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孫32個月,從出生到現在都是我在帶,現爸媽離婚了,往後如何更能帶好?

天使無淚71461898


我建議外婆不要帶外孫了,撫養權在那方,孩子就由那方帶孩子,外婆想外孫了,就經常去看看外孫就好了。

下面這個故事是我身邊真實的故事。

小杰從九個月斷奶開始,就是外公外婆帶小杰。

小杰的爺爺奶奶年紀大,照顧不了小杰,爸爸媽媽呢?家庭條件不好了,父母常年外出打工,所以一直是外公外婆幫著帶小杰。

後來在小杰三歲的時候,小杰父母感情不和,離婚,法律上,小杰是由爸爸劉偉撫養,媽媽王英每個月給300的撫養費。

但是因為劉偉父母年老,照顧不了小杰,小杰一直是外公外婆帶大,感情很深,怕孩子跟著劉偉受苦,在這種情況下,王英父母就說還是幫著帶小杰,這筆撫養費又小杰爸爸劉偉每個月支付。

就這樣,外公外婆帶小杰,但是撫養費的問題,十年期間,劉偉就給了一次,總共三千塊錢。

劉偉長期在外打工,一年只能和小杰見一兩面,而母親王英也是一直忙著外面的工作,同樣是很少和小杰見面。

不管是上學,還是生病,還是吃喝拉撒睡,全是外公外婆花費和照顧,外公外婆見孩子可憐,小杰有任何需求都會滿足小杰。

直到今年,13歲小杰叛逆期,以前聽話的小杰變得不聽話。打遊戲,玩手機,逃學,打架,學習成績也是變得越來越差,外公外婆說的任何話都聽不進去。

實在沒辦法,外公外婆叫來劉偉和王英,商量孩子小杰這些問題應該如何處理。詢問小杰的意見,小杰願意跟著父親劉偉,最後遵從小杰意願,由小杰父親帶小孩。

而劉偉呢?今年剛找了一個女朋友打算結婚,剛開始劉偉答應願意把小杰接過去照顧。後來,可能是劉偉找的女朋友不願意,不能接受小杰吧!

再後來劉偉不願意接小杰在身邊,外公外婆再打電話的時候,劉偉態度和語氣完全變了,外公外婆向劉偉訴苦,“這十多年,你作為小杰父親,你就出了3000的撫養費,孩子吃喝,生病讀書都是我們老人出的。現在孩子叛逆期,我們年紀大了,他不願意聽我們的,你應該帶在身邊好好培養這個孩子”而劉偉呢?態度更加堅決“這十多年都是你們自己願意照顧小孩的,在農村讀書能花多少錢?家裡吃的都是你們種的養的,你們能花多少錢?這孩子今天這樣不聽話,都是你們教的不好,你們故意把孩子教壞了,還要我接到身邊養,孩子這麼大了,我還怎麼教育。”

劉偉的這番話,讓外公外婆傷透了心,外公外婆更是想不明白,這十多年,為了照顧小杰花了多少心血,換來的卻是把孩子教壞了。

這是我身邊的一個真實故事,直到現在外公外婆還帶著小杰,小杰呢還是叛逆期,隔代教育根本教不了小杰,他根本不聽外公外婆的話。而母親王英呢?願意帶孩子,可是孩子不願意跟著她,王英已經結婚,小杰脾氣倔,不願意跟著王英。

請把這些問題想好了,想好了以後面臨這些問題能解決嗎?

再決定要不要把外孫帶在身邊,隔代教育真的很難。


一月愛八月


辛苦您老了,帶大了兒女還為兒女忙碌!

我一個遠房大姨跟您的情況一樣,我表姐也是大約在孩子2周的時候,因為性格原因離婚了,孩子之前也是我大姨給帶,回來離婚了,男方也沒有要孩子,我大姨也捨不得。

離婚後,孩子就跟姥姥姥爺在一起,因為大姨在醫院旁邊開小賣店的,家庭還不錯,也特別疼愛外孫,對於孩子的教育也是做的比較不錯。

建議您不要光心疼孩子,捨不得教育,雖然孩子沒有完整的家庭,但是多了您的疼愛,也是很幸福的,如果他母親能夠找到合適的再婚對象也很不錯。這樣也可以給孩子完整的家,希望您身體健康,培養出陽光快樂的孩子。


Aa小劉


這裡也是我親身體會,侄兒從小跟我們夫妻長大。他父母離婚,各自成家。把一兒一女留給爺爺奶奶。我和她姑成婚後就住在一起。侄子結婚後在外地安家,孩子上小學一年級兩人離婚,孩子給侄子,他帶孩子淨身出戶。他前妻帶孩子每月要3仟生活費。每月5號前必須到帳。遲一天都不行。侄子沒法,只有把兒子送到我家。現在是,打不能打,說又不怎麼管用。小時他父母沒離婚前,在我家做錯事我就該打則打,該罵剛罵。現在呢?錯了,打罵別人怎麼想。講道理對小孩有時沒用。我搞過民教。對學生的想法有一定了解。


江畢富410


孩子父母離婚,外孫還是你的外孫,你應該給他樹立正確的人生觀。

1.不要跟孩子講他父母的壞話。

2.父母離婚了,他的家庭破裂了很遺憾,但是,爸爸媽媽和所有親人對她的愛沒有改變。

3.三歲不到的孩子,對父母離婚真的沒有太多感覺。不要把他當成問題孩子。

4.隨著孩子的成長,要多參與戶外活動,多認識新朋友,同時,儘量要讓孩子的父母參與到孩子的成長。

這只是我自以為是,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那盞燈


這就是一位老人,在這裡信誓旦旦地準備大幹一場地帶著外孫生活了。你是一位善良的人,為孩子著想得太多,可是,你想過沒有,這個孩子的成長,並不是一個善良的外婆就能帶好的嗎?

你看,你說了一直是你在帶,那孩子從小時候到32個月,也不過是兩歲多一點,這正是一個母親和孩子相處的黃金時光,不知道你是大包大攬還是心疼閨女,總之,孩子的父母並沒有起到哺育和撫養的責任。

說句不好聽的,現在離婚,也是閒的。閒人生是非,歷來不假。

而這個結果,想必也是你這個做外婆的沒想到的吧?你操勞了一切,卻落了個女兒離婚,孩子歸你的結果?

你也不要想著如何 能帶得更好,按這個思路下去,這個孩子真就是你的“老孩子”了。

你在一開始的時候,一定也是非常有勇氣和能力帶孩子的,因為你還年輕。

很快地,你的身體在走下坡路,對於孩子的各方面都開始吃力起來。、而這個時候,你的這個外孫,也開始上學,長大,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事情。尤其是學習,不是你這個外婆就能輔導得了的。而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還會遇到心理或者生理的各種障礙,你會感覺心有餘而力不足的。

最後,你會感覺非常吃力。

所以,這個孩子你應該給他父母帶去。離婚了,也應該找一個正確的方式來帶孩子,而不是你自己包攬下來。因為你是外婆,不是父母。不要把自己的能量想得太大了。不服老是不行的。


Longsuixinyuan


一、如果通過法院起訴離婚孩子會判給那方?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有如下幾種情況:1、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2、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3、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4、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綜上所述,如果在你們夫妻雙方均要撫養子女的情況下:對男方爭取撫養權有利的幾個方面的證據:(1) 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2)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成長的。(3)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扶養義務的。(4)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收入的。(5)男方已經做了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6) 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幾率較小,而女方卻處於較好的生育期的。(7) 男女雙方均無時間照看孩子,離婚後孩子主要由一方父母(也就是孩子的爺爺奶奶和姥姥姥爺)照看的,該方父母的意見與身體狀況,文化程度對爭取撫養權也起著重要作用。(8)10週歲(含)以上子女自己提出意願跟隨男方的。 二、離婚後有那些法律義務?1、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2、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含醫療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3、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4、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三、財產怎麼分配?原則:婚前財產,各自所有;婚後財產,共同所有。因財產分配的情況很多,財產的類別也很多,故只能列舉以下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 、 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檸檬愛跳舞


我表弟的女兒也是,找個男朋友一家人都瞧不起,她嗯是要嫁給人家,現在娃娃兩歲半離婚了。我們這邊所有的親戚都不看好這樁婚事。男孩兒長得帥,父母離異,爸爸媽媽都不養孩子,孩子是奶奶養大的。在這種級不負責的家庭長大的孩子以後有責任心嗎?果不其然,結婚住孃家吃孃家,更不消說有了小孩自然是孃家人的事了。現在離婚了孩子自然就是表弟家的事了。


讚美小草1


首先,老人自己賤,誰的孩子誰帶,他們離婚把孩子甩給他們自己帶,以後的事,以後再說,不是你所能考慮的今後怎么樣進一步帶好小孩,你一天老似一天,小孩一天天長大,在教育,和管教方面你能勝住麼,特別到了青春期那個時段的孩子,都是比較抓狂的,父母都無法能控制的,何況一個年邁的外婆。


上海褲行愛華


你家女兒在幹什麼。小夫妻兩還真是一對沒責任感的人。他們分開就必須安排好孩子。現在小吃飽穿暖還是行的,思想上就不行了,還是要他父母有所擔當。時代在變,孩子每個階段的意識都要父母參與他成長的


慧峰598


老人幫子女帶孩子這是件好事情,可以減輕他們的負擔,使他們全身心地投入到個人事業的發展上去,但絕對不能把幫助變成一切包辦,把子女排除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之外。子女在養育自己孩子的過程中,不僅能夠體驗養育孩子的難辛,而且能夠給他們的生活增添新的內容新的樂趣,增進夫妻感情,使孩子逐漸成為他們感情的紐帶,有利於婚姻家庭穩定。三十二個月的孩子,沒有父愛,沒有母愛,不能不說是個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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