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錯時錯峰返校復課,建立同疫情相適應的教育教學秩序,紮實做好春季學期開學工作!

3月17日,自治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學校工作組印發《關於建立同疫情相適應的教育教學秩序 紮實做好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工作的通知》,對安全有序做好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錯時錯峰返校復課

  • 高三、初三年級學生原則上3月25日前恢復正常教學。
  • 中職學校和高職院校畢業年級學生原則上4月10日前返校復課。
  • 普通本科院校畢業年級學生原則上4月20日前有序返校復課。
  • 高中、初中其他年級和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以及校外培訓機構視疫情形勢,由屬地政府確定開學時間
  • 高職院校和區屬中等職業學校其他年級學生返校時間,由
    學校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 普通本科院校其他年級學生返校時間,按照“一校一案”確定


全力落實各項保障

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印發的《全區各級各類學校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工作方案》,切實做好開學思想和能力、制度、物資、健康保障、隔離、屬地聯防聯控、校園環境衛生七項準備工作,確保學校安全有序開學。


嚴格組織開學評估

各地各學校在開展自查工作的基礎上,按照隸屬關係提前7天申請上級主管部門進行開學評估,並做好評估整改工作,評估合格後方可開學復課。

  • 中小學開學評估工作由學校屬地政府負責實施。
  • 高職院校和區屬中等職業學校開學評估工作由學校上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實施,並及時報自治區教育廳備案。
  • 各普通本科院校開學評估工作由自治區教育廳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實施。


深入實施醫教協同

紮實推動建立醫教協同疫情防控機制,按照每一家醫療衛生機構結對一所或多所學校組建“醫教”聯合體,選派衛生防疫專業人員進駐結對學校,及時對出現症狀的教職員工和學生,進行現場處置。

中職學校、中小學屬地醫院、社區和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

結對幫扶,各高等學校就近醫院結對幫扶,協同開展校園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確保開學復課萬無一失。


壓緊壓實職責任務

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建立市、縣(區)領導聯校包片制度,統籌各方力量,加強開學工作的指導、檢查和保障。落實主體責任,成立專門工作機構,細化工作流程,及時掌握和報告學生報到註冊情況,嚴格落實值班值守和信息報送,認真落實各項工作部署。

教師要落實育人責任,加強學生防控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認真做好區外返寧學生摸排監測,關心關愛因疫情等特殊原因延遲入學耽誤課程的學生,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對學生學習的影響。家長履行好監護責任,配合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做好開學前學生的學習監督和開學後疫情防控工作,保護學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持續抓好疫情防控

嚴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區疫情防控決策部署,毫不放鬆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堅決做到“五個一律”,即未經學校批准學生一律不準返校,校外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校門,師生進入校門一律核驗身份和檢測體溫,對發燒咳嗽者一律實行醫學隔離觀察,不服從管理者一律嚴肅處理,外防輸入,內防擴散。

繼續精準摸排返校師生信息,密切掌握師生行程動態和健康狀況,組織師生錯峰安全返校,加強啟程前、行程中、到達後的閉環管理,做好接、轉、送、隔等工作。

持續做好涉外師生管理工作,開學前不返校,返校後與中國師生一視同仁,實行無差別防控措施。


全面做好教育教學

針對開學初期因部分地區疫情管控、隔離等因素出現的個別教師不能及時返崗等問題,採取多種方式,統籌調配師資,開齊開足課程。

開學後,對學生在線學習質量進行診斷評估,有針對性地制定教學計劃,做好線上線下教學銜接。對已經居家在網上學習過的課程,有重點地對已學內容進行講解和複習,確保每名學生較好地掌握已學知識內容;對小學低年級沒有參加網上課程學習的,要從頭開始教學,確保線上線下教學實質等效。


嚴肅工作紀律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堅持底線思維,強化擔當作為,嚴格落實“不外出休假,守好自己的門;不擅離職守,盡好自己的責;不敷衍失責,辦好自己的事”的工作要求,

堅持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嚴禁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嚴禁弄虛作假、做表面文章,堅決築牢校園安全防線。


加大督導檢查力度

自治區教育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學校疫情防控和春季開學工作進行實地督查和明察暗訪,督查中若發現擅離職守、工作組織不力、措施落實不到位、隱患問題突出、未經嚴格評估審核程序擅自組織學校開學的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將按照規定進行嚴肅追責問責。


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各地各學校要高度重視群眾關切,設立熱線電話,暢通溝通渠道,及時向家長學生和社會各界通報開學準備情況,及時解答學生、家長關心的問題,及時消除他們的心理疑慮,為學校平穩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和開學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3月17日,自治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學校工作組印發《關於認真做好學校春季開學復課評估工作的通知》,分類制定《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2020年春季開學條件評估細則》《自治區職業院校2020年春季開學條件評估細則》《自治區中小學校2020年春季開學條件評估細則》。

通知要求各地各學校在積極做好師生信息動態摸排、防控物資儲備、校園衛生治理等各項開學復課準備工作,補短板、堵漏洞,落實落細落地各項規章制度,完善防控體系的同時,按照《評估細則》開展春季開學復課自評工作,形成自評報告,提前7日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開學復課評估。

各行政主管部門收到學校開學復課評估申請後,聯合教育、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成立評估組,依據《評估細則》對學校開學復課工作進行評估,評估合格方可准許開學復課;評估不合格的,須在7日內完成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不得安排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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