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田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 (第38號)

羅田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

(第38號)

為加強在外人員返羅管理,嚴格落實“外防輸入”的防控工作要求,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經縣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就在外人員返羅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所有返羅人員,按羅田縣防控指揮部第36號通告公佈的網辦渠道辦理返鄉手續(網址:http://2020.luotiannews.com),返羅後按要求接受目的地村(社區)疫情防控管理。
一、省內高風險地區(武漢)返羅:原則上暫緩返羅,確因特殊原因需要返羅的,經所屬鄉鎮或所屬單位審批同意後可返回。返羅後第一時間到縣人民醫院進行第一次核酸檢測,隨後到指定賓館集中隔離,七天後進行第二次核酸檢測,兩次檢測呈陰性,解除隔離,相關費用自行承擔。

二、省內中低風險地區返羅:返回後第一時間到目的地村(社區)報到,接受當地村(社區)疫情防控管理。

三、省外中低風險地區返羅:返羅後第一時間到縣人民醫院進行核酸檢測,隨後到指定賓館集中隔離,檢測呈陰性,解除隔離,相關費用自行承擔。

四、境外返羅:入境人員(指出國返回的中國公民和入境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原則上暫緩返羅,確因特殊原因需要返羅的,其本人或親友需提前72小時與目的地村(社區)或單位聯繫,報告其身份信息、入境時間、來羅方式等情況,各鄉鎮指揮部必須將相關情況報縣防控指揮部備案。返羅後統一接送至集中隔離點,進行14天的隔離觀察,期間接受醫療機構流行病學調查、採集樣本、檢驗等防控措施,相關費用自行承擔。

五、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擬返羅人員均應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區)履行報備手續。對採取非正常途徑進入羅田縣境、謊報病情、隱瞞旅居史等情形的,依法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賓館、酒店、村(社區)、單位或個人不按規定登記報告入境人員信息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六、監督舉報電話:0713-5065041/5056110/5059110。

羅田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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