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清明暫停組織集中祭掃、集體共祭、骨灰撒海等集體性活動!

3月19日,記者從海南省民政廳獲悉,經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同意,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進一步做好民政服務機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全國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清明節祭掃工作的通知》等工作要求,作出我省清明期間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掃工作相關事項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海南省民政廳關於

做好2020年清明節祭掃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民政局,洋浦社會發展局:

經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同意,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進一步做好民政服務機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全國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清明節祭掃工作的通知》等工作要求,現將我省清明期間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掃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祭掃工作

當前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全省26個縣域單元均為低風險地區,但疫情防控仍然面臨一些新的變化和挑戰,特別是防境外疫情輸入壓力較大,國內多省市已出現境外輸入確診病例報告。清明節即將到來,統籌疫情防控與群眾祭掃服務管理事關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各市縣要嚴格落實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關於實行分區分級精準防控、統籌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秩序恢復的指導意見》要求,堅決杜絕麻痺思想、厭戰情緒、僥倖心理、鬆勁心態,嚴格落實“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的策略,採取分區分級差異化防控措施,精準有效做好清明期間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掃工作。

二、周密部署清明節祭掃工作

各市縣要根據疫情防控形勢,按照差異化防控、精準化施策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清明祭掃工作方案,及時向社會發布,讓廣大群眾瞭解理解並給予配合支持。

暫停組織集中祭掃、集體共祭、骨灰撒海等集體性活動;

對骨灰安葬(安放)高度集中的場所、相對封閉的室內祭掃場所以及容易形成人員聚集的服務項目,由當地政府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可先不開放或延後開放,但要充分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和輿情應對工作,爭取群眾理解支持;

對具備開放條件的,可提供現場祭掃服務,並做好控流量、防聚集、強防護、保安全等工作,科學合理設置各殯葬服務機構及祭掃場所承載量,採取網上預約、短信提醒等手段,做好祭掃人員流量關口前置管控,加強祭掃流量監測預警;

對易造成人員聚集的殯葬服務場所入口及周邊強化引導管理;

增配人員加強祭掃服務引導;

嚴格落實防護防控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倡導文明綠色安全祭掃,大力推進“互聯網+殯葬服務”,有條件的市縣,開展網上祭掃、預約祭掃、遠程告別等在線服務項目,降低實地祭掃人數;

嚴禁祭掃人員攜帶煙花爆竹進入公墓,積極引導群眾用鮮花代替紙錢祭奠先人,倡導綠色生態文明殯葬新風尚。

三、壓實屬地管理責任

各市縣要繼續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清明節期間文明祭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8〕18號)精神,按照屬地管理要求,落實市縣主體責任,做好祭掃保障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黨委政府負責人牽頭,宣傳、民政、公安、衛健、應急、消防、交通、林業、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等部門密切配合的應急處置機制,成立清明節祭掃工作專班,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按照職責分工,落實防控和相關應急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宣傳引導、交通疏導、現場管控、秩序維護、防火安全以及規範祭掃用品銷售、服務收費等行為,及時防範化解各類風險隱患。

制定詳盡的風險防控預案,明確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既充分考慮群眾祭掃需求,又確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二是開展隱患排查。各市縣要及時組織人員,對重點部位、重點環節、重點場所全面開展隱患排查整改,從源頭消除火災、踩踏等各類安全風險,嚴防發生各類安全事故。

三是強化祭祀用火管理。嚴禁在森林防火區內掃墓上墳點香燭、燒紙錢、放鞭炮;嚴禁在森林防火區內野外吸菸、野炊及其他野外用火。對較為分散的農村公益性墓地、集體埋葬點、散墳,要壓實鄉鎮(街道)及村(社區)責任,全面開展排查,建立臺賬,設立哨卡,避免祭掃群眾扎堆聚集,嚴防發生森林火災等事故。要加大對違規用火查處力度,對肇事者嚴格處罰。

四是加強宣傳引導。各市縣宣傳、文明辦、農業農村等部門要大力宣傳疫情防控和清明節祭掃服務管理政策措施,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倡導移風易俗、尊重生命、綠色文明的殯葬新風。

五是加強殯葬服務機構防範。各市縣提前備齊備足殯葬服務機構口罩、消毒液、測溫槍等防疫物品,按照有關工作指引要求,落實崗位責任,加強防控培訓、應急演練、機構安全等工作,做到科學規範防控無死角,切實守護好服務對象和自身安全。

各市縣要抽調機關黨員幹部下沉到各公墓、殯儀服務機構參與祭掃服務,保障一線力量充足。同時組織動員志願者參與人員引導、秩序維護、環境保障等服務工作,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四、嚴防境外疫情輸入

各市縣要切實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掌握本轄區內計劃返瓊參加清明節祭掃的華僑等境外人員情況,並積極發揮僑聯、直屬親屬的聯繫作用,通過適當方式提前告知疫情期間我省對境外人員的服務管理措施。

對返瓊的境外人員,按照我省現行防疫政策進行服務管理,即對過去14天內有疫情發生國家或地區旅居史的,均要在入瓊口岸地(海口、三亞、瓊海)設立的醫學觀察點,進行集中醫學觀察14天。在集中醫學觀察點期間產生的有關費用自理,若出現境外輸入病例,其醫療費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分類處理。

五、強化應急值班值守

清明節期間,在省民政廳設立省清明節工作辦公室,安排專人值班值守,統籌協調地方清明節祭掃工作。各市縣也要設立相應工作機構,遇有突發事件,要及時向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當地黨委政府、省民政廳彙報。

3月22日前,各市縣向省清明節工作辦公室報送清明祭掃工作方案和清明節期間值班人員名單。根據今年疫情防控的特殊情況,執行清明節祭掃情況日報制度,4月4日至6日每天14點30分前,向省清明節工作辦公室報送《海南省2020年清明節祭掃情況日報表》,省清明節工作辦公室彙總報送民政部和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認真總結清明祭掃工作,及時報送清明節祭掃工作總結。重大情況按規定及時報告。

海南省民政廳

2020年3月18日

清明節文明安全祭掃倡議書

今年清明節期間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鞏固疫情向好形勢,嚴防疫情反彈,大力倡導綠色、文明、簡約的祭掃新風尚,現面向全社會倡議如下:

一、嚴守疫情防控底線。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防控思想不能放鬆。自覺遵守疫情防控規定,做好安全防護,推行分時段、間隔性祭掃,縮短祭掃時間,避免扎堆聚集。提倡網絡祭掃、代理祭掃、網上時空信箱、小規模家庭追思等方式,降低實地祭掃人數,減少聚集感染風險。

二、提倡文明安全祭掃。自覺遵守防火規定,嚴禁焚燒紙錢、燃放鞭炮等明火祭掃,嚴防火災事故發生。注重精神傳承,推廣敬獻鮮花、植樹綠化等綠色祭掃,將中華民族慎終追遠的情感融入現代文明的表達方式。

三、弘揚中華傳統美德。傳承孝道文化,倡導厚養薄葬。樹立生前盡孝親勝於重斂厚葬觀念,做到老有所養、老有所樂。從簡辦喪、文明祭奠,倡導綠色節地生態安葬,讓死者安息,生者無憾。

四、黨員幹部以身作則。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要求,發揮黨員幹部在遺體火化、生態安葬、從簡辦喪、文明祭奠方面的表率作用,以實際行動影響和帶動身邊的群眾,破除殯葬陋習,樹立文明新風。

倡導文明祭掃既是疫情防控的需要,也是推行綠色殯葬的文明進步要求。讓我們自覺行動起來,爭做文明祭掃的踐行者,綠色殯葬的推動者,為取得疫情防控全面勝利貢獻一份力量。

海南省民政廳 海南省文明辦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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