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華僑、華裔是否擁有法律之外特權?

最近有篇報道牽動了國人心,澳籍華人女子歸國後不戴口罩外出跑步,而且面對工作人員的勸阻不但不聽反而大聲喊叫非禮,實在令人氣憤,此行為已不僅僅是違法行為,也是違反道德的行為。那麼一些所謂的華人、華僑、華裔是否在我國擁有特權呢?

很顯然答案是否定的,因為根據《憲法》第五條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之外的特權。

華人、華僑、華裔是否擁有法律之外特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因此該澳籍華人女子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此公安機關和防疫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採取一定的處罰措施完全是合法、合情、合理的。

在此,也呼籲大家,現在雖然我國的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並不是絕對安全的。無論是中國公民還是外籍人士都應遵守我國的法律法規。

歡迎大家討論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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