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沒有宅基地,在自家承包地上蓋的房子被拆了,沒地方住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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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美西域胡楊57312731


前一陣子在農村拆除違章建築的很多,一般在農耕地上或者自家的承包地上建造農房的,不符合規定的都要被拆除,但是最近這些天這項工作基本上已經完成的差不多了。沒有聽說哪裡還在拆農房的。


在我們這裡對於沒有宅基地的這部分農民,如果說在自家的承包地上蓋個房子,僅僅用於居住,根據一戶一宅的原則,只要他家農房不是建得特別招搖,一般是不會被拆除的。雖然說為了清理不符合規定的農村住宅,但是也都是在充分考慮了實際生活情況,從人性化的角度出發來拆除違建。

如果村裡已經沒有宅基地可審批,而且自己家又有承包的耕地,這種情況下我們也不能讓農民沒有這地方住,無家可歸,所以說在自己的承包地裡邊兒建個小農房,僅僅夠自己家人居住,村子裡一般不會給拆除。


當然了,各地的執行標準不一樣,我這裡說的是我們當地的一個實際情況。如果說你所在的村子執行的比較嚴格,哪怕在自己的宅基地裡蓋農房也必須要拆除,那這其實也是合規的,只是從情理上來說,有一點苛刻,這種情況下我們只能自己想辦法解決住房問題了。

一方面,只要你是本村的村民,戶口也是農村戶口,那就可以買賣同村人的農房來居住。比如說在村子裡有很多空閒的農房,還有一些是五保戶在去世之後,村裡將農房收回,這部分農房都可以買賣用來居住。另一方面如果實在買不到農村的農房,那就只能去租住別人的房子,在農村租房子都是很便宜的,不像現在在大城市租套房子都得兩三千塊錢,在農村租一個月的農房也就幾百塊錢吧,想來也比較划算。


在農村只要祖輩父輩都是村裡的人,基本上沒太有沒有農房可居住的情況,就算自己沒有得到宅基地,自己的父母總歸有房子吧,爺爺奶奶也應該有,早早晚晚都會繼承上一套的,有的人甚至還能繼承多套,到那時候住都住不過來。


一品小十六


惠農圈為你解答疑惑!由於去年土地確權的工作完成後,現在各地的農村都開始進入了整改對於一些違規建築,是要進行拆除的為了改善農村的面貌成形象,改善農村存在的各種問題於是,國家在對於農村土地改革方面,加大了嚴查力度對於,那些私自佔用國家耕地的建築,一定是要拆除的。

可是,在農村卻存在著這樣一種情況,就是有的農民在農村裡沒有宅基地,而在當地農村落戶的時候,就把自己家的房子蓋在了耕地上,這樣其實嚴重違反了國家對於耕地的保護政策,嚴重觸碰了國家的紅線對此,是沒有餘地,必須要進行拆除的。

而對於這種情況,農民在承包地上建造的房屋被拆除,農民將沒有地方住這樣的情況下,其實是可以向當地政府申請宅基地的,如果是當地的農民,就可以向當地申請宅基地其實,對於這種情況,我覺得是不會存在的。因為當地的村民自己肯定是有宅基地的,而在承包地上建房,是要拆除的。

另外,有一種情況下,農民的宅基地是不得以建在承包地上的這種情況下,國家在進行規劃的時候,是會給予相應的補貼的很多情況下,國家會給予農民以房屋換房屋的形式進行拆除。

因此,對於農民沒有宅基地,卻有承包地的情況是不存在的。對於那些特殊的情況,國家拆除農民的房屋是有相應的補償的。


惠農圈


這樣的事情到自己的事情真有,我就是一個,上無片瓦當風雨,下無寸土立足基。我是66年出生的,上有三個哥哥,當時我父親雙目失明,家庭條件無法說,十二歲時分家,家裡總的來說只有幾十平米的老屋,所以家庭的需要先分給三個哥哥來騙媳婦,到等我成年後給我造二間民房,後來改革開放了,我外出二十多年末歸,等我回歸故鄉時村裡的房地基全部給村幹部賣出,沒有一寸土是村集體的,後來村幹部 換屆新幹部也無能給我的房基,我兒女己有二十多歲,只做在自己的田裡建房。你們邦助我想一想我如何的好。


春天花開171036994


農民沒有宅基地,在自家承包地上蓋的房子被拆了,沒地方住該怎麼辦?有人說,很多農村十幾年沒有批宅基地了,很多農民不得不在承包地上建房子。可是,這些房子從一開始就是違章建築,最後只能是被拆除。那麼,這些農民怎麼辦?總不能睡大街呀!其實,事情遠沒有這麼麻煩,很多的處理方式,既耽誤不了住房子,也耽誤不了致富。

1、農民在自己家承包地上建房子,屬於違建嗎?

有人就問了,如果農民在自己家承包地上建房子是不是違建?答案是肯定的。因為,所謂的違建就是沒有合法宅基地手續,違反宅基地申請和審核批准程序,不符合村莊及鄉鎮建設規劃,沒有取得宅基地施工手續,擅自開工建設的房子。這些房子,有一些是用來居住的,有一些是用來搞多種經營,比如說開農家樂、搞小工廠甚至作為倉庫等牟利的用途。

2、農民在自己家承包地上建房子,如果違建要拆除嗎?

我國處理農村違建是不是一定要拆除,要看具體情況。一般,有宅基地合法手續,但是超過批准的宅基地面積和圖紙擅自多佔的宅基地,應由村集體對多佔的,超標準的部分收取宅基地使用費。而,那些違規建設在承包地、江河堤防、荒地、林地上的違法建設的宅基地則要強制拆除。還要,責令恢復原耕地、林地、荒地的生態和土地屬性。

3、農民申請不到宅基地,應該怎麼辦?

有人說,不是農民願意搞違建,違規擅自建設宅基地。主要是,近些年,很多農村地區不批新宅基地了,沒有地方建房子,所以才擅自違規建設。這種說法對嗎?很顯然,這種說法是站不住腳的。原因就是,雖然政府不再批准新建宅基地。但是,有需要的農民仍然可以有效使用存量宅基地建房子。啥叫存量宅基地?就是說,可以和同村村民購買老宅基地、老房子翻建。也可以去鄉鎮購買樓房,還可以進城買商品房。

4、有沒有人因為政府不批新宅基地而睡大街?

這樣的情況當然沒有,或者說那些以政府不批宅基地而去違建的人對擅自搞違建是心知肚明的。只不過,他不想出錢購買人家的舊房子或舊宅基地。想一分錢不花就可以佔用耕地、林地、荒地甚至公路兩邊的土地建房子。至於以後是不是被強拆他們是抱著僥倖心理,萬一躲過了強拆自己豈不是佔了大便宜。殊不知,害人害己呀!


聚焦三農熱點說


首先根據現行的國家法律規定,不能隨意改變耕地的使用性質。也就是說在耕地上建房,讓其成為宅基地,這種做法在法律上是一種違規行為。政府依照相關規定拆除違規建築,進行土地復耕是合法的。

當然如果提前申請得到了政府和村集體的批准,能夠在農田中蓋房子的話,那這種情況下如果被拆除,可以獲得相應的補償。但是從提出的問題中可以看出,他在農村地區沒有宅基地,顯然無法獲得宅基地的皮膚,更不可允許其在農村的土地上進行建設。所以這個房子拆除符合法律程序,沒有太大問題。

在農村地區有耕地,但是沒有宅基地的情況,有兩種。第一種是因為家裡子女眾多,在結婚以後獨立出來生活,而村集體沒有空閒的宅基地可以分配,導致他無宅基地可蓋房子。這種情況下一般向政府相關部門和村集體提交宅基地申請,等待他們批覆。

第二種情況就是已經將戶口遷出農村地區,成為非農戶口。如果是這種情況,現在在農村地區已經無法獲得宅基地。只能通過繼承法繼承父輩的房屋所有權,但是同樣不能擁有宅基地的所有權。繼承的房屋只能修葺而不能重新推倒重建,如果推倒重建的話,需要向政府遞交新的宅基地審批申請,但因為戶口已經遷出,這種申請是不會被批覆的,而且宅基地會被收回。但是如果只是將繼承的房屋財產進行翻修的話,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另外最現實最高效的一種方式,就是在農村地區租賃一所空閒的房子。現在農村地區有很多農民外出打工,家裡的房子都處於空置狀態。每年花一部分錢可以租賃這些空閒的房子來生活居住,這是最現實也是最無奈,但卻是最有效的一種方式。


三農有理


既然沒有宅基地,那麼沒在自家承包地上蓋房子之前住在哪裡?既然有房子住,那麼為什麼還要知法犯法,到承包地上蓋房子?所以說,你這個問題是矛盾的。



國家是要保護耕地,是要大面積拆違。但是,對涉及農民切身利益,特別是涉及農村穩定的問題是非常慎重的。對因為多種原因,農民違法、違規建設的住宅特別是正在使用的住宅,比如超佔宅基地、違反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等問題,原則上是處罰、有償使用和補辦手續,而不是拆除。特別是:不可能拆除農民正在居住的房子導致農民無房可住,流離失所。

對農民超佔宅基地、佔用非宅基地建設住宅等問題,國家規定,以1982年為線,區分不同情況,有的直接給確權,有的補辦手續後給確權,有的不給確權仍歸農戶使用,但是要收費。而且,國家只是經過在安徽的試點基礎上,制定了原則性政策和一個參考標準,具體收不收、收多少錢、什麼時候開始收、收上來的錢如何使用、如何監督等等這些問題,都由各級地方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研究決定。同時,必須要通過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表決決定。

比如,對超佔宅基地問題。國家規定:超佔20㎡以內的不收費;20-70㎡之間的,每㎡每年3元;70㎡以上的,每增加50㎡,每㎡每年增加3元。

由於種種原因,農村確實存在以權謀私的問題。比如秦嶺大規模違建,真是無法無天,膽大包天!但是,我們不能因為別人違法沒有被處理於是自己也去違法。俗話說:“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人間正道是滄桑!


二胡的世界


農民沒有宅基地,在自家承包地上建的房子被拆了,沒地方住該怎麼辦?

沒有經過審批,在自家承包地上建房是違法的,被拆了只能認罰。現在只能暫時租房子住了。如果真沒有宅基地,現在趕快申請宅基地建新房子。

我要問的是,身為農村人,你為什麼沒有宅基地,沒有宅基地,建房的時候為什麼不去申請宅基地,而擅自在自家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現在被拆不但承擔了違法的責任,還對自己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

在我的記憶裡,農村宅基地給農戶分配(這個說法可能不準確,但確實是分配),在1978年至1985年是一個高潮,當年的50後,60後,都已二十多歲,有弟兄三四個的,五六個的,七八個的也不稀罕。在此之前,宅基地卡的嚴,他們的住房確實太擁擠了,現在開了個口子,結過婚的可以申請宅基地,到結婚年齡的也可以申請宅基地,並且這個權力在大隊部,經村黨支部和管理委員會研究通過就可以確定給你一塊宅基地,當然面積是有限制的,一般200平米。在這一階段內,需要宅基地的年輕人,基本都得到了宅基地。並且前幾年是一分錢不要的,後來一塊宅基地收100元,是交給大隊部的。

農民宅基地正規收費是到九幾年吧,這個權力已不在大隊部了,要到縣土地局審批交費。具體什麼費我不太記得了,但肯定有耕地佔用稅。但是需要宅基地的農戶已比較少了,所以分配的指標也還是夠用的。

說了這麼多,無非是想說正規渠道是能夠審批宅基地的,你為什麼會沒有宅基地呢?是你沒有申請還是其他原因呢?現在你的房子被拆了,受了太大的經濟損失,我只能表示遺憾了。

亡羊補牢不為晚,以後每逢什麼事,一定要多瞭解政策,多學習法律,讓自己少走彎路,減少不必要的的損失。

我說的對嗎?


華月一牛


自家承包地那可是耕地,是絕對不可觸碰不可逾越的紅線,拆了一點問題沒有。

正常來講,你的戶口在本村,又有承包地,如果符合宅基地要求的話,是可以申請的。但是現在農村在宅基地和承包地上指標供求衝突比較大,有些情況好一點的還能給你分配宅基地或口糧地,但很多村子裡,已經沒有多少機動地了,基本上遵循著“加人不加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雖然你有資格申請,但調不出來地方也沒辦法。

宅基地的面積是有限的,但人口的發展是無限的,人口雖然減少了,但卻被後代給繼承了,村裡又無法收回。人死地收不回,新增人口自然就享受不到,這也是一個比較現實的矛盾問題。為了解決這些問題,現在農村已經禁止非本村戶口人員交易農村房屋,宅基地的流轉必須在本村戶籍村民當中,而且還要嚴格按照“一戶一宅”的要求,禁止一人多佔的現象。

現在很多村莊對宅基地的控制也非常嚴,機動宅基地少,符合條件申請的人又多,所以就需要按照輕重緩急的條件進行嚴格篩選,篩選過後村裡研究通過後,再在全村進行公示,然後逐級上報審批,程序也很麻煩。

你現在沒地方住,村裡也沒辦法,你可以向村子裡申請宅基地指標,同時讓村子出面幫忙協調無人居住的閒房。其它也沒什麼好辦法了。


元芳有看法


《土地管理法》中明確規定:農村宅基地所有權歸農民集體所有。

《物權法》中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村民如何獲得宅基地使用權

《物權法》第153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農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必須具備如下條件:

1.居住擁擠,宅基地面積少於規定的限額標準的;

2.因結婚等原因,確需建新房分戶的;

3.原住宅影響村鎮規劃需要搬遷的;

4.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戶,農村確無住房的:包括批准回鄉定居的職工、離退休幹部、復員退伍軍人、回鄉定居的華僑、港澳臺同胞等非農業人口;

5.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同時《土地管理法》第62條第3款規定:“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這說明,農村村民想要取得宅基地原則上優先利用村內空閒地,或者進行宅基地轉讓以獲得宅基地使用權。如果村內現有的宅基地因為人口增長不夠分,那麼就需要村集體向鄉政府進行批准經鄉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政府批准。如果不經批准就在農用地上建設住宅,那麼就屬於違章建築了,國家有權進行強制拆除。

現在你這種情況,我給你幾點建議:

1、去土地管理所查看本村的建築規劃,在規劃範圍內選擇自己的土地,然後向村委會申請,經相關部門批准後嚴格按照批准面積和建房標準建設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積佔用宅基地。

2、購買或租用本村村民閒置的宅基地。但必須經過村集體確認。

3、向村集體申請宅基地。但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在實際生活中,這種情況一般都不可能的。因為村集體也不會有空閒宅基地。更不會走程序進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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