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的律師不喜歡做刑事案件,或不以刑事案件為主業?

庭立方


我就是以刑事案件為主業,做的還行,至今獲得一份高院判決無罪的,兩份不起訴,三份公安撤案的無罪案件。刑事案件辦理很累,但自己喜歡挑戰


宋俊律師


這主要是由刑事案件的性質決定的,大多數的刑事案件都是公訴案件,只有少量的刑事案件是自訴案件。

公訴案件的刑事案件,大部分是由公安機關負責立案和偵查、破案的。刑事案件涉及到都是人們的健康、生命、財產等方面的權利,因此對刑事案件的立案和偵查,又有一套嚴謹的操作流程和規範,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規定》約束,公安人員在辦理案件中,既要遵守實體法,也要遵守程序法。

因此,公安機關和其他執法部門在辦理刑事案件上基本都是無懈可擊的,律師在對刑事案件的辯護想做到無罪或他罪的辯護基本不可能,但任何事情都不是絕對的,也有冤假錯案的出現,近幾年網絡上也曝光出很多冤假錯案,有的甚至改判無罪,有的律師也因此一夜成名。

因此,總的來說,律師在選擇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業務的時候,更比較趨向於拓展民事案件,相對於刑事案件來說,民事案件的收入較高,有的甚至是按照訴訟的標的的百分比來收取律師費的,是相當可觀的收入。刑事案件主要用來做律師所的“知名度”的,還有就是司法部門指派的免費幫助的“司法救助”是作為律師所的品牌效應。

 





冰消雲釋


哈哈,這個問題好像是專門問法眼掃描的,因為法眼掃描執業28年來只辦理了一起刑事案件,而且那個刑事案件還是因為法眼掃描的非訴業務水平,並不是刑事案件辯護水平而參與的。

先說說法眼掃描執業28年辦理的唯一一起刑事案件吧

那是一起起訴上市公司董事長的案件,三個罪名,其中一個是背信罪,因為涉及到《公司法》、《證券法》以及上市的一些規定,所以讓法眼掃描就這個罪名進行辯護,其他兩個罪名讓另一個律師辯護。


這算法眼掃描辦的唯一一個刑事案件,也不成功,辯護意見法院根本就沒有采納。

再說說法眼掃描為啥不辦理刑事案件吧

法眼掃描雖然也帶律師團隊,但我們團隊從不辦理刑事案件,包括治安案件也不辦理,遇到類似的案件就交給律所的其他律師辦理。

為什麼不辦理刑事案件呢?

1、法眼掃描認為刑事案件律師作用不大

當然了,這可能是法眼掃描錯誤的認識。在我國控辯雙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律師非常被動,提的辯護意見法院一般不會採納。

另外,這類殺人、防火、強姦、偷盜、搶劫、傷害等案件,犯罪嫌疑人基本上都沒錢,付不起律師費。

2、經濟類犯罪基本上法院要看紀委的意見

經濟類的犯罪,特別是公務員等特殊犯罪主體,如貪汙、受賄之類的,都是紀委先介入,然後移交給檢察院,這一類的犯罪律師作用也不大,法院要聽紀委的。

3、刑事案件律師有一定的風險

特別是律師如果抓住了控方的漏洞,讓檢察官當庭出醜,檢察官有報復律師的可能,這種事情發生過。

但法眼掃描認為刑辯律師應該得到更高的社會地位,畢竟涉及到人身自由,在國外刑辯律師收入反而是最高的。


法眼掃描


刑事案件,會見難,閱卷難,辯護意見不被採納,取證有風險……不是誰都能承辦的!還要儘量滿足委託人的各種要求,關係不好平衡。實際上,刑辯律師最容易成名,通過盡職盡責,當事人會認可你的工作,檢法也會尊重你,法庭上可盡展雄辯風采,名利雙收!


艾未艾


個人入行後選擇的方向問題,抽象一點就是個人定位。

刑事案件大多是短平快,走個程序而已,個人能力提現不出來,當然大案要案例外。

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相對案源豐富些,身邊熟人朋友也樂意推薦,結果更直接,社會效益更高些。

所以有些律師不願意接刑事案件。


龍池湖畔


因為,最大的制約就是律師取證比較受制約,一不小心就構成犯罪了。

所以大多數律師都是發現證據,彙報司法部門讓公權力去取證。

其實,刑事訴訟是最能體現一個律師水平的,就像我們看電影那樣,但我國的律師還是民商事案件為主。

我們的司法工作者和律師都是終身在追求公平與正義的,並不是僅僅為了錢而從事這個職業。

但有一項罪名,真的挺讓刑事律師們糾結的,具體罪名真的忘了,但律師取證時候一不小心就會碰到這個紅線。

而且我們法律制度在不斷完善,有了確定的證據才會提起公訴,辦案人員也不會貿然發起公訴程序。

所以才會有以前的冤假錯案啟動法律監督程序,呼格案等之類的案件才會收到公正的處理。

正義雖會遲到,但從不缺席。


梅朵的設計小院


個人定位吧,刑事案件風險比較大,辦案過程中,有可能觸犯刑法,比如偽證罪。所以執業風險大。


齊鳳說法律


律師也是人,也要計算利弊。見義勇為,打抱不平也不是律師的職業。賺錢少,麻煩多的就沒有人幹了。所以錢多的,面子大的才好請律師。


手機用戶一一丨一


我就是這樣的,因為我認為我承受不起別人的生命或者人生自由之重。


蔡lawyer百靈


收益和投入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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