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省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下發《境外入魯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診療隔離相關費用的規定》,就境外入魯人員新冠肺炎診療費用和境外入魯人員隔離費用問題進行明確。
關於印發《境外入魯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診療隔離相關費用的規定》的通知
第265號
各市領導小組(指揮部),省委領導小組(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省直有關部門、單位:
《境外入魯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診療隔離相關費用的規定》已經省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省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3月17日
境外入魯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診療隔離相關費用的規定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有關要求,現將住院診療、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相關費用規定如下:
各地要切實做好被隔離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加強日常管理,完善相關制度,做好臺賬登記,嚴格按規定承擔相關費用,嚴禁向被隔離人員亂收費。
本規定自3月18日起執行。
(掌上墾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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