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一個月後還收到公司發給我的工資,前提是已經結清工資了,我該怎麼處理?要不要還回去?

沙啞的愛


這真是巧了,看到這個問題,想起了上個月我們在閒聊的時候說到的一個事情,和這個問題還有點相似。

我們單位某一部門,一個領導和普通員工的姓名相同,性別相同,年紀相仿,身份證號和工號差別都不大。有一年年底,年終獎金和工資一起發放,不知道哪一環節出現了失誤,把2個人的工資發反了。

普遍員工一查工資,心裡別提多爽,以為今年公司太大方了,年終獎比往年豐厚了幾倍,卡里多出了十幾萬,心裡一樂,果斷選擇去提了輛新車來犒勞犒勞自己一年的努力。

同姓名的領導查看工資後,心裡止不住納悶,今年公司效益那麼好,年底了,我獎金怎麼那麼少?好像就工資上增加了幾毫。於是,領導質詢財務人員:“我的獎金是怎麼回事?”

經核查後,發現工資發錯了。既然查出問題,那就得采取糾正措施了,把普遍員工多發的收回補齊領導的。

後來,工作失誤的人被公司通報考核,普遍員工白高興一場還增加後面的生活負擔,領導的名譽也因為這事受到一定的影響。

也許,當你收到多發的工資,心裡別忙偷樂,想一想,問一問,心裡也許會更心安理得,花得更舒坦。


大耳朵小短腿


離職一個月後還收到公司發給我的工資,前提是已經結清工資了,題主在糾要要怎麼處理這件事情。是否需要還回去。

看到這個問題,我說說我曾經經歷過的發錯工資的事情。

原來我們公司因自己建辦公大樓,為了保證夜間財產安全,所以公司安排請守夜工人值守現場,而這些工人都是我通過朋友在當地找的拆遷農民。

有一位守夜工人在該項目上守了一天就沒有來了,此事我是知道的,因沒有辦理離職手續,也沒有把該守夜工人離職的信息傳遞給薪酬專員,導致薪酬專員在月底統計考勤計算工資時,直接造了該守夜工人當月的工資表,並由財務辦理工資卡,給該工人成功轉帳當月工資。

最後我們發現這個錯誤時,工資卡還在公司,但已完成工資轉帳。造成的結果是:如果不是本人持身份證到銀行激活工資卡,相當於兩三千元的工資是取不出來的,而這個損失將由我來承擔。

為此我找到朋友要到該守夜工人的家庭地址後,找到該守夜工人並說明情況,給了100元辛苦費後,讓其配合到銀行完成開卡手續,待我成功把錢取出後全額退回了公司。

迴歸題主題主問題

題主已經離職一個月還收到公司發給自己的工資,前提是已經結清工資了,題主應該如何處理,我的建議如下:

01.公司HR或財務人員出現工作疏忽。

正如我上述案例所講述事情有一定的相似度,可能HR與財務方面沒有及時把題主已經離職的消息進行內部通報,導致HR還在繼續統計考勤,而財務部也是照著工資表發工資。所以才出現題主已經離職一個月了,已結清所有的工資後,還會收到公司發給自己的工資。

02.公司的特別獎勵。

原來我所在公司,某員工工作期間業務能力較強,為公司拉了不少業務,老闆比較喜歡該員工,後來該員工離職後,老闆特意交待HR,為該員工多發一個月工資,獎勵其工作期間的成績。

當時HR再三與老闆確認後,給該員工打了電話說明老闆的決定,既然公司老闆有意示好,當然需要告之該員工,也希望通過電話告之員工後,當發工資時,不會出現題主這樣的狀況,能夠安心的用這筆費用。

綜上所述:離職一個月後還收到公司發給我的工資,前提是已經結清工資了,為此我建議題主還是給原公司HR或者財務部人員確認一下是把工資發錯了,還是公司有意多發題主一個月工資作為確定自己的工作能力。

  • 如果是發錯了,那還是建議題主能夠退回公司,因為如果題主沒有退回,最終可能由出現錯誤的同事來買單。

  • 如果是公司給自己的額外獎勵,對自己以往工作能力的肯定,那題主也應該告訴公司,你已收到了他們的好意,自己也能夠安心的用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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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良姜


那是16年的時候,我們公司的財務,也犯過這樣的錯,已經離職了,打了工資,當初這件事情,還諮詢了派出所,所以我發表一下看法

還回去,這個錢不能用

遇到這樣的事情,從人情上講,畢竟以前你們是同事,同事犯錯了,我們也應該用一刻包容的心,來看待這個事情,因為這個錢,不屬於我們的,就跟在路上撿到錢一樣,最好是還給失主,每個人都有犯錯的時候,而且我們也有我們的驕傲,只要該發的工資,都發給我們了,我們還是主動還回去比較好


從法律上講,這個錢,雖然不是我們的錯誤,但是也屬於非法獲利,如果只是在我們的銀行卡里面,我們沒有動,就沒有任何責任,但是如果我們把它花了,用掉了,那麼我們就有責任了,一旦企業將這個事情,訴諸法律,舉個例子到派出所立案,只要超過2000元,還是可以立案的,到那個時候,我們還是要拿出來,也就是說看著是錢,你不能花,還不如還給別人

主動電話財務核實,或許是老闆讓給的辛苦錢

在一些小的企業,有這種現象,一些對企業貢獻比較大的,或者銷售人員負責的項目,在職期間別人沒有籤合同,離職後合同簽了,對於一些比較重信用的老闆,還是會將銷售提成呀什麼的,打給當初洽談的業務員,或是對於一些核心人員,因為不可抗力離職的,想著別人能夠以後出來工作的時候,再來公司工作,就會適當的給一些辛苦錢,當然這再正規公司不存在,小公司,老闆一個人說了算的是會存在的

綜上,先找財務核實情況,如果確實是打錯了,主動的將錢退回去即可,這是最佳的方案


EXCEL知識屋


樓主啊,別怪我小看了你,這個工資本就是你應得的,只是你們這種普工把自己的應收款給忘了,傻嗎?現在可能是良心發現或怕以後你明白了,會產生不必要的經濟糾紛,所以主動退給你。

你也許會問我這個陌生人怎麼知道。那我告訴你,當年我離職後,工資,補助都也結清了,大半年後,回原單位去看朋友,偶爾遇到前單位出納,我就詐了詐她,說,大半年了,我的半年獎該補給我了吧?岀納員說,你早就應該來拿,我不知道怎麼聯繫你,要不一會你去領了吧?

你看,這就是—份收入吧。

有好多企業都習慣扣壓—個月的工資,新入職的工人會記在心裡,而老職工呢?—年又—年,只知道每年領了十二個月工資早把當年扣壓的那個月工資忘了,你回憶一下,是不是呢?

所以,你並沒有多領,這不是不義之財,是你的正份。


曾憲全110401818


這種情況在我們公司有發生過,由於財務的疏忽,給一個剛離職的員工多發了一個月的工資。當大家都覺的這錢很難要回的時候,該員工主動到公司退回了。得到了所有同事的認可,領導還主動邀約該員工泡茶。所以我認為應該退回多發的工資,利大於弊。主要原因有三點,這裡從實際出發做一個分析。

1、口碑無價,很多人可能會覺的公司多發的工資是公司的失誤,我憑什麼要退回,你做錯了,就要付出相應的代價。但這不過是佔便後求個心安理得的藉口。當你這麼幹了,雖然離開這家公司,但同事和領導都會記住你這個人,印像肯定是負面的。你預計不到將來是否還會有交集,如果有交集,那很有可能會為這樣的行為付出代價。反之,主動退回,將來也許會有相應的回報。假設你下一份工作,HR打電話到之前的公司瞭解你的工作情況呢?總之,為了一個月的工資去做違心之事不值得。

2、不屬於你的始終不屬於你,多發的工資,公司是有權力要回的。甚至通過法律的形式。何必浪費了精力和時間,付出了代價,才去後知後覺呢。還不如給公司留一個好印像,問心無愧的離開,也許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

3、壞的開始,也是壞的延續。你在為是否退回工資糾結時,就好比有一個惡魔和一個天使同時在你身邊,一個教你從善,一個教你為惡。其實當你退回工資的時候,你並不回因為失去而後悔,反而可能是開心的。因為你知道自已做的是對的,潛意思上會更加的認可自已。也是一種昇華和成長。


我是大胖職場術,每天都會分享和回答一些職場問題, 供學習參考。若有不足,歡迎補充。共勉之


大胖職場術


一要回去,回去再上一個月班。


用戶4349801900748


不用還。雖然法律規定離職的時候要結算工資,但並不意味著離職的那天就一定要發完工資,公司只要在正常的發放週期內發完員工工資就是合法的。所以現在給您的工資可能是以前未發完的工資,也可能是一些補貼或者獎金。既然發給您了,您就暫時不用理會了。

當然,如果您真的不放心,可以聯繫前公司的人問清楚是什麼情況,沒有問題的話您就放心使用即可。


金東律師


打在你的工資卡上那就是你。


用戶周明朝


打電話諮詢一下那家公司,需要返還的話就返還,但對方得出具收條!


呼嚕娃99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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