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河法院:責令被執行人退賠一案執結

61歲的李某某因盜竊三名受害人現金及物品被抓判刑,法院責令其退賠被害人共計2300元一案近日執結完畢。

2018年3月9日到19日,僅僅10天時間,被執行人在洛陽兩家醫院盜走醫生放在上衣口袋裡的現金600元及兩部價值800元、900元不等的手機。後被公安抓獲,但贓物未被追回,贓款已經揮霍。

法院判決後,責令李某某退賠被害人三人共計2300元,但被執行人李某某已經監獄服刑,承辦法官霍振武隨到李某某服刑的監獄瞭解情況執行案件。

最後被執行人家屬把退賠款2300元交到了法院的賬上,三名被害人已經領走款項,案件執結。(王安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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