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直接滅活新冠病毒然後注射人體作為疫苗?

龔秀梅


要製造疫苗的話,並不是滅活之後直接注射就可以的,需要滅活的同時保留病毒的關鍵結構特徵,以保證人體免疫能對此種病毒產生抗性。

然而新冠病毒需要經過電子顯微鏡放大15萬倍才能被人眼看到,就這還只是一個模糊的身影,根本看不清細微結構。

因此只能通過傳代培養讓病毒變異,或者用基因編輯等複雜操作去改變病毒毒力,同時,最關鍵的是保持其結構特徵。

但是對於一種新病毒來說人們對於其瞭解非常有限,我們並不能知道哪裡是病毒的致病區域,哪裡是病毒的無害標誌性結構特徵,因此需要大量的時間和金錢來進行臨床試驗。


2019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引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 )是目前已知的第7種可以感染人的冠狀病毒,其餘6種分別是HCoV-229E、HCoV-OC43、HCoV-NL63、HCoV-HKU1、SARS-CoV(引發重症急性呼吸綜合徵) 和MERS-CoV(引發中東呼吸綜合徵)。


其中三種最嚴重的分別是死亡率最高的是引起中東呼吸綜合徵的MERS-CoV,傳播速度最快的是引起新冠肺炎的COVID-19,引起非典的SARS-CoV的介於二者之間。並且目前三種病毒都沒有特效藥和疫苗。


由此開發冠狀病毒疫苗的難度可見一斑,由於RNA病毒的單鏈結構使得其變異速度十分快速,由此也更加大了疫苗的研發難度,很多時候,疫情都已經過去疫苗也沒有研發出來的現象也是經常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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