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推行森林防滅火工作“六字訣”

一是“禁”。即禁止違規野外用火,堅決做好森林火災源頭防控工作。嚴格執行野外火源管理“五個禁止”規定,森林防火重點期和高火險等級天氣,在森林防火區內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煉山造林、疫木焚燒要嚴格實行審批報備制度,加強現場用火監管措施。

二是“早”。即森林火情早發現、早處置。加強與氣象部門研判會商,及時發佈森林火險預報預警信息;利用地面巡護、高山瞭望、視頻監控等手段,及時監測掌握森林火情;強化衛星林火監測熱點核查反饋和各類輿情監控信息收集,確保森林火情早發現、早處置。一旦發生火警火情,村級應急隊和護林員應及時做好早期處置,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應迅速參加撲火,“打早、打小、打了”,避免小火釀成大災。

三是“準”。即運用各種撲火戰略戰術要準確,做到科學施救。撲火過程中,前線撲火指揮部做到火情推演準、目標設定準、採取方法準、排兵佈陣準、進退路線準、出擊時點準、作戰情況掌握準、作戰指令準、科技裝備使用準。

四是“淨”。即明火撲滅後,要最終清場,確保火場不死灰復燃。做到打到位、清到位、守到位。

五是“安”。即堅持以人為本,確保撲火安全,任何時候皆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堅決守住安全底線。要專人負責安全、隨時研判安全、提前採取措施、進退皆把安全放第一位。

六是“明”。要做到“禁、早、準、淨、安”,“明”字需貫徹始終。即通過責任明、分工明、前指明、追責明,壓緊壓實各級各部門森林防滅火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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