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涉及聊城教體局、4所市直學校和5個市政府工作部門!

2019年12月上旬至2020年1月下旬,市委派出10個巡察組對市教育體育局和4所市直學校,以及市發展改革委等5個市政府工作部門開展了巡察。3月11日至12日,市委巡察組分別向被巡察黨組織反饋了巡察情況,由被巡察黨組織對反饋的問題進行對賬整改。同時,巡察組還收到了一些涉及有關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相關紀檢監察機關或組織部門等處理。現將巡察發現的部分重點問題通報如下,對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歡迎廣大幹部群眾進行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0635-8220719

電 子 郵 箱:lcswxcbxf @lc.shandong.cn

寄 信 地 址:聊城市花園北路69號 市委巡察辦


1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一是黨組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缺乏擔當作為、馬上就辦、爭創一流的“精氣神”,推動全市改革發展牽頭作用發揮不到位。對牽頭負責的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統籌謀劃不到位、督導調度不經常,研究上級政策不透、到基層調研不深入、進行實地督導不多,在項目落地過程中抓落實不夠。二是工作落實中存在習慣性應付、程序上落實、“慢牽牛”式作為等形式主義。工作不敢擔責,過度依賴第三方機構,對重大項目建設缺乏事中事後監管,對“招才引智”工作敷衍塞責,落實上級專項資金計劃緩慢,“三集中、三到位”推進遲緩,項目審批不透明、不及時。三是

黨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對市委關於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的約談重表態輕落實;機構改革成效不明顯,內部關係不理順,工作運行不順暢,個別下屬事業單位職責範圍不清。四是權力運行監管不到位。招投標領域存在“燈下黑”問題,對下屬單位失察失管,部分下屬單位內部管理混亂等。

2

市教育和體育局

一是領導和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建工作職能發揮不充分。局機關和各學校黨組織、共青團、少先隊陣地作用普遍弱化;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浮於表面,對總書記上好思政課要求缺乏具體落實舉措,對師德師風的正向激勵和負向約束雙不足。二是推動中央教育工作方針和改革舉措落地存在差距,校長職級制、縣管校聘等改革任務推進緩慢;對教育的普惠和民生屬性把握不精準,對招生辦學秩序規範約束不力,隨意調整招生政策引發群眾上訪,放任公立學校逐利衝動加重群眾負擔,扶貧助殘工作推動遲緩。

三是缺乏全面從嚴意識,政治生態建設乏力。班子履行主體責任和頭雁表率作用不到位,幹部職工缺乏進取求先意識和幹事創業“精氣神”,工作不推不動。四是缺乏廉政防範意識,以權謀私問題多發。在評先樹優、經費管理、器材捐贈、招標採購等權力運行的關鍵環節存在明顯的監管漏洞和廉政風險點。

3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一是推動上級決策部署行動不積極、成效不明顯。設在該局的新舊動能轉換五大產業集群專班辦公室作用發揮不力;面對經濟下行壓力採取應對措施不足,在支持民營經濟發展、“雙招雙引”等工作中履職盡責不到位;鼓勵引導企業加大技改投入措施不多。二是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扛得不牢。對上輪巡察發現的問題和市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反饋的問題整改不到位,基層黨建重形式輕實效。三是對權力監督制約不夠。項目評審及招投標工作不規範、機制不健全;對下屬單位監管不到位,有的下屬事業單位事企不分問題突出,有的存在執法不規範和“雙隨機一公開”制度落實不到位等問題。

四是糾治“四風”不徹底。存在以文件落實文件、調研工作不深入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工作作風不嚴不實,工作效率不高;違規報銷差旅費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依然存在。

4

市生態環境局

一是多元共治的“大環保”工作機制運轉不暢。落實組織指導統籌協調職責缺乏擔當,工作落實缺乏有效的檢查措施和監督手段;對環保督察問題整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1+1+8”汙染防治攻堅戰等重點任務推動不力;生態環境系統機構改革動能未予釋放,市局分局“兩張皮”問題突出。二是黨建工作弱化邊緣化問題突出,派出機構基層黨組織不健全。三是作風建設抓而不實、流於形式。環境監測、市長熱線線索辦理、第三方檢測機構監管等工作推卸責任職責下移;對重汙染天氣預警搞“一刀切”;對生態環境系統突出問題缺乏刀刃向內的勇氣,兩次作風整治均未實際開展,成效不明顯。

四是對重點部位和關鍵權力監管不嚴。未規劃整體科學的防汙治汙體系,部分重大項目實施缺乏嚴密論證;執法權不統一、多頭執法,標尺不一,重處罰輕服務;資金資產管理使用不嚴、機關花錢大手大腳、公車購置管理使用隨意等。

5

市農業農村局

一是工作落實中存在作風拖沓、“慢牽牛”現象。項目推進力度不夠,前期考察論證不充分,個別項目批覆後遲遲不能落地;專項資金分配滯後,導致部分專項資金滯留;向縣(市區)撥付的大量培訓經費滯留賬戶沒有發揮作用。二是部署工作存在以文件落實文件等形式主義問題,對人居環境整治、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農藥包裝廢棄物處置等工作深入基層督導落實不到位,對基層上報材料審核把關不嚴;履行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不到位,投資建成的質量檢測中心長期閒置。三是管黨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對黨員幹部教育管理寬鬆軟,違規違紀問題時有發生;對以往巡察、審計指出的問題整改不到位;為民服務意識不強,農業培訓走過場,科技服務不到位,群眾技術需求難以滿足。

四是對農業項目的申報、評審、驗收等環節把關不嚴,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存在廉政風險,政府採購程序不規範,財務管理不嚴格。

6

市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一是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到位。“雙隨機一公開”制度抓而不實,行政處罰職能履行不力;大氣汙染防治工作履責盡責不到位,對非法回收拆解報廢機動車行為缺乏有效監管和有力查處;落實推進“雙招雙引”工作辦法不多,招引大項目沒有新突破,委託招商工作實績導向不明顯;個別事項要求企業提交材料未簡化,解決企業困難不及時。二是擔當盡責意識不強。專項資金髮放審核工作失職失責,存在應補未補、材料審核把關不嚴等問題;國有資產管理不善,租賃費應收未收;二手車交易市場備案審核把關不嚴;商業網點發展規劃工作慢作為,整治商業預付卡工作敷衍應付,存在監管空白。三是對基層黨建工作抓而不力,下屬企業黨組織多年來未正常開展活動。

四是機關內控管理、財務管理等多項制度流於形式,內部審計制度未發揮應有作用;下屬事業單位名不副實;人事管理不規範;差旅費等財務管理制度執行不嚴格。

7

聊城第一中學

一是對“民轉公”工作思想認識有偏差,推動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力度不夠,存在招生不規範、整治“大班額”“插班生”不徹底、素質教育開展不全面、思政教育流於形式、下屬民辦學校高收費等問題。二是未結合學校教育教學實際研究意識形態工作,對下屬學校意識形態工作督促不力,輿情管理協調處置機制缺失,應急處置能力不強。三是治校治教不嚴不實。對師德師風建設抓而不緊,有償補課等問題依然存在;對幹部職工要求不嚴,部分黨員幹部紀律規矩意識淡薄;維護教職工權益不到位、營利性機構進校園問題依然存在;“文山會海”、督導檢查浮於表面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沉痾難除。

四是重點領域監管不到位。財務管理不嚴格,固定資產管理不規範,工程建設領域存在廉政風險,違規報銷通訊費、發放津貼補助、違規在下屬學校借用車輛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依然存在。

8

聊城第三中學

一是校黨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對黨的建設、團的建設不重視,教代會、工會組織不健全,忽視教師隊伍黨員培養,意識形態工作陣地意識不強。二是以人民為中心的辦學理念樹得不牢,熱衷利用公辦教育資源辦民校;教育公平公正底線守得不牢,存在違規組織義務教育階段招生考試、學籍管理混亂、違規減免費用、重智育輕德育、學校安全管理有盲區等問題。三是執行教育系統“十嚴禁”不到位。師德師風建設抓而不力,未將師德師風作為教師素質評價第一標準,違規體罰、有償補課等問題禁而未絕;超標準徵訂教輔材料、超標準收取費用等問題依然存在。

四是落實正風肅紀要求不堅定。評先樹優不透明,評審標準執行不嚴格;招投標程序不規範;存在違規借用下屬單位車輛、超標準配備辦公設備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存在抓工作落實熱衷於成立各類領導小組、卻無後續跟進措施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9

聊城市水城中學

一是貫徹落實教育領域改革任務打折扣。對優化完善學校德育教育、思政課教師隊伍建設等未按要求制定具體可行措施;違規招生、義務教育階段區分“快慢班”等問題依然存在;落實家校共育和愛國主義教育不到位;教育扶貧工作抓而不實,貧困生認定不嚴謹、救助政策落實不力。二是學校黨委領導核心作用不突出。對意識形態工作嚴抓嚴管不認真,對下屬學校意識形態工作指導監督不足,履行清理審查職責不力;領導班子表率作用發揮不夠,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力。三是學校內控機制不健全,廉潔紀律執行不嚴。部分幹部職工遵制度守規章意識不強,項目工程建設和物資採購領域存在違規,對幹部職工評聘等工作程序審核把關不嚴,變相為教師謀福利等。

四是對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宗旨意識樹得不牢,辦學行為不規範,對師德師風建設重視不夠,違反師德師風的問題依然存在。

10

聊城幼兒師範學校

一是在貫徹落實上級重大決策部署和新時代黨的教育方針中,存在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現象,缺乏深入研究和落地生效的舉措;對全面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領導、推進教育改革等沒有作為中心工作扭住不放,抓思想政治教育針對性不強,在教師、教材、教法改革上力度不夠。二是統籌協同、全程、全方位育人機制不健全。以德為先的教育理念樹立不牢,教與學、教與研脫節嚴重,未建立科研成果資源共享平臺,科研與教學相互成就未能凸顯;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到位,築牢學生理想信念的陣地作用發揮不充分。三是抓黨建用心用力少。頭雁效應不夠,執行民主集中制議事決策程序不嚴格,基層黨建虛化、弱化、邊緣化情況突出,黨建帶團建幫帶不力,對青年理論武裝不夠。

四是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標準不高、要求不嚴。財務管理、工程項目和政府採購等重點環節監管缺失;師德師風建設和教職工政治業務素質有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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