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艾滋病,大家第一時間想到的是什麼?
是不是網上一幕幕觸目驚心的報道?
比如:
19歲的肯尼亞女孩,在發現自己被感染艾滋病毒後,短短三個月內就和324名男子發生關係,
目的就是為了把艾滋病毒傳染給更多的人以報復社會。
![艾滋病離我們並不遙遠:被性開放害慘的年輕人們](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還有各種流傳在網上的軼事:
一名男子在和女孩發生關係後,平靜地告訴她自己患有艾滋病。
女孩不敢相信,蹲坐在地上捶胸頓足地追問他是不是真的。
男子冷靜回答:我騙你幹嘛!
因為艾滋病無法治癒,很多人就像這名男子一樣,破罐子破摔,自己活不了也要拉上墊背的人。
有出售艾滋血的:
![艾滋病離我們並不遙遠:被性開放害慘的年輕人們](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還有故意戳破安全套傳染給性伴侶的:
前段時間,上海高校安裝了有“HIV尿液匿名檢測包”的自動售賣機,僅6小時就售罄。
更可怕的是,回收的37份樣本中有2份被檢測出感染HIV,3份因為因故檢測不合格。
這些被感染的孩子,多數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傳染的。
不過最近發生了一件振奮人心的事,艾滋病將有可能被治癒。
9月11日,一項重要的研究成果被宣佈:
眾所周知,艾滋病致命的地方就在於,它只攻擊人的免疫系統。
當免疫系統被攻陷,那就意味著人體失去了最重要的屏障,隨之而來的病毒和細菌則像是進入天堂一般肆意生長。
隨便一個小感冒,都是致命的。
而這項“造血幹細胞基因編輯”的技術,就相當於給人體造了一個新的免疫系統,而且還是專門抗艾滋的免疫系統。
有了這個新的免疫系統,HIV病毒自然就無法入侵人體了。
隨著人類文明的不斷髮展,艾滋病不斷傳播。
從非洲到美洲再到歐洲……
從男同性戀到性工作者再到普通人群……
直至全世界都被艾滋病席捲,沒有任何一個人能避開被感染的風險。
聯合國艾滋病規劃署執行主任彼得·皮奧花了數十年探訪了世界各地存放的艾滋樣本後,終於弄清楚了艾滋病的傳播路徑。
艾滋病最早出現在黑猩猩身上,而時間可以追溯到上世紀初。
或許是因為一次不小心的刀傷,或許是一滴血侵入傷口,導致了這種可怕的病毒從黑猩猩傳播到人類體內。
艾滋病的發源地在非洲喀麥隆桑加河流域的一片原始森林,因為戰亂和殖民統治,導致了艾滋病在人類中不斷傳播。
第一次大規模的傳播,便是從喀麥隆沿著桑加河傳播到剛果的首都金沙薩。
當時剛果出現大規模昏睡病,法國殖民統治者為了繼續剝削當地勞動力,採用了極為激進的治療方法。
他們將消毒不完全的針頭反覆利用,給9000多名患者注射藥物。
之後,HIV病毒便形成了一張以金沙薩為中心散佈至全世界的傳播網。
艾滋病從被發現到今天已經有100多年的歷史,被它被奪走生命的人數達到了3900萬。
而攜帶HIV病毒的人數也一直居高不下,全球將近有3670萬攜帶HIV病毒的患者。
截止到去年9月,國內攜帶HIV病毒的感染者也達到了85萬人,其中因為艾滋病死亡的佔了26.2萬人。
那麼一個人明知自己有艾滋病,卻故意傳染給他人,這種行為是否涉嫌違法犯罪,相關的法律依據有哪些?南法君幫您梳理一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法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二、艾滋病防治條例
《艾滋病防治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傳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五條對重傷的定義中,第三項規定“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第三百六十條 【傳播性病罪】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相關司法解釋
2017年7月25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7〕13號)規定: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而賣淫、嫖娼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條的規定,以傳播性病罪定罪,從重處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認定為刑法第九十五條第三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所指的“重傷”,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一)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而賣淫、嫖娼的;
(二)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故意不採取防範措施而與他人發生性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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