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姚市徵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公告
餘徵集拆(2020)第2號
因陶家路江三期(二)工程項目建設需要,根據浙江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徵收方案,該徵地範圍內的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實施方案,已經餘姚市人民政府批准。現就房屋拆遷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拆遷人:餘姚市房屋徵收補償辦公室。
2.拆遷範圍:南至大河門江,北至鎮北村與後塘河社區土地交界線徵收紅線範圍內已徵收集體所有土地上的房屋,具體範圍以現場徵收規劃紅線和徵地紅線為準。
3.補償安置的方式和標準:房屋拆遷實行遷建安置或貨幣安置,補償標準按“餘政發〔2009〕45號”文件執行。
4.搬遷期限:至2020年12月15日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拆遷當事人對上述房屋拆遷有關事項有異議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餘姚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餘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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