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深化社区治理 夯实基层基础

3月14日,川汇区深化社区(小区、楼院)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区委书记李宗喜,区长李湛,区领导韩凤龙、张剑锋、刘娟、时文祥、吕振龙、张敏、宋煜、陈景军及区四个班子其他领导出席会议。各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主任,区委各部委常务副职,区直各单位负责人,各社区党支部书记,区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李宗喜强调,一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基层治理的重大意义。要深化社区(小区、楼院)治理,既契合中央、省、市精神,又符合川汇区实际,顺应群众期盼。二要突出重点,科学实施,扎实推进社区(小区、楼院)治理工作。要突出党建引领,搞好“三个共建”;要突出组织建设,建好“三类组织”;要突出治理效能,提升“三种能力”;要突出作用发挥,强化“三项服务。三要夯实责任,凝聚合力,推动基层治理取得实效。各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做好本辖区所有小区和楼院党支部、党群议事会的组建工作。区直各部门主要领导要落实“一岗三责”,做好所分包小区和楼院党支部、党群议事会的组建工作。区委组织部负责对小区、楼院的党组织建设进行指导。区社区建设管理局负责对小区、楼院的党群议事会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备案管理。区委、区政府对社区治理工作实行一周一督导、一月一小评、一季一小结,年底进行总结,兑现奖惩,并纳入年终综合考评,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李湛要求,区直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把深化社区(小区、楼院)治理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要把帮助社区(小区、楼院)建立党群议事会作为近期的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共建责任,推动党员干部社区治理“先锋行动”开展,指导小区、楼院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各办事处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统筹本辖区所有小区、楼院的党组织和党群议事会建设,并积极配合区直单位开展工作。各社区要着力在加强自身建设、阵地建设、能力建设方面下功夫,提升基层治理工作成效,让居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上,王建党传达了《中共川汇区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社区治理“先锋行动”的实施方案》,张敏传达了《中共川汇区委 川汇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社区(小区、楼院)基层治理的实施意见》,并对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陈州办事处、荷花路办事处、七一路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分别作了发言。会议下发了《川汇区党员干部社区治理“先锋行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川汇区社区(小区、楼院)治理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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