護基本農田!


農民大橙子


得具體來看。

第一種,如果在農業用地上建設磚混結構的永久建築,是屬於違法的,農業用地不可進行建設。

第二種,如果硬化面積有限,搭蓋簡易用房,是可以的,但是面積不能超過總承包(連片)土地的1%。比如規模化種植,需要有工人暫歇休息的地方或儲放農具、肥料等資料的庫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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