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因感情不合離婚,外孫三週歲了一直跟我們,男方不想要孩子,我們要了怎麼樣?

嘟嘟姥爺8


如果把孩子強塞給男的,孩子很可能特別悽慘,沒飯吃病了沒人送醫院沒有衣服穿,更可怕的是還要被後媽虐待。雖然說女的帶孩子不好找,說實話,女的離異帶不帶孩子都難找,未婚男人找你肯定有所圖,離異有孩子你也未必願意,兩個孩子未必合得來。但是,說真的,投資一個男人還不如全心全意栽培一個孩子。第一,孩子是除父母外最親的人。第二,老了病了他還會來看看你,比男人靠譜多了。好好培養孩子。男的既然不想要孩子,那就不配做父親。以後孩子有出息了,他別想要孩子給他養老送終


英子4750


男方家當然不想要了,嫌棄是負擔!你們也不能要,畢竟兒子是男人家的血脈,跟你們家沒關係!他們家的孩子,留給他們,至於他們家愛養愛賣了,你們不用管他!不是因為冷血無情,是這年頭女人帶孩子別指望再嫁!現在的男人寧可打光棍,也不娶帶男孩子的女人!我的同學離婚帶男孩子的,都沒嫁出去,一輩子自己吃苦受累帶著兒子。她們的男人因為沒有孩子牽連早就都又結婚了!


花狸貓mm


現在不負責任的渣男還不少、這是我們這些養女兒的煩心事、本想女兒長大結婚我們可以過自己的老年生活,那知女兒婚後會給我帶來兩個吃喝拉撒都得侍候的丟給我們來完成,女婿是大孩子在加個小外孫、累得長年無休,還確得是理所當然。哎、這就是一家難唸的經。


萍水相逢169579615


男方不要自己養啊,我生了兩個女兒離婚的時候他爸不要我一個人邊打工邊養活她們只是自己辛苦點,孩子們也很聽話大的已大學畢業小的上上學六年級,如果父親不要母親不要會給小孩幼小的心靈造成陰影。所以我們做父母的你既然生了她我們就要擔起這份責任,讓孩子吃飽穿暖有書讀雖然辛苦但是苦也值得的。小孩長大了他們也會感恩父母帶大她不容易她們會很努力學習工作。所以我們做父母的那怕婚姻再不幸福我們永遠也不要執棄自己的孩子。


劉芷諼


對於這個我們村有一個,女的原來找了個四川的,本來家裡反對,是女的堅持找這個男孩,結果結婚二年,男孩不務正業,吃喝嫖賭好吃懶做,女的常常遭到家暴,沒辦法離婚了,帶個週歲的男孩,男方不要,只女方養著,男孩有外公外婆帶,現在都十五六歲了,外婆外老給他蓋上樓房,讓他好好讀書,外公外婆就當親兒子一樣,現在這孩子沒受一點點委屈,這不好嗎?


xenZhyini


我接觸了太多的孩子,也帶過不少離異家庭的孩子。不得不承認,目前能夠做到離婚不影響孩子的家庭少之又少。

許多家庭容易陷入這樣的誤區:

1、將仇恨傳遞給孩子。

因愛生恨的夫妻不少,即使選擇離異依然恨意重重。有的家長會忍不住在孩子面前吐槽對方的種種劣跡,甚至祖輩也對孩子洗腦。

對方可能確實不負責任,也有可能確實很渣,但是無論怎樣,對方都是孩子的父(母),他們有著親子情感關係,你描述的對方形象越差,對孩子的傷害越深。

在恨意中長大的孩子出現心理問題的可能性極大。

2、害怕孩子和對方親近。

離異後一方辛辛苦苦養育,另一方偶爾拉近一下親子關係,甚至從不參與,孩子也對對方滿心惦記,養育方心理不平衡可以理解。

但是站在孩子的角度來說,他們既需要母愛,也需要父愛,孩子擁有愛的思念也未必不是好事。

3、把孩子當皮球踢來踢去,推卸責任。

有的家庭離異之後都把孩子當成負擔,都把孩子當成累贅,誰都不願意撫養。

孩子在這種被嫌棄、被拋棄的恐懼中長大,基本不可能保持身心健康。

其實不管你的婚姻經營的如何,當你生下孩子的那天起,孩子就已經成了你甩不掉的“包袱”。

女兒感情不合離婚,外孫跟你們,男方不想要孩子,也許他們有這種傳統想法:

1、男孩子,即使是你們養大的,他肯定也會認祖歸宗。

以前這種情況確實存在,現在隨著思想觀念的轉變,還真的未必。我身邊就有幾個男孩長大成人,為了感激母親及其他養育者的付出,用改姓的方式報恩的。

2、養孩子太麻煩,反正我是他老子,變不了。或者想:孩子我想要的時候可以再找人生一個,要不要沒關係

這種人即使把孩子交給他,你女兒也不會放心吧?

既然男方不願意參與養育,建議你們不要再放棄孩子。

養育過程你們肯定會付出許多,會有許多委屈。但是我依然建議你們為了避免孩子將來成為麻煩、成為負擔,幫助女兒一起努力給孩子創造一個健康陽光的成長環境,呵護他成長為一個健康、陽光、優秀的男子漢。

待到孩子成年,有了是非分辨能力,是是非非也不再會影響他人生觀建立的時候,再和孩子聊這些陳年往事。

至於孩子怎樣處理這些關係,交給孩子自己就好。


媽咪老師


如果你們確實離不開孩子就一直養著吧,可以讓你女兒掏一些生活費,也可以起訴女婿讓他掏點生活費,如果你們不缺錢就一直帶著吧,但是得有一個心理準備,防止有一天你女兒女婿要把孩子帶走,你們老兩口會不適應的,所以提前跟他們打好招呼,不要搞突然襲擊帶走孩子。


誰是我知心


不要孩子可以。房產公正到孩子頭上,父母都不要。監護人是女兒,你可以代為看管。父親出扶養費。能為孩子爭取到的,儘量爭取。


臥雪眠雲A


孩子是最可憐的也是最無辜的。。。

孩子成了他們追求幸福追求自我的絆腳石了。

你要了也是替女兒要的,總不能落自己名下吧?你能管他吃管他喝能管他的教育嗎?

人都感性。。。也要現實。。。如果女婿給足夠的撫養費,女兒也不反對,你們要孩子未嘗不可。。。只是以後會很累就是了。。。

可以預見。。。你女兒如果再婚再有孩子。。你們還要帶嗎???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三思。。。


沙漠之光007


扯蛋、我可以什麼都不要,一定要孩子。如果他媽媽堅持要,表示他媽媽和我一樣的疼愛孩子,我就負擔孩子的全部、包括學業結婚的所有費用。這是一個父親、一個男的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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