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意外去世,賠償款47萬岳母全給兒子,請問我老婆能分到繼承款嗎,我們應該怎麼辦?

陳安陽


你們不能,第一繼承人是配偶,也就是你岳母,你岳母繼承了也就是她的錢,他怎麼處置那是她的事


禎禎980


我也是兒媳婦,我婆婆也有點錢,我覺得如果她女兒願意養老,我願意把錢分給她,前提是老人有病了要都能拿出錢來,要都分攤養老,不能錢分了,等老人病了都不出錢,把老人扔醫院沒人問了,到時候再說要兒就是養老的,啥都指望兒子,我覺得這是得商量,看兒子媳婦態度,女婿不能多言,中間還有女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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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母還在不想著以後要怎樣去孝順父母,就開始去想著要去繼承他們的家產,這個女婿做的夠格。我個人覺得,不管是岳父母的財產還是公婆的財產,他們願意給我我就會去接受,不願意給我我也不會去強求。以後他們生活不能自理了,我會盡心盡力的去照顧他們,不為別的,只為他們是我的父母我的公婆。我爸媽就兩個女兒,我是老大,理應扛起身上的擔子去照顧好爸媽。公婆就老公一個兒子,對我這個兒媳又是百般疼愛,就算他們沒錢又怎樣,我心甘情願的去伺候他們。

雖然法律上來說兒子和女兒擁有一樣的繼承權,但是不管是哪個父母都是願意把自己的財產留給兒子。在人們的心中兒子才是合法繼承人,女兒終歸是嫁出去的。一個女人生下來後花錢大把大把花錢的時候是在孃家,而開始掙錢學會生活的時候是在婆家,生下的孩子跟婆家姓。而兒子不同,兒子花錢掙錢的時候都是在自己家裡,生下的孩子跟自己姓。對於照顧父母來說,兒子生活在父母身邊照顧的相對來說也比女兒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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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從法律層面上講。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是受害人死亡後賠償義務人支付給受害者近親屬或法定繼承人的財產損失。因為不是生前財產,死者不可能對賠償金做出遺囑,那麼作為法定繼承人,遺孀應該佔至少一半,或更多。

二,權利與義務對等。既然賠償金是對死者親屬或者法定繼承人的經濟賠償,你老婆可能是有一定份額,當然你也可以訴諸法律。但是因為死者的意外死亡誰受到的傷害(損失)最大,當然是遺孀,未成年子女,這個法院判定都會考慮。如果你想主張你老婆對這份錢的權利,首先要考慮你丈母孃是否有經濟來源,不知道你說的兒子是哥哥還是弟弟,如果是弟弟是否成年?你丈母孃可能基於靠兒養老的觀念把錢給了兒子,畢竟在傳統觀念裡,特別是農村家裡錢跟女兒是沒關係的,雖然這在法律上是不對的,能不能要這個錢你還是要綜合多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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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和你老婆單純的想分錢,也不在乎親情什麼的,直接去要你們的六分之一,不給就起訴,法院會根據遺產法給你判。但是如果這樣,以後贍養岳母的錢你也要出,不然不僅不孝,還違法。

如果你擔心小舅子拿了錢,以後還讓你們出錢給岳母養老,這確實有點坑。讓你老婆和你岳母小舅子坐在一起,談一下以後你岳母養老的問題,如果都同意以後兒子養老送終,簽上協議,那就沒問題了。不要說籤協議影響親情什麼的,如果小舅子岳母明事理,不會多想,如果不講理的,籤協議就更對了。

最後,如果你不差錢,最後還是不要去爭了,雖然法律上你們有份,但是如果去世的岳父也和岳母一個意思,還是尊重老人的意願,你岳父去世前什麼意思,你們也該心知肚明,別自己騙自己。大部分中國人願意把財產給兒子孫子,因為和自己姓,一脈相承,你可以不理解,也沒必要去糾正人傢什麼。給了你,以後就是給外孫外孫女,像是注重家譜的家族,傳幾代之後的後人會去祭奠誰?所以說給女婿是給外人也沒錯,主要看父母怎麼想


開水養小魚


局外觀察:

作為女婿,在你岳父母家裡其實你是外人,你媳婦雖然外嫁,但是她可以算得上局內人。

岳父意外去世,全家悲痛,在這個時候處理家務事的時間點不對,往往容易引起激烈的爭鬥。

關於賠償款,數量不是問題,關鍵看你的心態三觀與水平。記住古訓:女婿最好不要參與岳父母家中事!成功了是人家自家人的,起了紛爭都怪你!切記切記。

你需要有兩種做法:1,這筆錢與你無關,哪怕是在你媳婦面前也不要提起。2,你媳婦如果徵求你的意見,你可以婉轉的說讓她看著辦,如果你強烈要求參與分錢,你媳婦雖然嘴上不說,但是他會打心底朝不起你,且給她製造了巨大的困難。

結論:1,岳父母家的悲痛你要分擔。2,賠償款與你無關。3。你媳婦怎麼處理了你要都贊成。


石門書生1977


賠償款是給岳母個人的,不是給後代你老婆和你舅子的,你老婆與你舅子無權分享。你岳母本人的錢她有個人處理權,願給誰就給誰,任何其他人無權干涉。你倆口子打官司必輸。如果岳母老了,需你老婆贍養,你老婆不贍養,岳母打官司你老婆必輸,因你岳母養育了你老婆,岳母老了你老婆和你舅子無條件的,一人一半的贍養你岳母,如果你老婆不贍養你岳母,將會受法律的制裁。


用戶4311115584717


岳父意外亡故,按理你們都應非常悲傷才是。你這個女婿不好好安慰岳母,反而想要分割岳父的賠償款,真是毫無人性的東西。

這賠償款是賠給你岳母的,理應由她全權處置,任何人都無權干涉。你還是趁早收起想分割賠償款的想法,別丟人現眼了。


山上人279


意外去世、沒有遺囑的遺產分配,先看看法律條款怎麼說:

第一順序繼承遺產的是配偶、子女和父母,他們都是同一順序繼承人,一般應均等分配遺產的份額。但如果他們經過協商同意,遺產也是可以不均等分配。

同時,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繼承人和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那麼遺產是可以多分的。如果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那麼遺產是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因此,看你和你愛人有沒有盡到撫養義務或者你們存在不存在共同居住的條件,如果沒有,少分乃至不分都是符合法律的。


禿筆寫春秋


女兒就不應該分錢,父母給你可以拿,不給你不要爭,為什麼?自己想想平時陪在父母身邊的人是兒子和兒媳,不要說什麼法律兒女平等,事實上兒子付出的就是比女兒多,父母老了都是住兒子家裡,如果住女兒家裡你願意嗎,女兒嫁出去了同樣可以繼承婆家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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