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耳開除員工的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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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公司炒人要依據嗎?按勞動法賠錢就可以讓她滾蛋了。但話說回來,有依據炒掉她不用賠錢更好,這樣的人讓她拿多一分錢都是對金錢的汙辱。


冇嘢嘅


依據……這樣解釋。即使在正常時期,我感冒了,會在辦公室戴口罩。我吸菸,但如果有孕婦在場,我堅決不會吸菸。甚至剛剛吸菸後我會遠離她。

我不知道這是依據什麼,但我心裡有對生命的尊重,對自己和他人的保護意識。這些並不需要法律或者誰來規範提醒。就像你不會在辦公室喝別人水杯裡的水,知道別人用過過的筷子不能用一樣的自然合理


一米一一爸


看了這個視頻,最開始這女的非常囂張,防疫人員勸她:你從疫情國回來,要自己居家隔離14天,更不能外出,而且還不戴口罩。此女回應說,我要跑步,我要鍛鍊,在防疫工作人員耐心的勸說下,該女堅持自己一定要跑步的行為,且口出狂言說:把你們領導叫來,我要跟你們說話能做得了主的人來講。可見此女平時強勢的態度慣了,誰也不放在眼裡。

好了,沒過多久,果然來了幾位防疫警察,這幾位警察在她家門口義正言辭,非常帥氣的責令她立即改正她不配合防疫工作的違法行為,如果再有下次,實施拘留。這時不知此女在屋內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還是被我國人民警察的威嚴所征服,總之,她的態度一改剛開始的囂張,唯唯諾諾的答應一定配合,這段視頻就到此。

沒想到事件升級,今早上一醒來看到新聞,該女為德國拜耳醫藥公司一部門總監,而且拜耳公司已經開除了這名員工,看到這裡,真是大快人心,開除得好,要說拜耳開除員工的依據是什麼?再清楚不過了,不配合不執行國家防疫制度,光憑這一點,開除了都不用賠償,拜耳的作法非常聰明,一是給自己免費的打了個好廣告,二是告訴中國政府,中國人民,堅決支持擁護中國的防疫制度。三是德國可是隨時都要尋求我國的幫助,可以以這件事為切入點。

我所在的公司,開工第一天,我們老闆就說了,他作為一個企業法人,一定得有很強的社會責任,我們國家的防疫制度必須無條件的服從執行,為自己也為別人,如果有人不配合,直接開除,不作任何賠償,如果要為這件事跟他打官司,他一定不會妥協,在這裡,也不得不為我們老闆的魄力點贊。




筆尖上的影


1、公司開除員工可以有一百個理由,企業效益不好,員工能力不行,得罪老闆上司,同事關係處理差等等,當然,稍微懂點法律的被開除還能要點賠償。而拜耳公司這次開除這名澳籍華人理由絕對體面,員工道德素質低下,給公司形象抹黑,開除他還能順便還能討好一下中國消費者爸爸,何樂而不為呢。

2、回頭再說說這件事情起因,涉事女子是一名澳籍華人,剛剛從國外返回不久,按照規定應該在家隔離14天,但是她拒絕在家隔離,要求外出鍛鍊,她不斷按動電梯按鈕,並在未戴口罩情況下對工作人員大呼小叫,工作人員上前阻攔後,她甚至高喊“騷擾”,引起周圍鄰居圍觀。隨後民警趕到對其發出了警告,“無論你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只要回到中國,就必須按規定居家隔離14天不允許外出!”

3、不戴口罩吐沫橫飛,不按規定隔離到處亂跑,又企圖暴力抗法,別說在中國,任何國家都容不下她。捫心自問在澳大利亞她敢這樣嗎,qiang早就頂腦袋上了!女子還高喊“騷擾”博取同情,也不對著電梯照照,誰會主動靠近她這樣的人呢。

5、這名女子表現無論從道德還是法制層面,已經完全不符合企業用人標準。一般企業在勞動合同裡都有這樣一條規定,勞動者不得從事違法違紀行為,給公司名譽造成損失,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追償相關損失。

工作丟了,簽證很快會到期,奉勸女子趕快回國(澳大利亞)吧,做最美的逆行者!


民間那些事兒


據說在華的這份工作對她還是很重要的,但她卻憑"本事",親手葬送了自己不錯的職業前程。現在她在醫藥圈名聲已經不行了,甚至不只是在醫藥,很多公司估計都把她拉入了黑名單,下一步何去何從就要看她自己的造化了。

很多人還不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簡單來說,就是一個澳大利亞籍華人女子返京被隔離,期間不按規定,未戴口罩就外出跑步,面對防疫人員的勸阻,還大喊"救命騷擾",後來有網友發現其為拜爾公司的員工,去拜爾官微留言舉報了,昨晚也就說17號晚上,拜爾公司通過官微發佈了以下聲明,把該女子辭退。

拜爾的做法是一次正常公關

很多網友瘋狂點贊拜爾公司的行為,認為他有企業的良心,感謝他們的公正決策和迅速反應。其實拜爾公司的做法並沒有多高明,面對一個職員,她犯了大錯,而其後果,往大了說,就是違法,不配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配合ZF特殊時期的抗疫舉措,公然挑釁公務人員,挑戰國家權威,是人民的敵人。往小了說,給公司帶來了名譽上的嚴重損失,一個大企業不管什麼時候都會把自己的品牌力放在首位的。另一個點,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這也是可以辭退她的理由。

所以,直接辭退她是非常合乎常理的做法,這是公司應對突發事件的一次正常公關,不僅宣傳了公司,提高了自身的企業形象,還避免惹禍上身,日後更利於開拓中國市場,何樂而不為呢。

除了輿論力量,應該要求相關人員嚴格執法

這個女人違法了,但是社區只能好言相勸,想方設法去阻撓,民警也念在其初犯,進行口頭警告,最後輿論壓力下,企業出面,維護自身名譽和利益,把她辭退。

在這其中,我們不僅來反思,除了輿論力量,是不是可以允許給予相關人員執法的權利,並要求他們以後對此類行為的處理方式,更加嚴格起來呢?這是我們值得去深思的點。

結語

總的來說,即使疫情這種特殊關口,也總有些人狂妄自大,目中無人,自覺高人一等,咄咄逼人,和執法者對抗,不配合ZF的抗疫工作,最終自食其果。在此次案例中,企業迅速做出應對,把涉事女辭退,這自然是一件解氣的事,但背後的執法方面,我們同樣也該重視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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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念HR


事情的來龍去脈

前幾天一個視頻在網上引發熱議:一名澳籍華人女子在返回北京後,不僅不按規定居家隔離14天,還不帶口罩在小區裡跑步,當社區防疫人員對其勸阻時,該女子不聽勸告,大喊“救命騷擾”。

很快,該“跑步女”身份被扒出,此人英文名Florence Liang,職位為拜耳製藥智能與自動化主管。

拜耳公司也快速做出反應,對該“跑步女”做辭退處理,立即生效。

拜耳公司做得對

拜耳公司在辭退聲明中提到:“遵守經營地所在國的法律法規”,“遵守當地法律法規”,“支持中國政府和民眾的抗疫行動”,“遵守各地政府抗擊疫情的各項措施”。

而反覆提到的這些,就是辭退的依據。

  1. 跑步女的行為違反了中國抗擊疫情的各項措施。
  2. 跑步女的行為在中國抗擊疫情的關鍵時刻,引起了公憤,傷害了我們的感情。
  3. 在嚴防境外輸入的情況下,國家允許她回來或收留她,但她不知道感恩。
  4. 跑步女的行為惡劣,言語囂張,引起廣泛關注,造成不良影響。

拜耳是大型知名跨國公司,而跑步女的這一齣戲,嚴重影響了拜耳公司的聲譽。

想想就知道,如果拜耳公司不處理,甚至包庇,那麼越往後發酵,對拜耳的影響就越大,他們處理成本就更加不可估量,他們勢必會招致抵制,甚至有可能丟失中國市場。

違反法律法規,違反防疫措施,從疫情發生以來,這種事情也時有發生,而處理結果大家幾乎都知道,就是讓當事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法律法規面前人人平等,不會因為跑步女是華人就網開一面。

拜耳公司反應迅速,直接開除跑步女,可見對於民意的把控,可見在危機攻關上都恰到好處。

無視規則,蠻橫無理,中國不歡迎你

我們知道,現在屬於抗擊疫情的關鍵時刻,對於境外輸入,我們壓力巨大,跑步女,外企高管,作為華人,不求你理解,但你既然回來了,那你就要遵守我們的相關規定。

而你的胡攪蠻纏,蠻橫無理,真的讓大家看到了你的素質,讓大家倍感失望。


陪娃樂趣多


該女子是受過高等教育的,然而性格囂張跋扈,以自我為中心。在她的心中沒有一種敬畏生命,敬畏規則。可能她從小到大都生活在光環之中,導致她有一種優越感。拜爾公司開除該員工大快人心,公司需要人才,更需要有品格的三觀正的人才。

該女子作為拜爾公司的員工,此舉讓拜爾公司感覺有損公司形象。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德不配位,讓人三觀盡毀。

災難是一面照妖鏡,它可以讓一些人露出真面目,張牙舞爪醜惡嘴臉。該女子可能從骨子裡瞧不起自己的祖國,認為自己高人一等。在有難的時候又想著回中國尋求庇護,真的是太丟臉了!拜爾公司這樣的作為,既維護了公司的形象,又可以對這樣的人展示出一種態度作為警示。



燕小鋤


既然是辭退了,那就先扒一下勞動法:

《勞動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一,三,四,五,無法判斷,第六條未達到到刑事責任。

所以我們猜測,該女士應該是符合了第二條。

在拜耳的聲明中,有一條是再三強調的:遵守當地的法律和法規!

正常情況來看,拜耳這種跨國公司,肯定會把這條寫在公司的規章制度上的!

從中也能看到這是一場厲害的危機公關,捨棄掉剛入職七個月,並且三觀不正的中層小領導,獲取輿論的全面勝利,一舉三得!

1,主動出擊,化解輿論危機;

2,不花錢做上了一次熱搜,全民皆知;

3,樹立了企業形象,贏得老百姓認可!

網上已經有人扒出來這位女士的職位和背景,在火燒到拜耳之前,拜耳一盆水滅了她,並且踩了兩腳!

實在是高!


職等你來


3月16日,澳籍華人返京不按規定居家隔離,反而外出跑步,且不帶口罩,當被社區人員勸止時,不僅不改正,反而大呼“騷擾”、“要人權”。

這件顛倒黑白的事情,很快傳遍整個網絡。很快此女子被證實為拜耳的員工。

在3月17日下午6點,拜耳中國很快在微博上發表聲明:

  1. 辭退此員工,立刻生效。

  2. 拜耳中國所有員工都應嚴格遵守各地政府抗擊疫情的各項規定、法律、法規。

  3. 拜耳將與中國政府與民眾一道,抗擊疫情。

那麼拜耳開除此員工的依據是什麼呢?

拜耳的公關能力強

從此事上傳網絡,到拜耳公司辭退此員工,不到一天時間,處理得乾淨利落。

拜耳總部位於德國,在全世界有350家機構,擁有120000名員工。

德國人很講究清潔和整齊,同樣非常注重規則和紀律。凡是有明文規定的,德國人都會自覺遵守。在一些人的眼中,許多情況下,德國人近乎呆板,缺乏靈活性,甚至有點兒不通人情。

我想如此果斷的處置手段,與德國人這樣的本性是分不開的。

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之一就是: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此拜耳員工的事件在網上迅速發酵,對拜耳影響很大,產生的負面影響也大。如果因此事拜耳的產品被中國人抵制,或被對手利用,對拜耳公司的影響是有重大損害的。

所以,拜耳在第一時間迅速的辭退了此員工,表時了拜耳對此事零容忍的態度,對抗擊疫情永遠與中國一道的態度。

拜耳的激勵文化

在拜耳公司有專門的激勵制度。

它用物質與精神相結合的手段,激勵員工積極工作,去完成既定的目標。

假如對此女子置之不理的話,結其它員工的制度管理怎麼去執行呢?


另外說一點的是:

拜耳這樣一聲明,幾乎所有中國人都知道拜耳了,不僅給自己做一個免費廣告,而且表了決心,你說他何樂而不為呢?


露珠DE


“豪強女”就是自作自受……

近日,一澳籍華裔女在北京拒不執行居家隔離且不戴口罩跑步懟保安的視頻火爆網絡……該女子更詳細的資料也迅速曝出,包括英文名、畢業院校(985)以及任職公司及職務……但更迅速到出乎意料的是該女子任職公司拜耳中國的行為,3月17日下午即發佈聲明稱對該女子做出辭退處理,立刻生效……

在聲明中,拜耳公司對辭退原因只有簡單提及,也就是聲明的第二條,即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各地政府抗擊新冠疫情的各項措施(此為政策),並嚴格遵守當地法律和法規”,很顯然,有這一條的不符合足夠被辭掉……一個重點是,在國內“防輸入”如此焦頭爛額之際,此女卻一副事不關己的模樣一頭拱了上來,豈不是“自作孽不可活”……

作為百年老企業,拜耳中國雷厲風行的斬立決,既是深厚底蘊的體現,更是極好地把握了一次免費自我宣傳的機會,這個或是學霸女、豪強女臨走前都沒有想到沒有想明白的……有讀者更是評論出“相由心生”來,想必平日也是自由、強勢慣了的,至於是不是被人“公報了私仇”就未為可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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