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水利文獻 明白鉞《汝州新開仁義渠記 》


汝州水利文獻          明白鉞《汝州新開仁義渠記 》


汝州水利文獻 明白鉞《汝州新開仁義渠記 》

仁義渠是汝州古代著名的大型水利灌溉工程之一,明弘治年間由汝州知州彭綱主持開鑿,它依託北汝河為水源地,於城東十里鋪(今紙坊鎮石莊)設堰開置渠口,東行約十五里,尾水洩入黃澗河中(今紙坊鎮料棍張村附近),“其所浸灌,東西約二十有五里,南北幾十裡。”“灌田三十一頃五十五畝”。該渠自明代開通之後,為汝東一帶的農業生產,提供了很大的便利,灌區內的農作物可以達到旱澇保收,明代該地區所產稻米,更是暢銷中原,至清康熙年間,因汝河改道,仁義渠才結束其歷史使命。

彭綱,字性仁,清江人。成化進士。授兵部武選司主事,遷員外郎。上封事,劾妖僧繼曉。出知汝州,鑿渠引水,灌田數千畝,世為民利。擢僉事,遷河南雲南提學副使。以公明稱。為人端凝朴茂,後進多程序之。(《欽定四庫全書·江西通志》卷七十四《人物誌》)

彭綱,清江人。中成化戊子解元,乙未進士。授兵部武選司主事,遷員外郎。上封事,劾妖僧繼曉。出知汝州,勤慎子惠,鑿渠引水,灌田數千畝,世為民利,號“仁義渠”,尚書白鉞記之。擢按察司僉事,剛毅執法。遷河南、雲南提學副使,以公明稱。為人端凝朴茂,不逐時波。家居,非公不入,惟以文行引掖後進,志士多程序之。自號雲田,所著有《雲田集》。(明隆慶六年版《臨江府志》卷十二《人物》)

汝州水利文獻          明白鉞《汝州新開仁義渠記 》


白鉞(1456~1510)字秉德,真定南宮人,兵部尚書白圭之子。白鉞於成化十六年(1480),參加順天府鄉試獲得第一名,解元。成化二十年(1484)考中榜眼,授翰林編修。弘治九年(1496)五月,白鉞升為翰林侍讀,充東宮講讀。弘治十六年(1503),以修《大明會典》成,升為侍郎。不久,改吏部。正德三年(1508)十月,任禮部尚書,賜玉帶。正德五年(1510)九月,命兼學士,掌詹事府事,入內閣,專典誥敕,加太子太保。十月,病逝。賜祭葬,贈太子太保,諡文裕。大學士李東陽為其撰寫墓誌銘,稱白鉞“為人重厚,政尚寬簡”。

《汝州新開仁義渠記》,原載於正德《汝州志》卷八,此文詳述了仁義渠之開通,乃汝州水利史上之重要文獻。餘今不揣簡陋,試將其斷句整理,並略加註釋,以供好古者研究之需,如有錯訛,還請方家斧正。

庚子杏月廿四日汝東後學劉孟博謹述

汝州水利文獻          明白鉞《汝州新開仁義渠記 》


汝州新開仁義渠記

明 白鉞1

弘治己酉2,清江彭君性仁3,來知汝州。始,君以武選員外郎,調貴州永寧州。今上即位以詔,例得移近地。

君既至,慨然有志扵民事,奸巢蠹穴,抉4剔殆盡。顧利有未興者,政暇行四野,見汝河經州城南,岐而二,注東南者,為大河,其支流東北行,民田鱗次水際,可引而灌也。君嘆曰:“是遺利矣。”進父老告之故,率多5未諭6。乃躬循水上下,相原隰7,審面勢8,度近遠,明約束,均工役。自東十里鋪開渠築堰,引水北行,畚鍤9既訖工,清流潏潏10約十八里至黃澗河,又十里復入汝河。規圖矩畫,支分條析,或經或緯,溝洫11畢達,輪廣數十餘里,盡為良田,畝收秔稻12數斛13,傍近有仁義裡,因以名渠。無何,君擢14僉15河南憲事,丁外艱16去任。時同知東萊官君汝俊17,適承大府檄主水利,益勞其事,渠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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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藩邱18有田在下流,至是謀專利,上疏爭阻,符責部使者甚峻。官君與後太守西蜀趙君中吉19,據君文移辯對,卒歸諸民。或曰“渠成固善矣。繼是守者,如無彭君之心之材,殆將廢乎。”是不然。汝之土瘠而入薄,野多隋農20,一遇歉歲,流離㒹踣,不能聊生。仁者雖為之隱心,然無策以蘇其困。彭君不廢官家鬥粟緡21金,變磽埆22為膏腴。一方之民坐享厚利,長子抱孫,無復昔時轉徙寒飢之憂。利之所在,人爭趨之,田將日闢,利日厚矣。何可廢哉!過計23者又曰:“田日闢矣,利將日厚矣。履畝加賦之政,恐將不免。是益民者,反病民矣。”嗚呼!使彼非人無責焉耳矣。果亦人也。人與之而我奪之,人興之而我毀之,人利之而我害之,寧有盜臣24縱戴面目,不愧於人,不愧於心,不愧於天乎?苟愧之,雖富國如桑孔25,理財如楊裴26,獸將不食其餘,他尚何足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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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太守金鄉高君27,弘善益勤。君之跡,以君去任既久,而民感之愈深,請書其事扵石,以貽後範。因為著其始末,並論其必不可廢如此。若高君者,可謂思齊尚德士矣。

汝州劉孟博摘錄自正德《汝州志》卷八

汝州水利文獻          明白鉞《汝州新開仁義渠記 》


註解:

1、白鉞(1456~1510)字秉德,真定南宮人,兵部尚書白圭之子。白鉞於成化十六年(1480),參加順天府鄉試獲得第一名,解元。成化二十年(1484)考中榜眼,授翰林編修。弘治九年(1496)五月,白鉞升為翰林侍讀,充東宮講讀。弘治十六年(1503),以修《大明會典》成,升為侍郎。不久,改吏部。正德三年(1508)十月,任禮部尚書,賜玉帶。正德五年(1510)九月,命兼學士,掌詹事府事,入內閣,專典誥敕,加太子太保。十月,病逝。賜祭葬,贈太子太保,諡文裕。大學士李東陽為其撰寫墓誌銘,稱白鉞“為人重厚,政尚寬簡”。 2、弘治己酉:弘治二年(1489年) 3、清江彭君性仁 正德《汝州志》卷五 仕官 知州:“彭綱,字性仁,江西臨江府清江縣人,由進士弘治二年到任,升本省按察司僉事。” 萬曆《汝州志》卷二 官師:“彭綱:江西清江人,進士,弘治二年任。升本省僉事,始興水利,善騷雅,所在有題□。” 道光《直隸汝州全志》卷三 名宦:“彭綱,江西清江人。弘治年知汝州事,所開仁義渠一道,坐落城東,今已久廢,仁義渠碑記,在東司大門內。” 4、抉:剔除。 5、率多:(lǜ duō)大多。 6、諭:明白、懂得。諭,曉也。——《廣雅》 7、原隰:(yuán xí)廣平與低溼之地。《國語·周語上》:“猶其原隰之有衍沃也。”韋昭注:“廣平曰原,下溼曰隰。” 8、面勢:亦作“面埶”。方面;形勢。引申為建築物和自然環境的情勢、外觀、位置。 9、畚鍤:(běn chā)亦作“畚臿”。亦作“畚插”。畚,盛土器;鍤,起土器。泛指挖運泥土的用具。亦借指土建之事。 10、潏潏:(yù yù)水湧出貌。 11、溝洫:(gōu xù)田間水道。《周禮·考工記·匠人》:“匠人為溝洫……九夫為井,井間廣四尺,深四尺,謂之溝。方十里為成,成間廣八尺,深八尺,謂之洫。” 鄭玄注:“主通利田間之水道。” 12、秔稻:(jīng dào)粳稻。《文選·揚雄<長楊賦>》:“馳騁秔稻之地,周流棃慄之林。” 李善注:“《說文》曰:‘秔,稻屬也。《聲類》以為秔,不黏稻也。’” 13、斛:(hú)中國舊量器名,亦是容量單位,一斛本為十鬥,後來改為五斗。 14、擢:提拔,提升。 15、僉:調動官職,多指升職。 16、丁外艱:古代喪制名,凡子遭父喪或承重孫遭祖父喪,稱丁外艱。 17、東萊官君汝俊:正德《汝州志》卷五 仕官: “官賢,字汝俊,山東萊州府平度州人,由進士弘治六年任,升山西按察司僉事。” 118、藩邱:“藩邱”應為“藩邸”之誤。本文“藩邸”指明太祖朱元璋第二十五子朱㰘在汝州的第宅。《明史•諸王•朱㰘傳》:“王名㰘,太祖第二十五子。建文三年封,永樂六年就藩洛陽,十二年薨。”朱㰘死後的諡號為“厲”,又因其封地為洛陽,故又稱其為“伊厲王”,遂亦稱其官府、第宅為“伊府”。詳參《汝州長營碑記》。 19、西蜀趙君中吉: 正德《汝州志》卷五 仕官 知州:“趙永禎:字仲吉,四川成都府人,由進士弘治七年到任。” 20、隋農:隋,古同“墮”,垂落。古書有:“墮農者戮之,力田者褒賞”、“墮農自安,不昏作勞”之說。 21、緡:(mín)用於成串的銅錢,每串一千文 。 22、磽埆(qiāo què)(土地)瘠薄。 23、過計:過多的考慮。 24、盜臣:盜名欺世的官吏。 25、桑孔:漢代著名理財家桑弘羊與孔僅的並稱。《宋史·李韶傳》:“就使韓白復生,桑孔繼出,能為陛下強兵理財,何補治亂安危之數,徒使國家負不韙之名。” 26、楊裴:楊炎(727年-781年),字公南,鳳翔府天興縣人(今陝西鳳翔縣),中國唐朝中期的政治家,兩稅法的創造和推行者。楊炎任宰相後,決心革除積弊,就向德宗奏告說:“夫財賦,邦國之大本,生人之喉命,天下理亂輕重皆由焉。楊炎主張“凡百役之費,一錢之斂,先度其數而賦於人,量出以制入”。楊炎與盧杞二人同時執政,盧杞相貌醜陋,又無文學才幹,楊炎對他很輕視,往往假託有病不和他在一起共事,議事又多有不合,盧杞因此懷恨在心。楊炎追隨元載,被貶起用為相後從個人恩怨出發,打擊報復,並陷害劉晏,引起了人們的不滿,遂使盧杞得以施展奸計而罹殺身之禍。 裴明禮,河東人。善於理生,收人間所棄物,積而鬻之,以此家產鉅萬。又於金光門外,市不毛地。多瓦礫,非善價者。乃於地際豎標,懸以筐,中者輒酬以錢,十百僅一二中。未洽浹,地中瓦礫盡矣。乃舍諸牧羊者,糞即積。預聚雜果核,具黎牛以耕之。歲餘滋茂,連車而鬻,所收復致鉅萬。乃繕甲第,周院置蜂房,以營蜜。廣栽蜀葵雜花果,蜂採花逸而蜜豐矣。營生之妙,觸類多奇,不可勝數。貞觀中,自古臺主簿,拜殿中侍御史,轉兵吏員外中書舍人。累遷太常卿。 27、金鄉高君: 正德《汝州志》卷五 仕官 知州:“高士達,字弘善,山東兗州府金鄉縣人,由舉人弘治十年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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