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是職業為什麼要給片酬?為什麼不按月薪發放?

苦熬三年


演員是按月薪的呀,這是國家法律規定的呀,每月按時發放,只不過他們還有一項提成呀,電視廣告的盈利都有提成,是大部分收入來源嘛


額前逆十字


其實過去老一輩的演員,在各類製片廠、歌舞劇團演出時都是實行的“工資制”,也就是發月薪,那個時候的演員就和普通工人無異,每個月領著幾百塊的工資。

不過影視行業發展到現在,市場形態決定已經無法實施“工資制”了,以前國有製片廠數量不多,電視劇電影產出數量都有限,這種模式下拿著固定工資大家也都心安理得,不會出現市場亂象。

而現在各類民營影視製作公司層出不窮,演員的機遇和發展空間更大,還有很多有名氣的演員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這種新模式早就讓他們賺得盆滿缽滿了,現在想讓他們回到拿工資的“苦日子”絕無可能。

不過雖然影視行業的市場化決定了高薪的趨勢,但國家現在已經在做宏觀調控,出臺了“限薪令”,壓低上限並提高稅收,這樣一來,影視行業的市場調節將在相當一段時間內處於可控範圍,整個行業才會更加健康、有序地向前發展。


圈外扒小妹


現在的演員其實就是自負盈虧的個體戶,那麼有些人提議改革,將個體戶納入國家編制,意思就是將這個行業的個體戶們進行改制,變成領國企固定工資的職工,這個建議無論怎麼看都不科學合理,等於是藉助政府的權利,去幹涉市場的自由競爭和發展規律。

因為也有很多演員確實是憑自己的能力和正當手段,正能量榜樣贏得了市場賺了很多錢,如果強制要把他們改革成領取國企固定工資的編制員工,收入少了肯定不願意,同時也是在限制這些人能力的發揮空間。

另外我們也不能因為也有其他演員表現出負能量的壞榜樣,就以一刀切的方式,下改革的猛藥,牽連到那些正能量的演員代表人群的利益,效果肯定不會好,這樣的方式不容易服眾。

因為別的行業的個體戶也存在有正能量榜樣和負能量的代表群體,並且那些負能量群體帶來的影響嚴重程度不亞於演員,那麼改革政策如果為只針對演員這個行業群體,其他行業卻可以放任不管,那麼肯定難以服眾。


暗能量者


演員是一個波動性巨大的職業,如果按月薪發放,那應該如何發放,如何取薪呢?很明顯,這是不可能的。

演員是不按閱歷和年份定薪資的,他們憑的是機遇和實力。

所有的演員,存在著三六九等之分,即使按照等級劃分好了,薪資也制定好了,但是誰能保證,同一等級的演員付出的勞動和收穫是同等的呢?

演員的可塑性太大了,有可能一部劇就爆紅了,也有可能一直都默默無聞,當然也可能是不慍不火的那種。他們也沒有固定的說每年有幾個戲份可接,需要跑多少綜藝,一切都是未知數。而且簡單用等級來劃分,也是劃分不了的。可以說,每一個演員,所處的位置都是不同的。

所以,實行月薪發放,是不太可能的,控制片酬,應該是可以實行的。





娛樂一兩說


演員不是電影製片廠的工作人員啊,你懂了嗎?現在的文藝界的事業單位都改為企業了,演員等很多人都是單幹戶啊,導演要拍一部片子,就需要到社會上去挑演員,然後付報酬,演完了就分開了,誰也不管誰呀。你怎麼連這個也不知道嗎?


王文錦


片酬就是工資啊,給片酬有什麼問題?至於為什麼不按月發放,那是因為行業的不同,不適合按時長計薪,而是按工作量計薪。並不只是演員,很多行業都是按量計薪而不是計時。比如作家,寫一部小說,出售給出版社,會按小說的內容和長度定價來支付他寫這部小說的薪酬,而不會管他用了多長時間來寫出的小說,這裡按月付薪顯然是不合適的,那樣的話,所有的作家都會至少耗費個十年八年才能寫出一部小說了。


可愛天天


我也是這.樣想,就發工資給他們


幸福安康5295


演員,其實它這個職業稱謂,就是指個體自由職業者!它沒有公司制度和企業文化,用行業話叫跑龍套,只要你具備一定的演技能力,可獨立自主的去不定向的劇組參與拍攝,沒辦法只能以電視劇的體制,按每集為單位計算勞務費也就是工資,所以他們的工作時值飄搖不定,有的電視劇三五集,十多天或一兩個月就拍完了,而有很多演員在同一拍攝時間參與了多部電視劇的拍攝,從而上午一場,後天一場的,沒法以完整的天數來凝聚為月份以工資制分配勞務費,所以延至今天依然以每集為單位給演員發工資,不過有些演員有了名氣就開始亂抬身價,搞得中國影視劇行業萎靡不振,希望還是以工資制分配演員明星的工作收入!


劉其賢


第一:市場開放了,演員有了更多賺錢機會。

以前拍攝電視劇、電影一般都是國有企業拍攝,去中央電視臺、中影、北京電影製片廠、上海電影製片廠、瀟湘電影製片廠等這樣的單位拍攝,排話劇也是話劇團來排,歸屬這些單位的演員,也就在這口鍋裡吃飯。

隨著改革開放,市場放開,很多民營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也開始拍攝各類影視劇,這樣一來,演員有了很多機會,加上單位每年拍攝的劇目有限,效益也不好,所以演員們紛紛離開單位,到外面賺錢!

外面的錢比固守在單位肯定要強好多倍,特別是現在,眼球經濟,一些走紅的明星更是價值天價,他們在外面賺錢更容易,更多,你讓這些人去拿工資,怎麼可能!

第二:市場已經形成,走回頭路不太可能

說實話,明星資源依然是稀缺資源。舉個例子,譬如說趙麗穎,找她拍戲的公司,同一時期,基本上不會少於20家公司。當一個人有了20個選擇的時候,第一想法就是“價高者得”!這種競爭的市場機制已經形成。

之前不是有一個導演披露過嗎,有一個演員接到一個劇本,她不願意演,就報出了一個天價,想把投資方嚇走,但是沒想到,投資方竟然答應了!這樣一來,演員價格就越來越高!

作為一個已經“嚐到了甜頭”演員,這幾年賺的錢已經足夠幾輩子都用不完,你說他們還會回去拿工資嗎?他們情願不拍戲,也不回去啊!這是人之常情!

所以,演員現在沒有實行工資制,主要原因是市場的自我選擇。但是現在這個選擇已經嚴重偏離市場發展規律,影視工業上下游,全部都在給演員打工,已經非常不正常。但是實行工資制不現實,現在唯有出臺嚴格的薪酬制度和懲罰制度,才有可能調控現在演員的天價片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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