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不願意在婚房加我名字,該不該分手?

寶玉帶林中掛


分手吧,首先如果感情好,你不會去問:我要在房產證上加我的名字。其次,如果感情好男方主動把你的名字寫在上面,都不用你去問。所以你們感情不好,感情不好的原因是因為你們不是自己認識的相處很長時間後結的婚,你們肯定不是在一個單位上班的,然後隨著年紀大了,家裡逼的又緊,給你介紹了個男的,你一看還中,相處沒幾天就結了婚然,房子應該是男方買的,你想在上面寫你名字,男方一想你沒花錢就不樂意讓你往上面寫名字,讓後你就鬱悶了讓大家評評理,想開導開導自己。


濃心


不用分,一般人都不願意加,我和老公高中同學,談了4.5年結的婚,我們是先辦婚禮,他家後買的房,我倆才領的證,有孩子後,我試探性的問過,結果是不願意,不願意就不願意吧,我也沒想真的加,畢竟,買一套房子對大部分家庭來說,不是那麼輕兒毅舉的事,後來我買了自己的房子,首付大部分是孃家陪嫁,不包括彩禮,彩禮結婚就買了車。我讓老公不要跟任何人說我買房子的事,房子雖小,起碼是自己的,自己可以住,父母這些年對我付出很多。我心裡總覺得虧欠,想著父母老了,我可以接過來伺候,不用看任何人臉色,當然,父母有自己的房子,弟弟弟媳都是很好的人,可能不會用到這個房子,結婚4年,孩子3歲,自己掙錢自己花,少要求,不期盼,是我對婚姻最後的倔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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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才會以愛的名義惦記別人家產。我是未來丈母孃,我女兒房子都備好了,人家房子我不稀罕加名字,要娶我女兒,全款房子備好,人品好,確實有困難的,上門,我做飯偏軟,對胃好,不過我不扶貧!我也是明事理的,無理取鬧欺負我女兒,我自己帶回來,不用我養,她自己能養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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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疑惑,老公婚前說過婚後加我名字,我沒在意。結婚後,老公沒錢給聘金,還是借的聘金,我家也買金還回來了,因為懷孕,基本沒拍婚紗照沒擺酒,相當於老公不花錢娶了我。婚後我懷孕無法工作,日常開銷包括家裡雜七雜八都是我自己花錢買,老公負債沒能力給我家用,他也提出房子要不要加我名字,這時候我猶豫了。我是想的,但是還沒有那個行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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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說了。這房子是他全款買的。

所以這件事你無理可講。

你的想法是“他愛我他就會心甘情願加上我的名字”

但是這是說感情到位的情況下,人家自己願意的前提下,人家加上你的名字,大家都開心。

但是如果他本人不願意呢?畢竟是他全款買的。人家到哪裡都沒有錯。都是佔理的一方。加了你的名字說明他很信任你們的感情,他把你當成了另一個他自己。但是他不加你的名字,他也沒有錯。

他怎麼做都沒錯。

但是女人都是感性的。這個時候不講道理,只看你愛我有多深。

所以這也是你傷心的理由,你覺得他不夠愛你。

那就讓他不要全款了唄。

付一點首付,你倆一起還貸款。

這個時候就不要糾結他是不是不夠愛我了。

說到底,還是因為這個房產證上到底有幾個人的名字導致的你對感情的反思。

只要你的名字也在上面了,其他的思考也沒有實際意義了,你們倆畢竟都要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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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這個女孩子完全是從她的角度來考慮的。可是,我們來想一想,從男孩子的角度來考慮呢?

現在我們單位有好幾個老同事,都面臨著這個問題。

兒子要結婚了,就要求有婚房的了。
他們考慮得也是非常周全的,比如說,現在房價這麼高,給孩子買個房,幾乎就掏光了全部的家底,有的還要欠債,或者貸款。這真的不是一個小數。
但是,說實在的,現在的婚姻,也並不是那麼 牢靠。

之前,也聽說過很多女的結婚沒幾年就要離婚,然後就再一次面臨著房產的分割的現象(並不是說問題中的你們一定會離婚,而是現在婚姻的狀況已經是不太穩當了。這是事實啊!)

所以,他們也是非常擔心 這房子的問題。

所以,他們咬咬牙,直接讓自己的兒子的房子變成了婚前財產。也就是說,現在他們是一把就把孩子的房子全款買下來了。這時候,他們是堂堂正正地寫的是兒子的名字。

如果兒子要結婚,就結在裡頭好了。

如果要離婚,這就是兒子的婚 前財產。

這種辦法,也是不得已而為之,如果特別有錢,不在乎的話,還會計較那麼多嗎?

所以,人家有所保留,也是正常的,本來人們的想法就是會發生各種改變的啊!

你也不要太焦慮,你這本來也是一毛錢不出,就想在房子上寫名字的啊!


Longsuixinyuan


男友不願意在婚房加我的名字,該不該分手?

我覺得你的男朋友做的對,我贊同你的男朋友這麼做!

因為買房子的錢,不可能是你們兩個人在一起這段時間攢的吧!絕大多數是你的男朋友家裡出的,也就是說是他拿他父母的的錢給你們買的房子,是人家父母省吃儉用了一輩子,就是為了給兒子結婚時使用的!嚴格意義上來說,這套房子的所有權應該是你男朋友的父母。

如果你想在房產證上寫上你的名字,那麼你就得按比例各付一半兒,或者和你的男朋友協商,貸款買房,你們共同還貸款。

不要把婚姻想的過於浪漫,談戀愛的時候浪漫浪漫也未嘗不可,可是一旦結婚了,就要把那些小女人心態收起來。人,可以用感性品味生活;但,必須用理性思考人生!如果你的男朋友同意把你無條件加在房產證上,你能保證你在你們的婚姻生活出現問題的時候,捨棄你的房產利益嗎?你可能現在舉手說明——我能,可是到時候就不是這麼回事了!

你也可以從這件事情中吸取教訓,誰都不是傻子,不管任何人,在做某一種抉擇的時候,都要權衡利弊一番,在做決定!如果你就是因為這件事情和你的男朋友分了手,這就更加證明了你的男朋友做法正確,這還沒有結婚呢!就因為心裡不高興,就想著分手了,你又如何保證你們的婚姻生活會一帆風順的走下去?

我有一位小同事結婚,男方家裡早就給孩子準備了婚房,但是新娘子不願意去住,她說那是你父母的房子,不是我們的,如果住在裡面會不舒服!男方主動提出要把房產證的名字改為他們夫妻倆的名字,但是女方還是不同意,女方說,這麼做有點不好,雖然我是個外地人,但是我也不是圖你家的房子來的,我是圖你的這個人!

於是兩個人一起貸款買的房子,雙方各處一半兒首付款。結婚時,男方父母覺得過意不去,一再向女方家父母致歉,但是女方家父母笑眯眯的卻感到非常欣慰,他們說孩子們的決定是對的,不啃老,不抱怨,一切靠自己打拼屬於自己的美好生活,值得肯定!


市井大叔


既然是婚前財產,那麼不加你的名字是正確的,法律上也是支持的。為什麼大多數女生都會覺得男方不加名字就是不愛你呢?難道加了就是愛你嗎?這個愛不愛你是沒有關係好吧。

本身房子就是婚前人家自己買的那是私人財產,你反過來想,你婚前買了房子你會加上你男友名字嗎?為什麼要把房子同等於愛情呢?如果你們結婚了可以婚後在買一套,這樣不是就有了你們的房子嗎。

對於婚姻愛情我們要求的太多了,也太過物質了,本來愛情是很純潔的感情,但是一旦和物質結合就變得世俗,失去了原本該有的美好。當然婚姻不可能越過房子車子票子,但這不是婚姻生活的全部,如果是為什麼你會找一個什麼都沒有的學生呢,那些事業有成的中年男子更適合你,你說對嗎?人們對物質有要求,當時要加上感情的基礎,這樣的婚姻才可能幸福,一旦把感情物質化那麼,不管是多麼純潔的感情都不會存在。

每一個人的人生都不可能是完美的,先想到不好的結果,才可以為更好的生活奮鬥,你男友考慮的也沒有錯,至少他和你坦誠的說出來,因為現在有太多這樣的例子,為了房子大打出手的比比皆是,將來即使你們結婚了,這個房子和你一點關係都沒有。因為你沒有為這個房子付出過,沒有你的份兒很正常。愛你不代表可以把他的一切都無償的送給你,那不是愛,那是施捨。

我相信國內大約至少有80%的女人都會和你的想法一樣。沒結婚之前男方全款買的房子,不加女生的名字,女生都會說這個男人不愛她,都會不平衡,最終導致分手的很多。談錢傷感情,談房子也是很傷感情的。如果你認為房子同等於你們的感情,那麼沒辦法你們分手吧。以後回憶回憶你們這段感情可能還會給你帶來一些什麼值得思考問題。


感性的中年人


真愛不用拿金錢來捆綁,金錢拆不散真愛,金錢也買不來真愛。所以金錢在真愛面前是無能的。

今時的婚姻法中包含了關於財產的內容。婚房買時如果你岀了錢,就應加上你的名子。如果你沒出錢,加你名和不加你名其實質是一樣的~~即始終屬於出資方的財產。假如結婚後婚姻關係有變分割財產時,要拿出購房時的出資證明你有嗎?你沒有出資證明只有名子是無用的,明白嗎?奉勸人們對待婚姻要真情實義。[靈光一閃][靈光一閃][靈光一閃]


楓葉12859


我覺得最公平的應該還是寫個婚前協議,名字可以寫倆人的,如果男方主動提出離婚,房子應該分女方一半;如果男方出軌且拒不離婚,女方不得不主動提出離婚,房子至少要給女方一半。但女方因為非男方實質性過錯而主動提出離婚,房子就不能分給女方一分,畢竟女方一分錢沒出,這已經是對女方最大的關照了,因為現在女性賺錢也不少,也可以自己買房子讓男人住過來,估計沒有幾個女人會願意把自己買的房子寫上男方名字的,也不需要女方房子寫男方名字,能出房子就行,恐怕也沒幾個女生做的到,所以本身就不公平,你對你男人都不夠愛,你讓男人怎麼百分百愛你呢?我還是覺得男人們不該為了結婚而結婚,受著女人的要挾而結婚,這人生真是沒有別的大事要做就,全陪給女人了~婚姻裡談感情其實心裡是為了錢的女人,男人應該也能看得出來,婚姻是一場交易,是合作關係,為啥已經看出合作伙伴並不是很愛你卻非得跟她合作呢,況且你是出資多的大股東!

除非女人真的啥也不要求,那樣的女人你必須珍惜,因為好女人不多,你如果傷了好女人,壞女人會越來越多,反之男人也是。最後勸男人女人在感情和婚姻上都能有點理智和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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