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喪偶後再找對象,不領結婚證最好,好就聚,不好就散。怎麼看?

時光瀲灩滴墨盛放1


老年人再婚不領證的想法就是——既想在生活中有個人照顧自己,又不想承擔責任和風險,合則來,不合則散,可以說對婚姻已經喪失了最起碼的尊重。

婚姻代表著責任和義務,只想享受好處,不能承受壞處,還真是精緻的利已主義者。

不領證就意味著不具備法律的認可,不僅得不到法律應有的保障,還在實際生活中埋下了不信任和缺乏安全感的隱患。只能祈求自己健康吧,否則很有可能被拋棄。

兩個人既然決定在一起生活,那麼最重要的就是感情,尤其是在人生的後半階段,更應該選擇一個願意一起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的伴侶。

如果只是為了找個人照顧自己,那還不如僱個保姆,就可以避免財產糾葛這方面的問題了。

還是先想清楚再婚的目的是什麼吧,是隻想找個伴陪伴照顧自己,還是想找個人在經濟上得到一些幫助,還是什麼其他的想法。

在我看來,沒有感情和真心,真的沒必要再婚。畢竟人活一輩子了,人生的最後階段,不想再找個同床異夢、各懷心思的人來硌應自己,真的沒必要,也失去了再婚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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