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贊同“我可以請你喝一千的酒,吃一萬的飯,但借我的一百必須”還這句話嗎?

小生子講歷史


我贊同這句話所傳達的誠信無價的精神。

但是我不贊同這句話的邏輯,這是一句假話。因為不會有人願意花一萬一去換一百。先不說是否划得來,捨得花一萬一請人吃飯的人,會計較一百塊嗎?會為了一百塊跟人互相下不來臺嗎?

不是說這句話沒用,有用,這句話的作用“就僅僅是說說而已”,說這話的人,一萬一自然不會花(這句話假在這裡),目的在追討那一百塊或者不在乎那一百塊,表達一種失望的心情。

當然了,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不贊同這句話的邏輯,也不認為有人會這麼做,但不反對有人說這句話。

或許有人會覺得,吃飯花一萬一那是我自願給的,一百塊那是我借出去的,兩碼事。果真是兩碼事的話,那為什麼又要放在一起說呢?這在人情世事裡邊分的清嗎?我想問的是,對方欠你一百塊都不還了,你還願意花一萬一請他吃飯嗎?你真要是願意花一萬一較這個真,“換”回一百塊,那你也是個秀兒。 為一百塊賭氣?說一堆豪言壯語的幹嘛?幫他爹教育他啊?真心疼那直接把錢要回來得了;不心疼那就看對方人品,人品沒問題就全當他忘了;人品一般,那就默默遠離。

實在不行,非得較真賭氣,那換個比喻,把一萬一改成三百五百的,這樣不那麼尷尬。


阿諾施瓦耍性格


贊同。

高度贊同。

“我可以請你喝一千的酒,吃一萬的飯,但借我的一百必須”說的是一個遵循規則問題。

我有能力,可以請你吃飯喝酒,一瓶1000元,一餐10000元,願意。這是能力的體現,也是感情的體現。因為有能力,因為有情感,所以這個付出他覺得值得。

但借錢,是另外一回事兒。

願意借錢給你,哪怕是100元也好,1000元也罷,也是有感情因素在觸動的。一個陌生人,我幹嘛沒事借錢給你。但既然是借錢,就一定要還。這也是遵循規則問題。

請客吃飯與借債還錢,都是遵循相應的社會規則。

俗話說,沒有規則,不成方圓。

正因為大家都遵守規則,才有了人類社會的獨有文明。如果大家都不守規則,那麼社會就會亂套了。

印象很深的是,近年來流行頗廣的一段胡適日記上的話:如果人人講規則而不是談道德,道德自然會逐漸迴歸;如果人人都不講規則卻大談道德,談高尚,天天沒事兒就談道德規範,人人大公無私,最終會偽君子遍佈。

守規則很重要,哪怕是小小100元,借錢就是借錢。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波士財經


我有一個朋友,我們一塊去另一個朋友家喝喜酒的時候,他是說讓我替他墊一百塊錢,我說行,以後他從來沒提過給我錢的事情,還有就是我們一塊出去玩,當我需要買東西的時候,他總是讓我替他買東西,但是從來不說給我錢的事,有一次我去買菸,他是說讓我給他帶一包,我說你給錢我就給你帶,不給錢不給帶,他說咋了還能少你錢嗎,我沒給他解釋,我就說不給錢不給帶,他一直追問為什麼,我說你自己想,現在他借朋友的錢,從來 不還,一次兩次三次,就是不還,現在很多朋友都不和他交往了,我們幾個朋友大概借給了他二十萬了,我的最少,一萬,從他蓋房子開始借給他,兒子訂婚結婚生孩子都是他困難時借給他的錢,當時覺得朋友有難應該幫,現在在他面前都不敢提錢的事情,都十年過去了,朋友的錢一分錢都沒還,還張口借錢,因為沒借錢給他,所以現在都不和他來往了


用戶6119031909687


當然贊同,大家朋友弟兄在一塊,吃點飯喝點酒,多了不說,隨隨便便花個千八百是正常的,但是這錢會考慮跟朋友要嗎?反正我跟朋友一塊吃飯買單是沒想過,大家都是圖個高興,這次我請,下次他請,誰也不會計較這個。

但是你借了我100塊錢,是朋友,肯定會主動給我還回來,可能是你忘了,我會提醒你,你要是在我提醒過之後還不還,那是你不夠朋友。

我請你吃飯,花個千八百,那是咱朋友一塊高興,我樂意,但你借了我一百,這叫借,換句話說這是你欠我的債,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於情於理,這借的錢你得還給我。


L花滿樓S


100塊必須還倒是不必計較吧,一般我會根據還不還來判斷這個人是否可以繼續交往!

借就是借,比如我正好差零錢,找朋友借來幫墊付了,那麼我會還。而吃麵正好遇到朋友吃完先走幫我付款了,那不用還。只是同樣情況我也會幫他付款!我70後,遇到幾個80後同事借錢不多,要麼不還了,要麼其它東西抵賬的,而同齡人沒有遇到過,也許是個例吧。

不太適應說借不還的,不論錢多少!也許是70後認知金錢跨度大,畢竟我們小時候用錢是講分的,1分的校門口零食,2分的冰糕………


羅漢果32


這是原則問題!借錢不還,甚至不提不唸叨!是對債權人最大的不尊重,沒有把人放在心上!因此借錢必須得還!

請人吃飯,喝酒!甚至給親友送禮物,是自己心甘情願的付出!是喜舍,是因為個人重視親情友情,哪怕再多的付出也樂意!

借錢不還的人,既不尊重自己,更不尊重別人,是佔小便宜,拿人家抹不開!是沒有感恩的人,總認為別人的付出,是應該應份的!




單身狗婉兒


朋友再好莫談錢,借錢不還傷感情。人都要有誠信,否則,不必做朋友。


北京青年湖


你贊同“我可以請你喝一千的酒,吃一萬的飯,但借我的一百必須還”這句話嗎?其實我是贊同這句話的。

我可以請你喝一千的酒,可以請你吃一萬的飯,但你借我的一百必須還我?為人要講誠信,沒有誠信,那怎樣做朋友,沒有誠信,在社會上就無法立足,一塌糊塗很糟糕,其實這句話我真的是非常非常的贊同。我願意為你付出一切,願意在你身上花更多的錢,願意真心對待你,但是您必須得對得起我,如果只靠我的真心,那這朋友沒法做了。

我寧願花一萬請你吃飯了,請你喝一千的酒了,那我借給你的一百不算什麼。因為我不缺這一百塊錢,我隨時都有一百元錢。因為我這個人,我圖的就是友誼,朋友,真情,如果你連一百元都不願意還我,那我們就無法交朋友了。這一百塊錢可能會試探人心,可能每天我把錢花在你的身上,你會覺得理所當然了,覺得這是我應該做的。這一百塊錢是我的,不是你的。因為我都願意請你喝一千的酒,吃一萬的飯,你為何還不願意還我一百塊呢?不要把別人的好當做理所當然,一百塊始終是我的。如果不還可能就會因此斷絕關係,一定要記住這句話,我可以請你可以喝一千塊的酒,我可以請你吃一萬的飯,但是借我的一百塊錢必須還。因為人要講誠信,沒有誠信,誰願意相信你,那你就不配和別人做朋友。

我是六年級學生,請網友點評加關注,謝謝!


森林裡的百合


契約精神是做人的底線。


眾人昭昭吾獨昏昏


非常贊同。請與借是兩種關係。不能單方面混為一談,更不能想當然認為朋友該送。如果沒錢還,可以和朋友協商,請求延期或者免除債務,朋友同意的,就免除了。否則,單方面的從實際行動中逃避債務,是對債權人權利的侵犯,也是對自己人格的侮辱,也損傷自己的信用。人無信,而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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