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時,與一女子一見鍾情,今年60多了,還思念如初正常嗎?

相逢陽光裡


很正常啊。在人生最美好的年華遇到最美麗的她,本來就是最浪漫的事。那種純真朦朧的感情確實是難以忘卻的,早已經深深在你的心底留下了揮之不去的烙印。

少時喜歡的女孩,即使老了以後,也能讓你記憶猶新。可能那個時候不懂愛是什麼,可能就是那種懵懵懂懂的好感吧。也許看到她就會臉紅,心跳加速。你最難忘的也可能是第一次用心愛過的經歷。

那麼就讓她永遠留在你的記憶裡,雖然後來與你走入婚姻殿堂的不是她,至少曾經擁有共同的美好時光。

她是你在愛情道路上的啟蒙者,使你情竇初開,讓你初嘗愛情的甜蜜,開始明白有種美麗的感情叫愛。

人生若只如初見,一生待她如初戀。





鄉間菜根


正常,請繼續思念


孫孫孫會兒


18歲的時候與一個女子一見鍾情,但是後來可能有其它的原因,兩個人並沒有長相廝守,到了六十歲還是思念如初,且不論這種情感是不是正常,我覺得這種感覺真的很美。

記得我與初戀女友分手的時候,她含著淚對我說,“幾十年後可能有一天,我已經白髮蒼蒼,圍著小火爐望著窗外的雪,不經意間翻開筆記本,一張泛黃的看相片從筆記本中掉了下來,我彎腰撿起,那照片上是年輕時候的你”,聽完她的話,我淚流滿面,這句話現在依然還記憶清晰。

經常整夜單曲循環聽陳奕迅的那首歌,歌名叫《好久不見》,平淡的語氣唱出了蕩氣迴腸的憂傷。

我來到你的城市,

走過你來時的路,

想象著沒有我的日子,

你是多麼的孤獨,

拿著你給的照片,

熟悉的那一條街,

只是沒有了你的畫面,

你會不會突然的出現,

在街角的咖啡店,

我會帶著危險,揮手寒暄。

……………………

對你說一句,只是說一句,

好久不見。

關於愛情這件事,我覺得並不一定是完美的在一起,有時候思念也是一種情懷,四十多年了,依然念念不忘的女孩,那也是一種最美麗的愛。

我覺得到了六十多歲的年紀,心裡還藏著這麼一個人,真的很令人感動,最起碼讓我有想起了愛情,同時也感覺了到了愛情好美,不是花好月圓的愛情,也同樣思念。

我是焱垚,謝謝你的閱讀。


我是焱垚


先生,要不要來一杯忘情水???

我不是醫生,我不敢斷言,你是不是患上了那個阿什麼海默症,我有個伯伯就是這毛病,你目前的症狀跟他很相似。有一年春節我去看他,他對多年前的記憶相當清晰,只是眼前的很多事,他卻很難記起。

一直活在從前的人,是不是可悲?我對你有了憐憫之心。

如果你沒得上那毛病,那我建議你先洗個冷水澡清醒清醒,都多大年紀了,心中還拴著一匹野馬,還是一匹烈馬,依然鍾情著多年前那一株芳草。真的想知道,你的馬,牙口可好?

是不是我的言詞過激了一點,褻瀆了你神聖的愛情,那麼我來問你:你是否為了那個她終生未娶?甚至肝腸寸斷,每天以淚洗面?如果是這樣,我真心地跟你說一聲:對不起!所謂情聖,也不至於此.


航母5號


你18歲時與一女人一見鍾情,今年60多了還在思念如初,我覺得很正常。人非草木,熟能無情,證明你是一個對感情比較執著的人,可想而知,在你心靈深處你是非常喜愛這位女子,當時你肯定付出了全部的愛,可能由於某種原因讓你們分開了,但是這段刻骨銘心的感情讓你無法忘記,深深刺痛你的心。雖然今天你已經步入夕陽,可是你依然沒有尋找到像當初一樣的愛戀,所以曾經的過去讓你還是耿耿於懷,還是覺得以前的愛是多麼的美好,好想時間能夠倒流,好想回到以前的美好時光。曾經有過愛,有過甜蜜的時光,思念是應該的,也是正常的。但是畢竟已經有各自的生活了,還是要珍惜現在的生活,過去永遠成為過去,一去不復返,如果有來生,記得一定要珍惜自己真正喜歡的人,和喜歡的人在一起,喜歡一輩子,愛一輩子,不要錯過了。因為一旦錯過,就成為永遠,世界上沒有後悔藥。



小龍女YANG


四十多年的時間一路流淌過來,假如你還記得,也不絕不是你所說的思念

能讓男人記住這麼久的,絕對是遺憾,也就是詩人所說的“恨”,自古多情空餘恨的“恨”,此水何時休,此恨何時已的“恨”,別有幽愁暗恨生的“恨”。是淺嘗輒止,是剛剛得到又突然失去,是還沒來得及珍惜便恍如隔世。一種缺憾美讓你一直幻想著沒有結局的那個一見鍾情。濃情蜜意中戛然而止,以至不甘心;情到深處時勞燕分飛,所以忘不掉。

沒得到的那支玫瑰,滄海桑田依然在心裡閃著露水。如果當時得到了,圓滿了,可能已經化作春泥碾作塵。忘不了的不是思念,是遺憾。



恐年歲不吾與


得不到的才是最香的,這是亙古不變的真理。

馬爾克斯的《霍亂時期的愛情》,講的就是這麼一個故事。

該小說講述了一段跨越半個多世紀的愛情故事:男女主人公在二十歲的時候沒能結婚,因為他們太年輕了;經過各種人生曲折之後,到了八十歲,他們還是沒能結婚,因為他們太老了。在五十年的時間跨度中,作者展示了所有愛情的可能性,所有的愛情方式。

經歷愛情的折磨是一種尊嚴。

人的社會孤獨感使人與人之間缺乏理解信任,心理距離加大。同時也能讓人對想象中美好的事物,一直保持最初的嚮往。

試想,當初得到了,又怎麼樣呢?

李敖和胡因夢的婚姻不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嗎?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謝謝!


偶爾亂寫的小毛童鞋


失去的總是遺憾,得不到的總是在騷動。你已經60歲了,至少已經兒孫滿堂。偶爾想起也許只是一瞬間的事情,如果現在還思念如初,夜不能寐,念念不忘,那絕對是不正常的,其實你心裡都明白:過去的一切不會再回來了。既然雙方都有各自的家庭,家庭才是第一位的。

初戀是美好的,正如一首歌詞裡寫到:“放得下、忘不掉,從來不會想起,永遠不會忘記”。我們經常說:得不到的感情最傷心,得而復失的感情卻傷人。你本是多情的人,卻總被無情所惱。其實世事大概就是如此,因為失去,所以難忘。我相信很多人也明白,初戀雖然美好,但那已經屬於過去式了,想得再多也沒用,初戀是隻適合懷念的,最好不相見,如果再見,恐怕早已物是人非了,還是珍惜當下的生活才是真實的。

人們對初戀的幻想,就好比斷臂的維納斯一樣,儘管她殘缺,卻大受青睞。為什麼?因為她是殘缺、不完美的,給人們留下了想象的空間,你的初戀也是如此。人們常常會想:如果當初不分手會怎樣?如果心裡的話好好說會怎樣?如果能一起走到今天會怎樣?如果真的和初戀一起走下去,相信我,99%的人會敗給柴米油鹽、敗給現實。永遠不和現實接軌的殘缺想象,反而是最美的。雖然我們懷念曾經,覺得失去的曾經很美好,但你不可否認的是,現在的你並不會因為失去了曾經而過得特別不好。所以,我們需要懷念曾經,但是,更重要的是面對現在,這樣才對得起自己的曾經和未來。

那段感情即使很美好,但過去了就應該讓它過去吧,一切都隨風去吧。


子君212872757


非常正常,初戀情人像根針,插進心裡,永久性的,就算傷好了,疤還在,多你回憶的。


劉承澤3


正常,越是得不到的越是放不下忘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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