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全面启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近日,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平凉市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这是平凉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和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方案》要求,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分别于2020年3月30日、4月15日前,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本级政府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6月30日前,在全市范围内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全面开展,将从制度层面以告知承诺制方式替代具体证明。届时,申请人均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承诺替代证明,从而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为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正在抓紧时间科学编制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并在对外服务场所和部门网站上公示,方便申请人索取及下载,完善相关业务平台系统,做好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共享、开放,协同推进线上线下办理。

《方案》强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实施以后,要加强对告知承诺事中事后核查,同步健全告知承诺诚信管理体系,依法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虚假承诺黑名单和公示制度,通过新媒体曝光、信用等级评价、失信名单公示等多种手段探索失信惩戒有效方式,不断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告知承诺制的风险,不断营造守信有激励、失信必惩戒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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