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教育直播過程中涉及的教學課件、大綱、題庫等內容是否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我國著作權法明確規定,只有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才能享有著作權。在《著作權法實施條例》中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複製的智力成果,即作品必須是原創和可複製的。那麼,不管是課件、大綱還是題庫,都要滿足獨創性和可複製性的要求,才會被認定為作品。就拿課件舉例,教師在製作課件的過程中,通過獨立完成文字、圖片等創作,並非簡單地對已有作品的複製拼湊,賦予其課件個性化,並將其思想通過多媒體等形式表達出來,我們一般認為課件具有獨創性和可複製性,應受著作權法保護,並且可能會被認定為文字作品、美術作品、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如果是題庫的話,則要看題目的編排或者是設置上如果滿足一定的獨創性,那麼此時符合《著作權法》對於彙編作品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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