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星城:電梯載重差100斤賣家秀變買家秀 業主討說法


咱老百姓買東西,都會貨比三家,擇優而選,買房子更是如此。選擇一個自己滿意,喜歡的樓盤,讓自己住得舒適,是很多市民買房的初衷。不過,最近剛剛在新浦新區日月星城接房的業主卻給我們欄目打來了熱線電話,說他們在接房後,發現小區裡的情況,和之前買房時的情況不一樣,這讓他們非常不滿。


3月17日上午,記者在新浦新區日月星城小區,見到了給我們打來熱線電話的小區業主。見到記者前來,他們紛紛圍在了記者身邊,開始大倒苦水。


呂文修 業主說:以前買房的時候 是介紹酒店式入戶大廳 但現在來看房 就是一個小小的過道 和宣傳的酒店式入住式大廳完全是兩個概念


除了沒有酒店式入戶大廳,小區的綠化環境也讓業主們無法接受。


呂文修 業主說:我們在買房的時候 他們做買房介紹 廣告上打了 空中花園 周邊還有綠化帶 但是在我們接房的時候 沒有空中花園 沒有綠化帶 在物業管理費中有綠化 但是現在全部都沒有綠化 我們就想沒有綠化 是否物管費就要降低一部分


小區情況和宣傳廣告中如此的不相配,讓業主們平添了“賣家秀”變“買家秀”的無奈與苦澀。同時,在接房的時候業主們還發現,小區的物管公司,也與合同上的物管公司不一樣。


業主 王女士說:我們的合同上是潤庭物業有限公司 我們在接房的時候就已經是金寧物業在接管了 ,物業公司和合同上是完全不符合的


而在小區的公攤面積上,業主們的疑問也很多。合同裡明確了他們的公攤面積包括小區的負一層和負二層,但現在他們發現,小區的負一層和負二層出現了商用的情況。


郭雲 業主說:發現負一層和負二層 有一部分已經被作為其他用途了 我們現在就是在質疑 我們合法擁有的這部分分攤面積 是不是已經被房開公司 作為其他的用途 給我們處理掉了


業主們還表示,除了宣傳有出入,最讓他們不能接受的,是小區的電梯問題。在合同中,寫明瞭小區電梯的載重為1050公斤,但接房後他們發現,這電梯竟然“缺斤少兩”,從1050公斤,變成了1000公斤。業主們說,當他們發現了這一問題後,房開公司竟將電梯標識給改掉了。


業主 王女士說:其次我們就發現電梯的規格 跟合同是不符合的 合同上是1050 載人是13 合同是14 和合同上是完全不符的 3月份的時候他們把電梯標識給改掉了 改成和合同上是一模一樣的


雖然1050公斤和1000公斤,差別並不算大,但聯想到這種“私自”改變電梯標識標牌的行為,讓業主們非常生氣,他們認為這是房開公司和物業公司非常不負責的行為。而且因為這一系列的問題,他們也和物業管理公司進行過交流,還發生過爭執,甚至有了肢體上的衝突,但事情依舊沒有能夠解決。


業主們希望,房開公司和物業公司能夠給所有的業主們一個合理的說法。


從業主們角度來看,這個樓盤是問題重重,似乎每一個地方都存在問題,而這些業主,也似乎都已經對物業和房開公司失去了耐心和好感。那麼針對業主們的訴求,房開公司和物業管理方,又有怎樣的回應呢?


在負責日月星城日常管理的金寧物業日月星城管理處,記者找到了這裡的負責人杜軍美。就業主們反應最為強烈的電梯問題,她拿出了相關部門的文件,一一進行了回覆和說明。


杜軍美 金寧物業日月星城管理處 負責人說:關於1000千克和1050千克 它實際上是歐美的標準和日系的標準 住建局這邊也要求 必須相匹配 主體方在復工以後 之前一直是疫情耽擱 並不是忽視於大家的所有問題


該負責人告訴記者和在場業主,正是因為業主有疑問,因此他們請來了專業人員,對電梯進行了改造,並對標識進行改變,這一系列的工作,也是應相關部門的要求所進行的,而且目前他們已經得到了電梯改造的合格證。


杜軍美 金寧物業日月星城管理處 負責人:核檢施工類別是改造 改造內容為 將轎廂載重量1000公斤 改為1050公斤 它這個不單單只是一個測標 它需要重調比重 對電梯重新進行比重調試 經過驗收合格 電梯都是一梯一檔 都有專門的報告 有機房的電梯重大維修監督 檢驗報告 是特種設備檢驗所發的 手續流程已經走完了 對電梯進行整改 這個是合格證


隨後,貴州日月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也來到了現場,對業主們關注的公攤面積問題,也進行了回覆。


謝元松 貴州日月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總經理:公攤是我們根據國家的相關的文件要求 法律法規 以及規劃許可 等等一系列的國家文件 所有公攤的所示在規劃許可證裡面就可以所示出來的 業主他們可以通過相關部門和相關資料去查實 核實 查證


而對於業主們所說的公攤面積被商用的說法,謝經理予以了否認。


謝元松 貴州日月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總經理:我們是遵義市最大的一個商業綜合體 全是商業 負一層負二層的商業部分 在規劃許可證裡面就明確所示了的 他們所說的情況根本就不存在


謝經理告訴記者,業主們之前反映的綠化和酒店式入戶大廳,則屬於雙方溝通不暢而引發的問題,他們也將對此進行解釋。


謝元松 貴州日月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總經理:我們是商業綜合體 和純住宅小區的綠化有一定的區別 我們綠化全部都是有的 而且我們後面這條街 是由於施工未完成 所以綠化那一小部分沒有施工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 我們現在用臨時的花箱 來進行拜訪 當道路施工完畢之後 我們再進行綠化的實施 酒店式入戶大廳是我們的超高層 那是我們三期B 正在施工 今年9月30日才能夠完成 那就是我們酒店式入戶大堂的大廳 是在超高層的那個位置


謝經理說,目前他們正在積極的和物管公司進行協調,也將迅速和業主取得進一步的溝通,對於業主反映的問題和小區所存在的不完善的地方,進行及時的修復,確保此事能夠得到圓滿解決。


希望雙方都能夠開誠佈公的進行協商,事情得到圓滿解決。在我們的欄目裡,出現類似的情況並不少見。一些樓盤或者是商家,在宣傳的時候會用盡方法,在購買方那裡“刷好感”。可購買人在購買之後,卻體會了一把賣家秀變買家秀的鬱悶過程。我們的市民朋友在遇到這樣的情況後,又應該怎麼辦呢?


事實上,我們的市民朋友購物時,經常會出現“貨不對板”的情況,日月星城的業主所質疑的問題,有很大一部分就和業主認為小區在出售前和交房後,出現“貨不對板”的情況有關。


律師 賈貝:就這些業主所反映的情況 要看房開商是否存在違約情況的前提 是要看房開商和業主之間的合同是怎樣約定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 第三條的規定 房開商做出的宣傳資料 宣傳冊 等宣傳內容中間如果對房屋價值 有重大影響的內容的 這些宣傳資料宣傳冊所展現的內容 應當視作商品房買賣合同中 對房開商進行約束的內容


雖然業主目前對該小區有虛假宣傳的質疑,但要認定房開商有違規行為,還並沒有定論。如果業主們需要針對此事進行維權,在法律方面應該如何進行呢?


律師 賈貝:就業主而言 業主需要舉證 證明當時宣傳情況 以及目前設施建設的情況 用以證明房開商存在 可能虛假宣傳的嫌疑 ,業主還需要證明 宣傳與現實之間的差異 構成對房屋現有價值的重大影響 以此可以向房開商主張違約責任


除了在房產銷售中存在這樣的情況,貨不對板更多的時候出現在我們網購時。那麼在網購時出現這樣的情況,我們的消費者,又應該如何進行維權呢?


律師 賈貝:賣家有義務對不符合約定的貨物 進行退貨 換貨 甚至如果這些不合格的貨物 對買家造成了損失的情況下 賣家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同時 就網購平臺而言 如果網購平臺明知 賣家在出售這些不合規定 甚至是假冒偽劣產品的情況下 網購平臺要對賣家的違約行為 連帶承擔責任


記者:王琦 澤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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