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草原鼠蟲災害應急預案

關於印發《黑龍江省草原鼠蟲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黑林草規〔2020〕11號

各市(地)、縣(市、區)林草主管部門,局機關各處(室、站、中心),局直屬各單位:

為做好全省草原鼠蟲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省林業和草原局制定了《黑龍江省草原鼠蟲災害應急預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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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林業和草原局

2020年3月10日

黑龍江省草原鼠蟲災害應急預案


黑龍江省草原鼠蟲災害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草原鼠蟲災害工作方針,建立健全草原鼠蟲災害應急工作機制,規範處置行為,提高處置能力,全面、準確、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處置行動,切實防止鼠蟲災害大面積爆發和擴散,保護草原生態安全,減少經濟損失,促進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草原法》《黑龍江省草原條例》《全國草原蟲災應急防治預案》《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工作原則

屬地管理,分級負責;信息暢通,快速反應;以人為本,科學防治。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黑龍江省境內發生的草原鼠蟲災害應急防治工作。

2.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省林業和草原局成立省級草原鼠蟲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指揮部)。各市(地)、縣(市)林業和草原(自然資源)局,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草原鼠蟲災害防治應急指揮機構。

省指揮部指揮長由省林業和草原局局長擔任,副指揮長由省林業和草原局常務副局長、分管業務副局長和局業務協管領導擔任,草原管理處、辦公室、規劃處、財務處、生態處、省草原站、省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省溼地保護與數字林業服務中心、省林業和草原第三調查規劃設計院等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省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林業和草原局草原管理處,辦公室主任由省林業和草原局草原管理處處長擔任,副主任由省草原站站長擔任。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可下設專家組、防治組、技術組、保障組、信息宣傳組等工作組,專家組人員由東北農業大學、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省農業科學院、省草原站相關業務專家組成,並根據草原鼠蟲災害實際發生情況,適時補充其他有關專家和科技人員。

2.2職責

省指揮部負責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有關批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全面負責全省草原鼠蟲災害應急防治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批准啟動或停止本預案規定的應急措施;組織協調和落實本預案的執行並監督實施。省指揮部辦公室具體負責落實省指揮部的部署和傳達貫徹省委、省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對草原鼠蟲災害防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召集省草原鼠蟲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辦公會議,收集、報告草原鼠蟲災害測報信息和應急工作的有關情況;督導受災市、縣開展草原鼠蟲災害防治工作;儲備應急藥品等防治物資,指導全省草原鼠蟲災害防治工作,推廣應用草原保護技術,開展災害評估等工作。

各市(地)、縣(市)草原鼠蟲災害防治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所轄行政區域草原鼠蟲災害防治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批准啟動或停止本級預案規定的應急措施;組織本級應急防治預案的實施。

3.預警制度

3.1災害分級

草原鼠蟲災害按照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共4級。


3.1.1發生下列災情之一的,為I級災害:


(1)發生對人類健康構成威脅、可引起人類疾病、對人類生產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的草原鼠蟲災害;

(2)國(境)外新傳入的遷移性較強、密度較高的有害生物;

(3)草原鼠蟲災害為害(達到防治標準)總面積超過800萬畝,或一個市為害面積200萬畝以上,或一定地域內連片為害面積100萬畝以上;

(4)特殊情況下需要劃分為I級災害的災情。

3.1.2發生下列災情之一的,為II級災害

(1)草原鼠蟲災害為害總面積500萬畝至800萬畝,或一定地域內連片為害面積50萬畝至100萬畝;

(2)特殊情況下需要劃分為II級災害的災情。

3.1.3發生下列災情的為III級災害:

指在市級行政區域內,草原鼠蟲災害為害總面積20萬畝至50萬畝,或一定地域內連片為害面積5萬畝至15萬畝。

3.1.4發生下列災情的為Ⅳ級災害:

指在縣級行政區域內,草原鼠蟲災害為害總面積5萬畝至10萬畝,或一定地域內連片為害面積達3萬畝。

3.2預警機制

各級草原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草原鼠蟲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加強各級應急指揮系統、監測預警隊伍和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升監測預警能力。重點加強邊境、省界、松嫩平原等地區草原鼠蟲災害測報工作,通過路線調查或群眾報告,密切關注鼠蟲災害發生髮展動態,發現高密度或大面積草原鼠蟲活動及其他異常現象,及時開展實地調查、取樣和鑑定,並提出預測報告。

市縣級草原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收集草原鼠蟲災害信息,及時進行整理、鑑別和分析,經鑑定確認為飛蝗、草地螟、草地貪夜蛾、鼠疫等可能突然爆發威脅生產生態和人類健康安全的鼠蟲災害,或其他本地常發的土蝗、達烏爾黃鼠等災害達到或預測發展為Ⅳ級以上災害的,應在2個工作日內逐級上報至省指揮部辦公室;災情緊急的,應於當日迅速報告省指揮部辦公室。省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並經核實確認後,立即報告省指揮部,對確定為I級和II級災害的,省林業和草原局在1個工作日內向省政府和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報告。

各級草原行政主管部門為草原鼠蟲災害的責任報告單位,報告材料須有明確日期、負責人簽字和單位公章,不得虛報、瞞報災情。因瞞報或遲報造成災情擴散和重大危害者,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主要和分管責任人責任。

3.3預警發佈

在草原鼠蟲災害監測預測的基礎上,各級草原鼠蟲災害防治應急指揮機構根據預測預報的等級、趨勢和危害程度,按照各自的職責,及時作出必要的預警。

省級指揮部負責對I級、II級草原鼠蟲災害向全省或事發地發佈預警公告。各市(地)、縣(市)指揮機構分別負責III級、IV級草原鼠蟲災害的預警發佈。

預警報告內容包括:草原鼠蟲災害種類、預警級別、預警區域、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和解除可以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報刊、通報等向社會發布突發草原鼠蟲災害預警公告。

對於發生III級鼠蟲災害並可能發展到I級、II級預警級別的草原鼠蟲災害,省指揮部協調各有關部門、各類應急處置力量進入應急狀態,成立專家組、防治組、技術組、保障組、信息宣傳組等工作組,做好啟動應急預案的準備。事發市(地)、縣(市)草原鼠蟲災害防治應急指揮機構要做好應急防治工作。

4.應急響應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響應。各級草原鼠蟲災害防治應急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本級草原鼠蟲災害預防、處置和組織協調工作。

4.1分級響應

4.1.1 I、II級響應

省指揮部負責Ⅰ級、II級草原鼠蟲災害的應急響應啟動和指揮處置工作。根據各地的災情報告,省指揮部組織專家和有關人員趕赴現場,瞭解災情發生情況,確定災情嚴重程度,分析災情發展趨勢,提出啟動應急響應建議,經指揮長批准啟動應急響應。同時,省指揮部召開緊急會議,決策部署有關重大事項,並按照職責分工,互相配合,迅速投入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將災情向省政府和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報告,並通報發生地市級政府。

4.1.2 III級響應

各市級草原鼠蟲災害防治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III級草原鼠蟲災害的應急響應啟動和指揮處置工作。省指揮部根據災情,對災區進行技術、物資等支援工作。

4.1.3 IV級響應

各縣級草原鼠蟲災害防治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IV級草原鼠蟲災害的應急響應啟動和指揮處置工作。市級草原鼠蟲災害防治應急指揮機構根據災情,對災區進行技術、物資等支援工作。

4.2災害處置

根據草原鼠蟲災害發生情況,各級草原鼠蟲災害防治應急指揮機構要把握防治時機,結合當地實際,及時組織飛機和機械等防治力量到達現場,開展災害處置和撲救工作,迅速撲滅鼠蟲災害。在防治策略上,堅持綜合防治,因地制宜,突出運用生物防治技術,防止草原環境汙染。同時,做好宣傳動員,設立防治區域標誌,避免造成環境汙染和人員傷害事故。安排專人監控草原鼠蟲災害的處置情況,對發生區及其周邊地區進行經常性調查、取樣和技術分析,實時跟蹤監測。

4.3社會動員

必要時,災害發生地防治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動員、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人民群眾參與草原鼠蟲災害的應急防治工作。

4.4擴大應急

應急響應過程中,市級、縣級防治應急指揮機構在認定草原鼠蟲災害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發展趨勢,需要採取進一步的應急措施進行處置和應對時,經報請省指揮部同意,在全省範圍內進行廣泛動員,調集相關後備力量投入應急防治。

4.5災情發佈

各級草原鼠蟲災害防治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災情的發佈,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發佈。對確定為IV級以上草原鼠蟲災害的,按相應響應級別,分別由省、市、縣三級應急指揮機構發佈,並立即向毗鄰和可能涉及的行政區草原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有關情況。

4.6應急結束

當草原鼠蟲災害防治結束後,由相應應急響應指揮機構公佈解除應急。

5.後期評估和善後處理

5.1後期評估

應急處置實施結束後,指揮機構要及時組織專家組和有關人員對草原鼠蟲災害的損失進行評估,分析草原鼠蟲災害發生的原因和應當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意見措施,報同級指揮機構,並向上一級省指揮機構辦公室報告。

5.2善後處理

應急處置實施結束後,指揮機構指導開展災後生產,重點組織實施專家組後期評估提出的改進措施,恢復受災草原,清理因應急而設立的臨時設施。

6.保障措施

6.1通訊保障

各級指揮機構應當建立、完善草原鼠蟲災害應急指揮系統,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通訊器材,確保本預案啟動時指揮機構與有關部門及現場工作組之間的聯絡暢通。

6.2經費保障

處置草原鼠蟲災害所需的經費,按照《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預案》執行。

6.3物資保障

各級指揮機構要結合草原鼠蟲災害防治工作的需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做好相關物資的儲備工作。因草原鼠蟲災害應急處置需要,可以實施救災物資的緊急調運。

6.4人員保障

各級草原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草原鼠蟲災害發生形勢和專家意見,建立健全基層防治機構。同時要加強人才的培養,建立起一支高素質的應對草原鼠蟲災害專業管理和技術人員隊伍。

6.5預案獎懲

對在報告和處置草原鼠蟲災害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或文件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報告和處置草原鼠蟲災害過程中因翫忽職守而造成損失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7.預案管理

7.1預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省指揮部及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一)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二)防治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三)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七)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7.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省林業和草原局負責解釋。

7.3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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