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3514991178
正好剛在一個視頻裡看到一個律師講解一些法律問題,其中舉了一個例子,我覺得放在這裡也可以用,例子上說你打電話叫一個朋友來吃飯,結果那個朋友在路上被車撞死了,那麼他的死跟你有因果關係嗎?因果關係肯定有,如果你沒叫他,他不會在那個時間走到那個地方,也不會被車撞死,但這不是法律上因的因果關係,你也沒有法律責任,法律上的因果關係是直接的因果關係,只有那個撞你朋友的車和他有直接的因果關係,所以你爸是物業的人把他推倒的嗎?
吳昂石屏
老人在晚間陪小孩子去散步,不慎因在路燈壞了之處摔倒。現在家人要索賠錢,問應該不應該?小區是公共場地是業主共同所有,但是現在由物業代管,物業對小區負責有不可推卻責任。你們要求賠償應該找法律依據,摔倒受傷有小區監控可查,因此,此事應以法律判決而定。
老頑童168666666
因偷他人財物摔傷而要房主賠償,走路撞電杆要向電杆管理單位索賠,走路跌倒要找物業賠償,……
那你吃魚卡了食管,要不要找賣魚人索賠呢?
我只能嘆息:當下,要錢不要臉的人多了,只希望相關部門應在制訂法律法規方面加點對這種人的處罰條文。
思州樂山翁
你太愛錢了吧!怎麼摔倒的?別人怎麼沒有摔倒?你應該撞氣車!那裡賠多!燈也亮!
閒人97208301
個人認為小區有責任,但不是負全部責任。
路燈壞了,涉及公共維修,作為業主是要負擔這部分費用的。物業收了錢就得承擔相應責任。上報維修,安全提示業主。
業主自己也要知道燈壞了,還沒修好,就儘量不要讓老人出去。年紀大了,腿腳不靈活。年輕人黑燈瞎火的都會踩空。年輕人摔了,可能就痛一痛。老人摔了,可大可小。對吧。
看到網友們一水的批判提問者,覺得過激了。就事論事吧,該承擔的責任要承擔。這樣也有助於促進物業管理,改善業主們的居住環境對吧
歡迎探討!但是不要侮辱性言語罵人。到時候加倍罵回去,不要怪人不留情面!
殘月凌空
第一是因為路不好找物業,第二是在小區內,所以找物業。第三是天風大,找老天爺再賠償一點。這樣就扯平了哈[捂臉]
東嶽泰山521
要怎麼說,無論在什麼地方摔傷都能的賠償。在自己家摔傷,找賣地磚和鋪磚的,這是豈有此理。
用戶2807443564615
這事很好辦,叫上孝子賢孫,把老人抬到物業管理處門口,叫上嗩吶班子。說明事情經過和賠償要求。敢不賠?嗩吶一響,黃金萬兩[捂臉][捂臉][捂臉]
要燕窩嗎
下樓一看沒路燈就該趕緊回家啊,非要出去摔倒很有碰瓷的嫌疑
一隻小小七
明知道小區路燈壞了,還讓老人小孩去那邊散步,是碰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