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松陽藥店恢復銷售退熱、止咳藥品

龍泉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通告

(第25號)

  根據我市防疫形勢變化和復工復產相關文件精神,以及麗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恢復藥店銷售退熱、止咳藥品的通知》的要求,為滿足市民日常購藥的需求,經研究,決定自2020年3月18日起,全市藥店恢復銷售退熱、止咳藥品。恢復銷售後,各藥店要按照浙江省、麗水市及我市藥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相關要求做好購買退熱藥品實名登記工作。發熱病人一律到發熱門診就診。

龍泉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3月18日

松陽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

(第26號)

  根據我縣防疫形勢變化和復工復產相關文件精神,為滿足市民日常購藥的需求,自2020年3月18日起,全縣藥店恢復銷售退熱、止咳藥品。恢復銷售後,各藥店要嚴格執行《關於建立疫情防控期間零售藥店購買發熱咳嗽藥品人員信息登記報告制度的通知》(浙醫保聯發(2020)4號)的有關要求,並做好健康碼相關工作。結合當前我縣疫情防控實際,各藥店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做好購買退熱、止咳藥品實名登記工作,包括購買人身份信息、在松陽住址、健康狀況、聯繫電話等。由他人代買的,應同時登記實際用藥人相關信息;

  二、發現有發熱人員購買退熱藥,要即時向縣市場監管局報告,並上報指揮部;

  三、退熱、止咳,感冒類藥品嚴禁網訂配送,可以採取線上預訂、實體店自提的方式,並按前述要求做好體溫測量和信息登記,異常報告等工作。

  特此通告。

松陽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3月17日

  綜合自松陽新聞、掌上龍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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