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逃避隔離轉飛大理?雲南網友炸鍋了!警方:一到長水就被控制

入境逃避隔離轉飛大理?雲南網友炸鍋了!警方:一到長水就被控制


近日,一張朋友圈截圖在雲南網友微信群中被熱傳,截圖中一網民在朋友圈中揚言,為了避開北京14天的隔離期,自己計劃乘坐德里到上海,再到雲南大理的聯航飛機。因為大理已經開始接待遊客,而他又是從上海過來,不需要被隔離觀察。


不少網民看到後紛紛向“雲南網警”舉報,“雲南網警”接報後立即對該情況進行核查。


經核查,該網民真實身份為李某,其實際目的地為昆明,且已購買了3月18日從上海飛往昆明的機票,朋友圈中自稱去大理是為了迷惑相關部門。


經工作,機場防控人員按照TOC要求,於3月18日18時54分在長水機場將其控制,並將其帶至通城航班留置點專人看管,同時通知衛健部門前往機場。


經初步檢測李某體溫正常,已由昆明市公安局將其送至如家酒店(北京路火車北站地鐵站店)進行隔離。


網警提醒:


雲南省《關於進一步加強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3號通告)要求,對所有14天內有境外旅居史、目的地為雲南的入境入滇人員,全部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


其中既包括疫情嚴重國家,也包括非疫情嚴重國家;既包括外籍人員,也包括回國中國公民(含港澳臺人員);


既包括從雲南直接入境人員,也包括從國內其他地方入境後轉乘入滇的人員;


既包括通過乘坐飛機入滇人員,也包括通過其他交通工具入滇的所有入境入滇人員。


如有符合以上條件的,一定要主動上報,積極配合隔離觀察。如有瞞報,傳播虛假信息等行為,將會面臨法律的制裁。


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被盜、被搶或者丟失,未按規定報告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故意隱瞞不報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那麼,

面對“防輸入”

“普通人應該怎麼做?

目前,

新冠肺炎境外確診病例已經超過中國,

“防輸入”成為當下疫情管控的一個重點。

“防輸入” 時期,民眾應該怎麼做?

感染科主任張文宏怎麼說?

入境逃避隔離轉飛大理?雲南網友炸鍋了!警方:一到長水就被控制

張文宏主任表示:我們下一階段的工作重點有兩個方面:一個方面,就是在來之不易的大好局面下面,我們開展自己日常的生活、工作和學習;另外一方面,同時要抓好“防輸入”的這一個重大的防疫的工作,這個事情不是政府這一方面就可以做得到的,我認為普通老百姓的配合是至關重要的,如果不配合,這個“仗”打不好。

如果我們認為我們可以為所欲為,比如說大型的聚會,然後把所有養成的衛生的習慣全部又給放棄了,那還是有風險的。“防輸入”時期的防控,實際上就取決於民眾自己的衛生的習慣,比如說我現在乘公交、乘地鐵,我還可以戴口罩,我回來,我還可以洗手。

比如,我現在跟人之間的密切的接觸,如果最近一段時間他也是來自於海外各個區域的,我們可以先暫時保持一段社交的距離。像這些我覺得在新冠肺炎第一階段疫情當中保持的良好的衛生習慣,我認為我們還是可以繼續保留的。我相信中國的人民在這一塊配合永遠是做得最好的。


來源:雲南日報 綜合自雲南網警巡查執法、中國青年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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