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中心or多中心:求證中國城市群的合理空間結構

單中心or多中心:求證中國城市群的合理空間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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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群這一空間地域尺度上,如長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等,什麼樣的空間結構更有利於經濟發展和建設實施?是選擇單獨做大城市群中省會城市的單中心結構,還是借鑑雄安新區戰略、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多中心結構,或是採取某種目前尚不明確的結構?隨著《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的實施,城市群成為我國新型城鎮化戰略的主要空間支撐形態,把握城市群演進規律,認識城市群空間結構與城市群經濟績效的關係,成為學者關注的焦點,同時也是城市群規劃和政策制定中的關鍵之處。

單中心or多中心:求證中國城市群的合理空間結構

根據網絡圖片整理

然而,一直以來,在科學研究層面,學者們並沒有就城市群空間結構與經濟績效的關係達成一致。一些研究認為,城市群的單中心結構有利於經濟績效提高,而另一些研究的結論則支持城市群多中心結構有利於經濟績效提升,兩方面意見相左,這就對規劃編制與政策制定帶來不小的困惑。同時,還有的研究通過調查分析認為,空間結構與經濟績效的關係並非簡單的線性關係,城市群空間結構與經濟績效兩者之間並不存在簡單的對應關係。城市群的演進和可持續發展不能缺少政策與規劃的指引,目前對於城市群空間結構認識不一的現象,不利於城市群空間規劃的開展,不利於有限資源在城市群中城市之間的科學有效分配。

《城市規劃》2019-9期“前瞻‘十四五’”欄目刊登華東師範大學孫斌棟教授等撰寫的文章《中國城市群的空間結構與經濟績效——對城市群空間規劃的政策啟示》。作者任職於華東師範大學中國現代城市研究中心、城市與區域科學學院,以及未來城市實驗室和崇明生態研究院,對城市及區域空間結構開展過大量科學研究。論文在以往學界研究基礎上,鮮明地提出應當採用更加準確的調查數據,並採用多角度多層次分析手段和驗證方法來開展分析,以此提高研究的可信程度和科技支撐水平。

具體而言,在研究對象選擇上,論文以我國著名地理學家甯越敏教授對於我國城市群的界定為依據,將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唐、武漢、長株潭、成渝、哈大齊、長吉、遼中南、山東半島、中原、閩東南和關中等13個城市群作為研究對象。在數據來源方面,論文以多年動態數據為基礎衡量城市規模,採用美國能源部橡樹嶺國家實驗室(ORNL)的全球人口數據庫數據和歐洲航天局(簡稱“歐空局”)發佈的土地利用數據,計算加工得到各城市群內人口及城市規模。相比於其他可得數據庫數據,該人口數據可以動態反映城市人口數量的變化,在國際學術界已得到越來越多的應用,特別是,使用這些多年動態數據,可以規避以往研究中使用戶籍人口和行政邊界計算空間結構時可能產生的誤差。

在研究方法上,論文使用規模位次法衡量城市群的空間結構,並借鑑國外學者做法,在計算中將位次減去最優位移量的1/2,以降低測量偏差。在表徵經濟績效時,使用勞均GDP和勞均GDP增長率兩項指標,從靜態和動態兩方面把握城市群經濟績效水平,更全面認識城市群經濟績效和空間結構的關係。在柯布-道格拉斯生產函數和巴羅的長期經濟增長模型基礎上,論文分別構建迴歸模型,包括7個勞均GDP迴歸模型和7個勞均GDP增長率迴歸模型。在勞均GDP迴歸模型計算中,使用面板固定效應法和工具變量法,而在勞均GDP增長率迴歸模型中,使用OLS固定效應迴歸和工具變量兩階段迴歸方式。工具變量回歸方法的設定,是為排除OLS方法可能帶來的反向因果問題,文章以此來回應目前同類研究中存在的“計量方法不能解釋因果關係”的問題,排除可能存在的反向因果關係對研究結果帶來的影響。在得到迴歸結果之後,文章對結果進行穩定性檢驗,在分位數迴歸中再建立6個模型開展檢測。

文章實證結果顯示,無論在空間結構一次項檢測,還是在空間結構的一期滯後項和二期滯後項檢測中,檢測結果都為空間結構與勞均GDP負相關,即空間結構指數越小(越多中心),勞均GDP越高。並且,在加入空間結構二次項的檢驗中,從得到的結果看出,空間結構和經濟績效(勞均GDP)二者之間不呈現非線性關係。這一檢測證明空間結構與經濟績效二者之間存在線性關係。經過以工具變量空間結構一期滯後項和二期滯後項等的檢測,得到的結果確認了多中心空間結構會提高勞均GDP這一結果。而所有以勞均GDP增長率為因變量的實證結果都顯示同樣的結論,即多中心的空間結構對於勞均GDP增長率具有促進作用。

為提高實證結論的可靠性,文章從變換空間結構計算方式和使用分位數迴歸兩方面進行穩健性檢驗。論文選取城市規模前25%、50%、75%的城市來計算空間結構,檢測結果顯示,經濟績效指標受到多中心空間結構的促進作用。而在分位數迴歸中,25%、50%、75%的勞均GDP和勞均GDP增長率分位點上的迴歸檢測結果顯示,不同分位點上多中心空間結構對經濟績效的提升作用都相對穩健,這說明論文的結論適用於不同經濟發展階段的中國城市群,也即,無論對於我國的欠發達地區城市群、發展中地區城市群,還是發達地區城市群而言,多中心的城市群空間結構都同樣促進經濟績效提升。

單中心or多中心:求證中國城市群的合理空間結構

勞均GDP迴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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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均GDP增長率迴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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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位數迴歸結果

針對國家城市群政策制定,文章最後提出若干重要建議。首先,我國城市群在發揮首位城市輻射帶動作用的基礎上,要考慮引導經濟要素在城市群空間範圍內相對均衡地進行分佈;其次,多中心空間結構通過城市間“規模互借”亦即專業化分工協作,在更大空間尺度取得了集聚經濟,因而在城市群的空間規劃中需要格外強調完善城際交通和通訊,實現基礎設施一體化;最後,多中心城市群內部城市之間的聯繫在體制上是以突破行政區經濟限制為前提的,只有建立跨區域的規劃、發展和管理機制,才能為多中心空間規劃順利實施提供製度支撐。

隨著“十四五”時期的來臨,新型城鎮化進入關鍵時期,如何推進城市群建設成為“十四五”核心問題之一。京津冀已經率先通過雄安新區建設實施了城市群層面的多中心戰略;而伴隨著所謂新一線城市的興起,提高省域中心城市首位度的呼聲高起。哪種策略更具有經濟有效性;更一般地,城市群的要素應該均衡地佈局在不同的城市還是集中在首位城市?實踐發展迫切需要回答這一問題,這對於把握城市群發展規律,指導城市群尺度國土空間規劃具有重大意義。《中國城市群的空間結構與經濟績效——對城市群空間規劃的政策啟示》一文方法手段新穎,分析闡述充分,研究區域規劃、城鎮化方面的讀者不要錯過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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