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一線醫生兩歲小孩被大學生連砍五刀頭部身亡,大家說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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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大學生用刀砍死一個兩歲的無辜的小女孩,法律應該怎麼判?砍人者楊某已經19歲了,成年人,完全應該負擔起他應該負擔的法律責任,故意殺人,法律規定要償命,相關的法律自然會給他作出合理的判決。

問題是我們要思考的是,是什麼導致了一個19歲的學生如此的殘忍?如此的心理扭曲?砍死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小女孩以後還叫囂咋說“我要報復社會”,這才是這一個惡性事件需要引發我們的思考。

據說楊母拿著刀衝出去之前,他父親說有本事你去殺人呀,看到這裡讓人毛孔直豎。這是一個讓人覺得悲催的家庭,父母下崗,平常日子應該是過得比較艱難,在艱難中求生存的人,往往會這樣,有一種人會不停地激勵自己,奮發向上,努力拼搏,以擺脫眼下的困境,但是還有一種人,會充滿了對社會的不滿,渾身長滿了戾氣,性格暴戾,骨子裡也是冷血,殺這位小女孩子者是如此,此前有孩子殺父母者,亦是如此。

一個家庭,父母下崗,正當青春年華的兒子,卻又生病休學在家,給人看不到希望。如果他們的性格里是那種溫和善良又充滿忍讓的人,或許只會折磨自己。可是,倘若他們本身是暴戾之人,便會損害社會。

我曾經說過,人生最痛苦的其實不是你沒錢,而是你的人生看不到希望。如果你永遠都看不到希望,那你就會生出不該有的歹念。民間有句老話,叫做“尋死不如闖禍”,或許正是殺人者最真實的寫照吧。日子在困頓之中,沒有一絲光亮照進來,看不到光明,看不到希望,衝動之下,做出了這樣的事情。

法律自然會根據他們的相關情節來給他量刑,可是,像這樣的家庭,社會是不是能夠對他們做些什麼,讓他們像蝸牛一樣向前爬的時候,能夠看到頭頂上的一絲光亮,或許這樣的悲劇就不會上演,這個小女孩的生命就不會斷送在他手裡?這大概是需要社會學家和心理學家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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