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店旗下平臺發放校園貸 資金方百信銀行淪為“提款機”

近些年,隨著消費金融市場越來越大,各種傳統金融機構紛紛參與進來,行業中一些業務模式也受到廣泛追捧,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應該就是助貸。

相比於助貸市場的持續火熱,相關的監管政策還沒有及時跟上,導致一些助貸機構及合作的金融機構長期踩線經營,種種亂象難以及時糾正,下面我們以一個現實案例進行說明。

趣店無視監管發放校園貸,資金方百信銀行無責?

近日,一位學生家長孫女士向我們爆料,她女兒王某從2018年底到2019年初通過支付寶在來分期共借款9400元,而王某是1998年生人,借款時剛滿20歲,正上大學三年級。

公開信息顯示,來分期的運營公司是北京快樂時代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也就是美股上市金融科技公司趣店。

2016年,借貸寶裸貸事件將校園貸推上風口浪尖,相關部門對此高度重視,並在2016、2017年先後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網貸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校園網貸整治通知》)、《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校園貸規範通知》)規範校園貸。

《校園網貸整治通知》提到,在審核年滿18週歲在校大學生借款人資格時,必須落實借款人第二還款來源,獲得第二還款來源方(父母、監護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其借款行為並願意代為還款的書面擔保材料。

不過孫女士告訴我們,她最初一直都不知道女兒有這些借款,也沒有收到相關機構的信息核實請求。

2017年印發的《校園貸規範通知》則更嚴格:未經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批准設立的機構不得進入校園為大學生提供信貸服務。

很顯然,金融科技公司趣店及旗下來分期產品在2019年還未停止經營校園貸,涉嫌嚴重違反監管規定。

2019年8月,無力償還貸款並受到平臺持續催收的王某將借款事情告知孫女士,孫女士在查詢王某徵信報告時發現有四筆中信百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信銀行)上報的逾期記錄,涉及借款本金共1100元,單筆最少只有200元。經過核實,這些正是王某在來分期的借款。

趣店旗下平臺發放校園貸 資金方百信銀行淪為“提款機”

(圖注:百信銀行上報的逾期記錄)

孫女士稱,她隨即聯繫百信銀行並質疑其違規發放校園貸,但百信銀行客服向上級請示後回覆表示,他們可以不遵守相關禁止條例。

實際上,前述兩個通知主要目的確實是規範校園網貸、不良校園貸,但百信銀行作為持牌機構接受違規平臺的助貸服務恐怕不能免責,其有責任核實借款人信息。然而百信銀行在借貸過程中並沒有盡到相應的責任和義務,甚至在合作中的角色也已被邊緣化。

只管放款不問風控,百信銀行淪為“提款機”

《校園貸規範通知》提到: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應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有針對性地開發高校助學、培訓、消費、創業等金融產品,向大學生提供定製化、規範化的金融服務,合理設置信貸額度和利率;開展校園貸的銀行應制定完善的校園信貸風險管理制度,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加強貸前調查評估,認真審核評定貸款大學生資質。

從王某這四筆借款來看,這顯然不是百信銀行針對學生定製化開發的金融產品。在貸前調查評估上,王某的徵信報告顯示,機構查詢記錄明細中沒有百信銀行基於貸款審批等任何理由查詢其徵信的記錄,也就是說百信銀行未查詢王某徵信就將款項放出。

孫女士也告訴我們,她曾要求百信銀行解釋如何核查借款人是否為學生身份,百信銀行則表示他們只管放款,不管核查。

中國銀保監會在2010年2月發佈了《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貸款管理辦法》),其中第四條提到,個人貸款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第十一條提到,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的條件。

可以看出,百信銀行在本次發放貸款過程中,貸款調查、審查未盡職,沒有做到審慎經營。而百信銀行不對借款人資料進行風控審核,只是按照來分期的指令放款,恐怕也已經淪為助貸機構的“提款機”。

另一方面,雙方的合作同樣涉嫌違規。

《貸款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貸款人不得將貸款調查的全部事項委託第三方完成;2017年12月下發的《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也強調,銀行業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開展貸款業務的,不得將授信審查、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外包。

實際上,趣店轉型打造的開放平臺就屬於金融機構自擔風險的助貸模式,該模式下,金融機構需要自主完成風控並放款。趣店曾對該業務寄予厚望,甚至作為公司首要戰略方向。但最新數據顯示,趣店的開放平臺業務已遭遇滑鐵盧。

2020年3月18日,趣店公佈最新財報數據。財報顯示,趣店2019年第四季度開放平臺業務收入6.49億元,環比下降34.6%。

此前,趣店開放平臺業務收入一直維持高速增長,2019年前三個季度分別為1.59億元、4.0億元、9.9億元,連續實現收入翻番。

趣店在整體收入上也出現下滑。財報顯示,趣店2019年第四季度總收入19.31億元,環比下降25.4%。開放平臺業務之外,貸款便利化收入4.6億元,環比下降21.1%;融資收入7.17億元,環比下降10.1%。不過,得益於前三個季度的良好業績,趣店2019年總收入為88.4億元,較2018年增長14.9%。

利潤滑坡則更為明顯,趣店2019年第四季度調整後淨利潤1.57億元,環比下降85.2%。

通過財報數據可以看出,趣店2019年第四季度的各大主要業務收入均呈明顯下降趨勢,持續多年的高速增長也戛然而止,業務發展似乎陷入瓶頸期。

值得一提的是,趣店宣佈,楊家康由於個人原因申請辭去趣店CFO一職,這一決定自2020年3月18日起生效。根據業內人士消息,趣店正籌劃私有化退市。

截至3月18日收盤,趣店股價為1.35美元,較最高點已經跌去96%以上,市值僅剩3.42億美元,而在2017年10月上市當天,趣店市值接近百億美元。

合同缺失、費用模糊,助貸業務需要更透明

來分期與百信銀行的業務除了合規上的問題,運營過程還有很多不規範之處,很可能會導致眾多像王某一樣的借款人權益無法得到保障。

王某通過支付寶App在來分期借款的時間是2018年末到2019年初,後來支付寶App下架了來分期產品,還款等操作需要使用來分期App完成。

不過當前的來分期App似乎隱藏了不少關鍵信息,只顯示每期還款額,沒有具體費用明細,甚至連借款協議都看不到。

孫女士表示,她曾要求百信銀行提供借款協議,百信銀行一直沒有提供,孫女士質問其沒有借款協議為什麼上報逾期信息,對方也拒絕回答。

借款協議是借貸行為合法性的直接證明,也是借款人有權獲取的最基礎的資料,但來分期App卻缺失協議查看入口,百信銀行對此也沒有正面回答,箇中緣由令人玩味。

經過溝通,大概半個月後,來分期通過郵箱給孫女士發送一份委託貸款借款合同。合同顯示,合同簽署日期是2018年12月31日,委託人是北京快樂時代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受託人是百信銀行,借款人是王某,但孫女士對該合同的合法性表示質疑。

在合同最後落款處,受託人也就是百信銀行沒有完成蓋章,此處蓋章區域為空白。或許這也是百信銀行遲遲不肯向王女士直接提供完整借貸合同的原因之一。

趣店旗下平臺發放校園貸 資金方百信銀行淪為“提款機”

(圖注:委託貸款借款合同缺少蓋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如果合同都沒有當事人簽字或蓋章,那合同是否正常生效恐怕要打個問號。

此外,來分期提供的合同是PDF格式,且合同內容可以被任意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八條規定,審查數據電文作為證據的真實性,應當考慮以下因素:(一)生成、儲存或者傳遞數據電文方法的可靠性;(二)保持內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

王某與來分期簽訂的合同正是以數據電文形式訂立,但從來分期發送合同的形式以及合同文件格式來看,該合同在傳遞和保持內容完整性上不夠可靠。

此外,合同明確,借款年利率為8.5%,但根據來分期App還款賬單數據,使用IRR公式計算出來的年利率為35.98%,已經超過法律保護的上限24%。然而多出費用的原因無從得知,來分期提供的合同以及來分期App中均看不到相關解釋,網絡上大量借款人因此質疑來分期存在陰陽合同。

很明顯,來分期與百信銀行的助貸業務問題很大。在當前嚴監管環境下,借貸平臺理應增加透明度,保護弱勢方借款群體的利益。

對於女兒王某的借款,來分期後來表示可以只還本金,但孫女士並不認可平臺的計算方式。王某一共借款9400元,已經還了7000元,只差2400元左右,來分期卻要求再還4500元。

實際上,相對於人員構成複雜的社會人士,大學生整體還款意願更強,一般不會惡意逾期,家長往往也會給予學生足夠的幫助,機構更容易從學生身上賺到錢,這也是校園貸被持續監管後仍有機構開展這塊業務的原因。

然而正因為大學生普遍沒有收入來源且分辨能力較差,以百信銀行為代表的持牌機構在經營校園貸業務時才應該更加謹慎和規範,而不是如此草率地放款,以趣店為代表的的金融科技公司則要主動迴避校園市場,在合規的框架下開展業務。

孫女士告訴我們,她已經給銀保監會寄了投訴信並且收到銀保監會的回覆,對方建議她重新整理內容舉報涉事公司,這樣更有力度。我們也會持續關注該事件後續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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