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轉型不裁員,但乾的是另一家公司的活,那可以提出終止勞動合同,並要求經濟賠償嗎?你怎麼看?

有趣的賞析


如果現在從事的工作,自己已經不擅長或者認為和自己的職業規劃不一致不想幹了,那建議趁早離開,儘快尋找下一份適合自己的工作。

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提出離職,公司不給予經濟補償。


凱西老師


不得不說,你們老闆這一手玩的夠高明的。

如果你不想去,如果你想要獲得經濟賠償,建議不要主動提出終止勞動合同。

這時候最聰明的做法是不主動離職,不同意變更勞動地點,等著公司辭退你

如果你這時候主動提出離職,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你向原單位要求經濟賠償是不可能獲得支持的。

基於題主所說的情況,公司這樣的行為屬於擅自變更勞動地點,勞動者是 可以拒絕的,如果公司主動辭退你的話,你是可以向原單位請求賠償主張的。但是一定要讓公司主動,而不是你主動,基於公司主動的情況下,你的主張就是佔據絕對優勢的,可以利用的相關規定有以下幾個方面。

即使公司倒閉,員工也能獲得賠償

《公司法》規定:公司破產,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包括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等。

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關閉或倒閉的,除了應當支付實際工資外,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補償標準如下:  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工作半年以上不滿一年的,補償一個月工資,工作不滿半年的,補償半個月工資。以上工資是指合同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實際平均工資。  

你的這個情況,可以向單位所在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勝訴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單位老闆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還可以報警。

單方面擅自變更勞動地址,你也能獲得賠償

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在以下幾種情況下變更勞動地址,可以不用向員工賠償: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可通過協商的方式可變更原書面勞動合同約定或事實勞動合同形成的固定工作地點,達成新的約定,以新約定的工作地代替原工作地。

2、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原工作地點的辦公場所因公司經營原因而撤銷了,即用人單位該處已經沒有經營地,勞動者無法在該處繼續向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用人單位將勞動者工作地點變更至就近的公司經營場所合法合理。

3、用人單位因公司經營需要,導致勞動者原工作地已經不再需要勞動者這一工作崗位,用人單位將該勞動者調至就近工作地合法合理。

4、用人單位變更勞動者工作地,對勞動者因變更工作地而增加的工作成本給予相應的補助,如額外支付交通補助等。

所以,未經過雙方協商,新的辦公地點過遠且沒有相應補助,公司是沒有勝算的。


創意民工


你這個是可以的要求經濟補償金的,理由是:1、你原公司倒閉了(主動註銷或者被吊銷)屬於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2、如果公司沒有倒閉,但安排你在同一地方註冊的新公司從事與原公司相同的工作,你可以要求原公司先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將原工齡計算到新公司。

3.公司要求你到很遠的另一家公司上班,屬於工作地點的變更。如果公司沒有取得你同意是不能單方變更的;如果公司跨區跨市變更工作地點你也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及支付經濟補償金(前提是你勞動合同沒有約定可以跨市調動等)。


Lawyer曾


如果勞動者的工作環境、工作強度和工資報酬以及上下班得負擔改變了,屬於合同實質內容的變更,可以解除合同,可以主張補償金


執業企業法律顧問


去年工廠關閉,你與工廠的合同終止了。

你為老闆的另一個公司幹活,可以認定為與這家公司建立了勞動關係。


大言君聊勞動法


你好!如果你不想在現在的公司繼續工作,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但如果是你個人提出的解除申請,公司不給經濟補償金。


微姐道來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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