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和區委直屬事業單位有什麼區別?

黃百靈1


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和區委直屬事業單位有什麼區別?

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是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提出來的一種分類方式。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將所有事業單位按職能性質不同,分為行政類、生產經營類和公益一類、二類事業單位四種類型,分別實行不同的機構改革方式。其中行政類事業單位,是指完全、主要或者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其改革的方式,是將其承擔的行政職能,劃歸相應的政府機關承擔,根據其剩餘的公益服務職能,撤銷或者保留事業機構,或者與職能相近的事業單位進行整合。

承擔生產經營職能的事業單位,實行事企分離,改製為企業,參與市場競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今後,事業單位將不再承擔生產經營職能,也不再成立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也是將其承擔的生產經營類職能剝離改企,剩餘的公益職能進行整合。與生產經營職能配套使用的自收自支、自定、自籌類編制,要求於今年6月份以前回收撤銷,不再使用。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使用的差額編制,也將根據實際情況,置換為全額事業編制。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後,將以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為核心,主要承擔公益服務職能。

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與區委直屬事業單位的區別,是前者是根據職能性質劃分,後者是根據隸屬關係劃分。區委直屬事業單位,基本上只有黨校一家。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也大多是行政類事業單位。區委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基本都參公管理,在事業單位改革中,由於其承擔的行政職能的劃轉,都將產生質的改變,其參公屬性不再保留,已經登記為參公身份的人員,暫時保留身份與待遇,以待國家進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政策的出臺。


職言管語


區委直屬事業單位也可能分為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公益一類一般是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一般為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


杳杳兮寒山道


不是一回事,兩種分類,一個強調的是單位性質,一個強調的是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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