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籍華人“跑步女”被辭退了,但有兩件事還是要說清楚

事情進展的速度之快,有點出乎意料。


從3月16日晚,因隔離期間外出跑步不聽勸阻且大喊“救命,有人騷擾”的視頻被爆出,到3月17日晚該澳大利亞籍華人供職的拜耳(中國)有限公司發聲明將其辭退,整個過程不超過24小時。


還是先來回顧一下這段視頻:


澳籍華人“跑步女”被辭退了,但有兩件事還是要說清楚


澳大利亞“跑步女”返京後拒絕隔離,還大呼“救命”(北京日報客戶端)


澳籍華人“跑步女”被辭退了,但有兩件事還是要說清楚


引發全網眾怒的,不僅是其違反北京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境外返京人士需隔離14天,還包括該女子面對社區人員和警方的囂張態度:揚言“去找你們領導來”,大喊“救命,有人騷擾”,蔑視勸說者“拿著雞毛當令箭”……凡此種種,其中透露出的跋扈和傲慢,活脫脫一出“上等人現形記”。大概在她的眼中,有關法律法規都是可以隨意違反的“雞毛”。


這裡首先要為其供職公司的快速反應叫好。對這家公司來說,此次風波就是一起公關事件。但不論出於何種目的,能快刀斬亂麻處理之,都值得為之點贊。


任何一家正規的國際化公司,都會嚴格要求員工遵守當地法律法規。同時,大概任何管理者也不會容納這種員工:自己違法違規不說,面對輿論還振振有詞,估計其給僱主帶來的麻煩將遠遠大於其可能創造的價值。


現在,“跑步女”被辭退了,網民一邊倒叫好,可是,然後呢?在爛尾新聞不斷的互聯網上,還有兩件事值得思考。


首先,辭退她不過是一種公司行為,公關需要也好,企業自救也罷,都是“第三方”處罰。“跑步女”既然違反了居家隔離相關規定,那麼該接受怎樣的法律處罰,也應該講清楚、說明白。公司清理門戶沒錯,但在處理這個堪稱影響巨大的“反面教材”問題上,有關部門也不該缺位。


在入境人員管理上中國的政策是“一視同仁”,在處理違反隔離規定的人面前,同樣也需要一視同仁。無論是哪國公民,都要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飛揚跋扈、公然違法違規者就要付出代價。而如果說此女被辭退是“意外的代價”,那麼對違規者予以處罰則是其應該付出的最基本代價。


另外,想再次提醒的是,無論是此前的“礦泉水女生”還是這次的澳籍“跑步女”,都只是個案,無須上升到留學生群體或華人華僑群體層面。對於少數隱瞞健康信息或不遵守防疫規定的人,該處理就處理,該處罰就處罰,但他們只代表自己,這個還是要區分清楚。


當前,境外輸入已成為國內疫情防控的最大挑戰。3月16日,國家五部門聯合出臺文件,規定對六類妨害國境衛生檢疫行為,將以“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定罪處罰。一方面,奉勸“跑步女”們,非常時期,既然已經回(來)到中國這個當下的疫情避風港,就請多一點謙卑,少一些興風作浪;另一方面,也呼籲輿論面對此類事件時不妨多一些冷靜,我們既需要理直氣壯拒絕“巨嬰行為”,同時也別誤傷了遵紀守法的大多數同胞,像那種“萬里投毒你第一”等過激言論,還是少說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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