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做细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刘卫兵案反映出你局,在重大项目中未能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专项资金使用和申报过程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孙练武案反映出你局对工作人员缺乏常态化监督,致使部分工作人员漠视组织纪律,未经组织批准前往澳门,香港等地的问题……现对你局提出如下监察建议。”近日,大通湖区监察工作委员会连发2份监察建议书。

据了解,2019年10月益阳市纪委市监委先后向大通湖区纪委区监察工委交办沅江市商务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卫兵、沅江市公安局巡警特警大队原副大队长孙练武严重违纪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线索,问题线索办结后,该区监察工作委员会责成沅江市商务局、沅江市公安分局就案件折射出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为做细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大通湖区纪委区监察工委建立了“三会两书”工作机制,强化警示教育、落实整改责任、推动标本兼治。

根据该工作机制,一般违纪案件,处分决定出台后,组织召开宣布处分决定会,会上宣布处分决定、通报相关案情,并让受处分人作深刻检查;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案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会上宣读处分决定书、通报案情并印发受处分人忏悔书;有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个发言、对照案情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此外,典型案例案件查办后,在严肃处理违纪违法人员的同时,区纪委区监察工委研判被处分人所在单位政治生态状况,向主责部门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责成找准问题根源,堵塞制度漏洞,以点带面解决问题。

“我们会组织监督不定期检查,督促各单位从根源上解决查而不止、纠而复发的问题。同时,对敷衍应付、推卸责任、整改措施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的,作为问题线索报告信访部门。”该区纪委区监察工委审理室主任孙君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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