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往事——計劃生育

人常說,做人做事格子要亮,也就是說對於事情的處置辦法要明確,責任權力歸屬要明確,不能糊里糊塗去幹事,那樣容易把事情搞砸。

我記得當時和計生辦主任商量的最多的就是人員的分工,計生辦3男6女,給每個人都分了活,現在看來,當時不應該給每個人都分工作,工作不能分配的太均勻。原因如下:一是有些工作本身量就不大,也許一個月才有一次,一個同志可以做幾項工作,二是一個團隊得留出2個左右的富餘人員,這些人員一般是工作能力一般的,讓他們來做一些臨時的應急工作、粗活,同時加強對這些人員的培養,形成對業務骨幹的一種壓力。

說說當時的情況,為了給計生辦的同志分工,我們就開了好幾次會,好幾個同事都提出工作任務重,工作壓力大,這個不相干,那個不想幹,典型的挑三揀四。對於任務繁重的人口庫錄入工作都不想做,對於宣傳、對於外勤,都樂意去做。為了分工,我跟幾個同志還鬧的不愉快,總之一句話,分工分不下去!

這是什麼原因?當時我覺得是大家欺生,認為他們那樣做,我也沒辦法,實際上我確實沒什麼辦法,任何的工作,最後都是老好人幹事多,最後得實惠的時候不見得都是老好人的。我當時只能將最重的活推給了計生辦主任,其他的按照分工來進行。

現在看來,我當時直接管分工是錯誤的,你管分工,意味著你有人事權,這個事情,當時最好的處理方法就是全權交給計生辦主任去打理,他負責業務和人員分工,我負責監督工作,人家有能力就會將事情乾的很好,人家要是沒能力,我就要另外找一個計生辦主任,我負責什麼呢?我負責爭取上級的服務資金和分配,把錢管住。第二種辦法,就是在扶貧辦主任無能,也沒有可以選擇的新人的情況下,落實好工作責任和利益的關係,切實讓幹活的人多得利益,讓幹活的人手裡有實權,可以把人口庫管理和獨生子女證件辦理交給一個人,把業務綜合管理和資金手續辦理交給一個人,把榮譽向幹活重的人集中。就這樣。

當領導最大的忌諱就是親手幹活,領導的核心是凝聚人心,調動力量。

當領導還要能穩得住場子,上面再批評,領導再不滿意,自己內心都不能亂,要有對事情發展的終極判斷,時刻做到自信淡定。

不要在小事上計較,今天請骨幹吃個飯,明天喝個酒,都是很正常的,花點錢是應該的,錢花了,關係融洽了,人心有了,人情有了。

當時,最緊張的時候是半年和全年的全市計劃生育考核,那時候全鎮緊張,一整天全鎮的中心工作就是計劃生育,所有的工作都給計劃生育檢查讓路。當天早上,縣計生局的人就通知我們,市計生局出門的車型、車號,然後根據車輛行駛的方向,告訴你是否會去你所在的鎮,我們則開車等在鎮上的幾個路口,一邊跟縣計生局聯繫最新的檢查信息,一邊讓人盯著後視鏡看車號。有時候,等了半天,檢查的車輛就沒來,我們大呼一口氣,算是平安過關,有的時候車輛就進行鎮區,我們就發動車輛,緊跟不捨,進村,市局的人拿著人口出生名單、育齡婦女名單,查有沒有出生漏報,查節育措施有沒有落實,其實現在看來都是很簡單的內容,那時候都是天大的事情。

檢查組一到村上,鎮主要領導、計生主管領導、計生包村幹部、包村領導、包村幹部,村上的書記、婦女主任都把檢查組包圍了,大家都抱著一個目的,不能出問題,不能把問題帶走。

(待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