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藥市場規範穩步推進,水產用藥市場將迎來國家監管新舉措!

這幾年,國家在下大力氣推進食品動物養殖用藥市場的整頓,規範、監管與處罰等相關法律法規文件及標準逐漸健全。


水產市場


然而,除了家禽和家畜以外,還有個市場其實也有待規範,那就是水產用藥市場這幾年也問題很多。我國是水產養殖和消費大國,但是在這方面的相關標準、規範性措施,還不是很適應當前這個時代的要求和發展形勢!


3月11日,農業農村部發布了《2020年國家產地水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等三個規範水產市場用藥監管的文件。又在昨天發佈了關於“依法應按獸藥管理的水產養殖用物質類型清單的公告(徵求意見稿)”,由此可見水產養殖市場將從此開始走向生產規範、標準可控和食品安全有保證的新階段。


依法應按獸藥管理的水產養殖用物質類型清單的公告(徵求意見稿)發。

 

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水產養殖用獸藥管理,依法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和使用假劣水產養殖用獸藥等違法行為,保障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根據《獸藥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我局會同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組織有關單位,研究制定了“依法應按獸藥管理的水產養殖用物質類型清單的公告”。現公開徵求社會各方面意見,請於2020年4月19日前將意見建議發送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依法應按獸藥管理的水產養殖用物質類型清單的公告(徵求意見稿)

  

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

2020年3月19日

附件:。

徵求意見稿

依法應按獸藥管理的水產養殖用物質類型清單


為加強水產養殖用獸藥管理,依法打擊生產、經營和使用假劣水產養殖用獸藥等違法行為,保障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根據《獸藥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公佈《依法應按獸藥管理的水產養殖用物質類型清單》(以下簡稱《清單》),並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按照《獸藥管理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用於預防、治療、診斷水產養殖動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調節水產養殖動物生理機能的物質,包括血清製品、疫苗、診斷製品、微生物製品、中藥材、中成藥、化學藥品、抗生素、生化藥品、放射性藥品及外用殺蟲劑、消毒劑等,以及水產養殖動物用麻醉藥品(除按《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管理藥品外),依法按照獸藥監督管理。

二、生產、進口、經營、發佈廣告、使用《清單》所列類型物質,用於水產養殖的,應嚴格依照《獸藥管理條例》監管。未經審查批准,不得生產、進口、經營、發佈廣告。水產養殖禁止使用應當經審查批准而未經審查批准的《清單》所列類型物質。

三、各級畜牧獸醫、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密切配合,協同行動,加大對違法生產、經營和使用假劣水產養殖用獸藥行為的打擊力度,重點查處以所謂“非藥品”“動保產品”等名義逃避獸藥監管的違法違規行為。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負責生產、經營假劣水產養殖用獸藥行為的行政處罰,漁業主管部門及其所屬漁政監督管理機構負責水產養殖過程中違法用藥行為的行政處罰。

四、各級畜牧獸醫、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法律普及和政策宣傳工作,積極為生產和經營企業在相關審批業務等方面提供服務,引導其規範生產和經營。要教育水產養殖者使用國家批准的水產養殖用獸藥,認準獸藥標籤上的獸藥生產許可證號、獸藥產品批准文號(進口獸藥註冊證書號)和二維碼標識,拒絕購買和使用假劣獸藥。


附件:依法應按獸藥管理的水產養殖用物質類型清單


獸藥市場規範穩步推進,水產用藥市場將迎來國家監管新舉措!

來源:農業農村部官網、獸藥藥理與處方技術;版權歸屬原作者,在此向轉載平臺與作者致謝,文章主要供大家學習、交流為目的。若本文侵犯了您的權益,請直接留言或電話聯繫我們,立刻刪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