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華人回國可以住多久?拜耳的那個巨嬰,是不是她不走,國家就沒有權利驅逐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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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不會做得那麼絕情,中國有句古話:得饒人處且饒人,畢竟跑步女已得到應有的懲罰,她就自求多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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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被拜耳開除的澳籍華人,不可能無限期住在中國。她已經被拜耳中國公司開除,工作簽證已經失效,必須要重新去辦簽證。

辦理簽證要看赴華目的,請看下面這張圖片,就把簽證種類都詳細列出來了。

從上面圖片中可以看到,那位澳籍女士被開除後工作簽證已經失效,她不可能在中國繼續辦工作簽證,只能辦理探親和旅遊簽證,即使能辦下來,最多也只能在中國停留180天。除非有一種可能,那就是她又在中國找到工作,繼續辦理工作簽證。

從2017年12月28日開始,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將針對53個國家的外國人,聯合實施144小時過境免辦簽證政策!這53個國家就包括澳大利亞。

由於該澳籍女士被拜耳開除後,並沒有被有部門通報她在中國有違法行為,也沒有被列為驅逐出境的對象,因此,她能在中國停留多長時間,目前來看,最多是180天。

對於題主所講的這位“巨嬰”如果還有自尊心的話,應該在被開除後,馬上買機票回她後媽家——澳大利亞,因為中國人民不歡迎她,她沒有任何理由再和中國人套親戚了。


寒石冷月


外籍華人回國最多可以停留90天,也就是3個月。對於前拜耳公司的澳籍華人女子,即使國家不驅逐她離境,我想她也住不了多久了。傲慢的態度讓她幾天之內成為“新網紅”,據說事發之後她再沒出來跑步,難道她突然改變了“要保持身體健康”的觀念了嗎?😂

她被拜耳公司開除以後,估計很難找到新工作了,因為外企是相當看重個人誠信記錄的,再優秀的人才,一旦誠信有汙點,公司一定會棄用她的。現在我們國內用人的規則也是“德才兼備,德要大於才”的。

靜下心來客觀地想一想,其實我們完全沒有必要把她驅逐出境,最終3個月到了,她自己也會夾起尾巴灰溜溜地離開的!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只是可能回到她的假親媽——澳大利亞以後,“假親媽”也會冷眼相待她,離徹底完蛋了沒有幾步了。

疫情之下,眾生百相,有的人“積極主動”地扮演著跳樑小醜一樣的角色,真是無知到底了,最後換個自斷前程,自食其果,新生的機會實在難以尋覓到,太渺茫了。

任何人犯違背道德和良心的低級錯誤,都是要付出巨大代價的,所以生而為人,一要有道德,二要有良心和良知。


Julia中考英語


外籍華人來中國,不能叫“回國”,因為他們已經不是中國人,像問題中的這個“巨嬰”,她是澳大利亞人,她來中國怎麼能叫“回國”呢?她就是“澳僑”。



她已經被拜耳中國公司開除,按說已經無顏在中國混了,知趣的話就趕快回她的國家澳大利亞。因為中國人民根本就不歡迎她這樣的澳大利亞的人。特別是在這個非常時期被開除,一時半會兒她根本找不到工作,誰還會要她這樣的不守紀律的人?如果我是老闆,我是絕對不招收她這樣的人的!

失去了工作,如果她不走,我們就應該趕她走,非常時期非常對待,下“逐客令”,越快越好,最好兩天三天,因為她這樣的人說不準哪一會兒又會隨便外出,給我們帶來安全隱患。夜長夢多是不是?



徐福記1230下水詩文


談到拜耳的那個巨嬰,老穆首先想到的就是她的傲慢、無禮與無知!

該“澳籍女子”,不僅不按規定隔離,私自外出跑步,竟然還在面對社區防疫人員的勸說時,大喊“救命騷擾”……

你一個澳大利亞人,竟然在中國領土上“叫囂”,是可忍,孰不可忍!


據媒體報道,該女子所在公司叫拜耳,拜耳得知此事後,第一時間將其開除了。

老穆想說,拜耳公司還算明事理!

外籍華人,在國內可以住多久呢?

老穆上網查了一下,早在2018年,公安部召開新聞發佈會,將於2018年2月1日起推出八項出入境便利措施。   

在這8項措施中,其中第六項就是專門針對海外華人的:

對在當地工作、學習、探親以及從事私人事務需長期居留的外籍華人,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可按規定簽發有效期5年以內的居留許可!

如今,該澳籍女子已經被開除了,已經失業了,如果她還有一點點自尊心的話,不用他人說,自己應該自覺離開,回到她的國家——澳大利亞!

老穆實在想不通那些已經加入外國國籍,且還在國內掙錢的人!

最後,老穆想說,還是中國最好!

朋友們,你們對此有何看法?歡迎大家在下方評論區留言!


老穆說語文


假洋鬼子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不想拉起民族仇恨,可是,這個澳大利亞華裔女子,也是拜耳中國前員工的所作所為,就是讓我們想起了那個“假洋鬼子”的身份。廣場舞大媽般無賴的言行舉止,再加上肆無忌憚的跋扈態度,很輕易的讓我們想到假洋鬼子或者說二鬼子,在中國橫行無忌的魔幻亂世。想起那個別人用堅船利炮,打開我們的大門,在我們中國的土地上,橫行一個世紀的近現代屈辱史。



一次跑步,就可以讓她的優越感,化為烏有

這個澳大利亞籍華裔女子的所作所為,其實,是在一不小心之間,點燃了我們情緒上的怒火,引發了我們所有人的共鳴。可能在她的意識裡,自己是澳大利亞人,享有治外法權。

可是她不看看,那個時代早已寫進了教科書,印進了我們的靈魂深處,已經成為我們心理情緒的一部分,那段歷史也被我們掃進了歷史的故紙堆裡。她的優越感,來自於她的身份的特殊,來自於她的潛意識,可是她所生活的這片土壤,已經發生了質的變化,用不到治外法權的條例,僅僅上一次熱搜,就足夠了。



她被開除,不該嗎?

回到問題本身,其實拜耳這個公司是比較有名的,她在醫療行業的知名度,大概相當於拜仁在足球圈的知名度。凡是國內醫療器械的從業人員,對這個公司來說,基本上就是如雷貫耳,只不過我們普通人對這公司不瞭解而已。

這位澳大利亞籍華裔女子,其實就是在拜耳中國公司進行上班。當她的事情發出之後,公司第一時間做出反應,並且將其開除。這樣的利益分割,對這位巨嬰來說,可能顯得刻骨銘心,可是罪有應得。



她還在中國能待多久?

在拜耳將其開除之後,她已經失去了工作簽證,也失去了工作簽證所帶來的五年的居住權。接下來,她可以以探親和旅遊的名義,再籤一個180天的居住權。可是如果想延長時間,必須再次找到工作,再次取得簽證。只是,還有哪家公司會給她工作呢?就不怕查消防和水錶嗎?

結束語:塵歸塵,土歸土。這位澳大利亞籍華裔女子,其實在中國已經混不下去了。她可能也沒有想到,自己的一次跑步,竟然引發如此的事端。可是事情的背後,是她優越感的變態心理在作怪,是她不明白,在疫情的當下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成為病毒的攻擊對象,也肩負著不傳染別人的義務與責任。我們把她掛出來,讓她成為熱搜,其實就是對她這種不負責心態的一種反擊,讓她明白,她是誰。當然,對於拜耳中國的做法,我們只想說,幹得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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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恨假洋鬼子,什麼是假洋鬼子?就是不是真的洋鬼子,而是華人甚至是中國國籍。

一般真正的外國人,一看金髮碧眼,基本上比較低調的,至少絕大部分是很低調的,而絕大部分假洋鬼子一般都很高調,恐怕你不知道他說假洋鬼子,一口一個綠卡,美國人。比如清華沒畢業的高曉松,矮大緊就是這樣的人。

一般假洋鬼子自認高人一等,覺得自己比所有中國人都牛。

一般北京人看其他省的人都是外地人,上海人看其他省的人都是鄉下人。這些假洋鬼子眼裡,北京人上海人狗屁不是,都是低檔人。



有了護照,綠卡,這個絕對自己建甌牛的不得了,可以受美國保護了,其實這個想法很優質,現在這些人在美國被人歧視,暴打,可以說連乞討的白人黑頭人都不如。



不過一回國就覺得自己牛的不得了,這個見誰罵誰,應該免費治療,可以出去跑步。儼然是大爺了。

而且一些假洋鬼子的家長也快假洋鬼子化了。


目前拜耳已經辭退了他,說明她已經失去了工作簽證,從那位澳籍女士被開除後,相應的工作簽證已經失效,她已經不可能在中國繼續辦工作簽證,沒有工作肯定無法班辦簽證。只能辦理探親和旅遊簽證,即使能辦下來,最多也只能在中國停留180天。除非有一種可能,那就是她又在中國找到工作,繼續辦理工作簽證,現在這顆老鼠屎,肯定沒人原因接受他。

所以她最多能呆180天,當然國家有權利直接驅逐出境。



從2017年12月28日開始,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將針對53個國家的外國人,聯合實施144小時過境免辦簽證政策!這53個國家就包括澳大利亞。

我個人建議,對這類外國人,直接驅逐出境。一句話:歐美奧人,都給我滾,滾到你們祖國去。

現在別想來國內佔便宜,蹭免費醫療。國內不喜歡這些垃圾國家人。

老鐵們,你們覺得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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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風觀點】外籍人回國能住多久,原則上要看她持有的是什麼類型的簽證。針對拜耳的梁巨嬰,如果是在簽證的有效期限內,且沒有再觸犯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國家是沒有權利驅逐她的。

通過此事,國內人對梁巨嬰特別反感,很多人都發出了遣返回去的喊聲。既然都不是中國人了,為什們還要回來?

她目前是居家隔離14天的狀態,但是至於具體能待多久,我們要看她手裡的證件。I因為外國人進中國,簽證不同,呆的時間長短不同。一般情況下,大多簽證還只准一次進出。而工作簽證、學生簽證等,在有效期內,可以自由多次進出,梁女士是明顯不屬於這種。

一、如果是工作商務簽證類型,可以停留三十天

梁巨嬰顯然不是學生簽證或者旅遊簽證之類的,那麼最有可能是持有工作商務簽證。這樣的簽證,入境時間只能是三十天,而且是單次入境,如果有工作需要,單位可以出具證明,去出入境簽證付辦理簽證延期,可以最多可以延長3個月。

所以,如果梁巨嬰持有的是工作簽證,現在她已經被拜耳辭退,她是無法辦理簽證延期的,只能在國內做多停留三十天。

二、如果持有的是居留許可,可以停留一年時間


梁巨嬰是2019年9月分入職拜耳的,如果是因為工作需要在國內工作的話,拜耳中國應該會為其辦理居留許可。外國人居留許可期限是1年時間,到期在中國直接延期,無需出境,沒有延期次數限制,只有年齡60週歲的限制。

前提是需要有公司聘用,老外有本科學歷,2年海外工作經驗證明,年齡24-60之間 ,當然.探親的居留許可,最長也是一年時間,最長停留也是1年,到期需要離境,需要有中國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有親屬關係證明。

目前已被辭退的梁巨嬰,如果居留許可的話,可以停留1年時間。

三、如果是中國綠卡最久,可以在中國永久居住


中國綠卡即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是指外國人在中國居留期限不受限制的憑證,或者說是獲得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合法身份證件。2004年8月公安部、外交部日發佈的《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規定:“《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是獲得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合法身份證件,可以單獨使用。”“獲得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憑有效護照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出入中國國境。

綜上,我們如果想知道梁巨嬰可以待到什麼時候,主要是看她手中的證件類型,但前提是過了14天的隔離期,她必須老老實實遵紀守法,不可以再次觸犯法律法規,否則,就是被遣返的後果了。


職場教練如風


公安部規定:對來華探望親屬、洽談商務、開展科教文衛交流活動及處理私人事務的外籍華人,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可按規定簽發5年以內多次入境有效簽證;對在當地工作、學習、探親以及從事私人事務需長期居留的外籍華人,可按規定簽發有效期5年以內的居留許可。


一、外籍華人一次簽證最長在國內可以居住5年

根據公安部規定,外籍華人在國內工作,學習,探親以及從事私人事務需要長期居留的,可以簽發五年有效期內的居留許可。也就是說外籍華人在國內一次簽證最長可以居住五年,但不是必須五年。若違反中國法律,中國政府可以隨時將其驅逐出境。



二、作為被拜耳辭退的女員工,我們可以隨時將其驅逐出境。

澳籍華僑女員工從境外回到國內後,拒不服從隔離規定,私自外出跑步且不戴口罩,違反疫情防控規定。面對疫情防控人員的勸阻。不僅不聽勸告還惡言相向,大喊“救命騷擾。”

其行為嚴重違反了疫情防控規定,對國內疫情防控造成嚴重破壞。同時此行為相當於觸犯了中國國家法律,因此中國政府有權根據法律將其驅逐出境。


在此奉勸在境外想回國內的所有華僑華人,再回到國內時應遵守國內疫情防控規律自覺,集中隔離十四天,確保國內疫情防控取得勝利。


職場如水


職場低層認為:

外籍華人回國,是持有護照簽證的。護照上籤證時間多久便可以住多久。

至於拜耳的那個被辭員工,就是不聽人勸告,非要不戴口罩去跑步的那個女人,現涉嫌違法,被警方立案查辦。至於她好久離開中國,國家有沒有辦法驅離,得從以下情況去了解。

一.護照簽證確認日期,是決定外籍人員在中國的居住時間。

如果你簽證時間內在中國居住,是合法行為。到期時,必須離開,如有特殊情況可申請延期15天。

二、關於拜耳辭退的那個"不戴口罩又不聽勸告”的員工能住多久?

單從被拜耳公司辭退來看,應該立即離開,因為她居住在中國,是公司員工的身份居住。一旦被開除或者說被公司辭退,就失去了居住理由。

沒有居住理由,國家不可能讓她久任的。

三、還要看她的違法情況。

據網上消息,拜耳辭退的這位員工,因不服從當地抗疫管理,現被警方立案調查。

根據我國法律,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犯罪的,依照中國公民犯罪處罰。

如果情節輕的可限期出境,驅逐出境等。

所以要看警方調查後的違法犯罪事實才能確定她離開中國的時間。

無論多久出離開中國,都有嚴格的法律限制,不是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的。

結束語:

外國人來中國,或海外同胞,華人華僑,我們歡迎,但要認真履行義務,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服從領導,別得意忘形,認為自已很了不起,處處高人一等,胡作非為,這樣不但不受歡迎,觸犯法律會一樣被處罰的。

(我是職場低層,一個正直有良心的人,歡你關注,圖自網絡,侵權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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