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付金集中交存後再現支付公司踩紅線 兩家機構“吃”罰單

北京商報訊(記者 孟凡霞 劉四紅)央行對第三方支付的嚴監管仍在持續,且近期瞄準了備付金領域。3月17日,央行重慶管理部一次公佈三張罰單,對重慶市公眾城市一卡通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眾通”)、銀盛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盛支付”)重慶分公司、重慶易極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易極付”)三家支付機構做出處罰,合計罰沒175萬元。

從三家機構被罰原因來看,易極付主要因未真實、完整、準確反映網絡支付交易信息,未按規定落實有關風險管理措施,未按規定存放客戶備付金等,被罰款 30萬元;銀盛支付未按規定管理收單銀行結算賬戶,未按規定管理特約商戶,未按規定落實有關風險管理措施等被罰139萬元;公眾通則主要因未按規定拓展業務,未按規定管理客戶備付金等被罰6萬元。

就被罰細節及後期整改情況,北京商報記者分別向前述三家被罰機構進行採訪,其中,銀盛支付回應稱,“針對所存在問題已落實整改,已嚴格按照央行相關要求開展自查自糾,落實收單業務管理工作整改,並將不斷完善各項風險管理工作,為支付用戶和消費者提供更優質、安全、高效的服務。”同時,易極付、公眾通兩家機構則均稱,因暫不清楚詳情,需確認情況後才能進一步回覆。

值得注意的是,三家支付機構中,兩家因備付金管理違規被罰,這一情況讓部分業內人士表示意外。“前兩年確實有不少機構因為備付金被罰,但是集中交存至央行後,一般來說不應該出現這種情況。”

北京商報記者瞭解到,客戶備付金是支付機構預收其客戶的待付貨幣資金,不屬於支付機構的自有財產,保障客戶備付金安全也一直是央行對支付機構監管的重中之重。事實上,自2019年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完成100%交存後,鮮少有支付機構因備付金一事被罰。不過,從此次被罰來看,機構違規使用客戶備付金現象仍未絕跡。

多位支付機構高管告訴北京商報記者,一般來說,支付機構因為備付金管理違規被罰,主要包括挪用客戶備付金、未按規定開立備付金賬戶、未按要求報備備付金賬戶、備付金賬面數字與交易數字不符、未按規定結算備付金或結轉備付金利息等多種情形,同時,機構與用戶之間結算備付金這一過程,也會存在違規現象。儘管集中交存,但不乏有支付機構未按規定辦理,或者把備付金以其他名義進行處理的可能。

此外,在一資深分析人士看來,支付機構違反備付金管理規定,一般來說是兩個方向,要麼打擦邊球將備付金轉化為理財產品,要麼在央行規定的繳存比例上有缺陷。他指出,自央行確定將支付機構的備付金集中存管以後,很多依賴備付金利息存活的支付機構便面臨著收入銳減的困難,部分銀行會與支付機構聯合,通過很多打擦邊球的產品,幫助支付機構留存部分備付金。

根據央行調查統計司發佈的2020年統計數據,截至2020年1月末,支付機構備付金存款達1.78萬億元,相較2019年12月環比增長16.62%,再次創下支付機構備付金交存最高紀錄。

多位業內人士指出,相較往年,2020年對第三方支付的監管越趨嚴格且更細化,毫無放緩之勢。麻袋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蘇筱芮則稱,目前,備付金監管呈趨嚴之勢,支付機構應當遵從監管要求完成100%的備付金繳存。對於後期備付金管理,蘇筱芮建議,支付機構不應存在僥倖心理,需在合規方面苦下抓手,在合作方面與合作銀行加強溝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