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提供課後託管,每學期收費800-1000,合理嗎?

中學教育研究工作室


每學期收費800—1000應該有點多,像徵性收一點是應該的,比如每天每生收2—3元,也就一個月40—60元,家長應該能接受,一個班40個學生,一天收費80—120元,託管學生時間為4:00—6:00,兩個小時收入80—120元託管費,不論是學校或者是老師都應該值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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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線老師,本學期我們也開始了,是山東省裡下的文件。其實,老師們包括領導都不想開展,第一涉及到收費問題。第二學生安全問題。第三,老師們也有家庭需要照顧,積極性不高,哪怕是給補助。現在有些噴子亂噴。覺得學生放學早,老師多舒服啥的。第一按照國家課程規定,小學一二年級下午上兩節課。三四五上三節。一點沒有違反規定。我們一二年級下午4.0放學。四五年級4.400放學。老師們5.30離校。並不是說學生放學了老師就可以走了!給學生收費一個月50,最早6.00放學。自願參加。家長都願意參加。外面的託管機構一個月都得400。學校的領導值班,說是安全保障。一線老師,主要是語文數學英語老師負責看護學生,得改作業。我班57人,改作業很大功夫的。一個學期學生才200多元,這200多還要支出外面的請來的社團活動的經費,還得購買學生保險。領導班子和真正給一線教師的每學期也就是千百塊錢!每個月才200多。沒當過老師的都覺得老師有個寒暑假,多舒服。真正當了老師,特別是班主任,而且是帶主科的班主任。你才知道這其中的忙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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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兒子學校每學期收1600,晚上8點放學,回家不用輔導作業,也挺好!

在這個問題上,每個家庭需求不一樣,所以要說合理不合理,那只有兩個字:難說。

但是放學時間太早就不合理。比如3:30放學,家長都在上班,這對大多數人就不合理!

如果5點~6點放學,那就比較合理,也不會存課後輔導收費的問題也不會如此困擾家長。所以這個問題關鍵不在收不收費,而是放學時間!

如果5-6點放學了,還要收費輔導,當然合情合理,老師的時間也是時間。當然願不願意輔導得家長自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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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錢不多,但是我也覺得不合理!!因為,以前小學是16:20左右放學,然後不知道曾幾何時改到2:40放學了,至於學校老師放不放學我不清楚,不知道誰借家長的口說的,放學早,沒人接孩子,正好借這個理由,學校弄到5:20放學了,每人每月加收100元看護費,和每天五元的間食費,雖然回家需要吃飯,不過學校每天都是酸奶,麵包,香腸(五元錢的成本,可想是什麼樣的食品)。看似不多的每月100元輔導費,可是和之前4:20放學才延長了一個小時,感覺這有點像超市,先漲價再打折的遊戲,運用到了義務教育階段了,可謂發揮的淋漓盡致!既然是義務教育階段就不應該收取學生這錢,國家不給學校及老師補貼嗎?水電費才能用多少?所以我個人認為很不合理,而且孩子回家還是照常寫作業寫到很晚,在學校白浪費時間了,而且學校老師鼓勵孩子參加足球,籃球,乒乓球等體育項目,他們就不用參加晚輔導了,那不一回事嗎?那不參加的同學在教室都幹什麼呢?吃那五元或者自帶的間食唄?這樣安排很是矛盾!座標遼寧省撫順市!!要不就沒有晚輔導,直接恢復到16:20放學,要是真想弄晚輔導,就不要收取這每人每月的100元錢!一年級有什麼可學的,在學校待九個多小時!弄得孩子都沒有時間了,放學回家吃完飯快六點了,按照最快17:30吃完飯,彈完琴18:30,背誦古詩等19:30,洗漱,做作業,每天幾乎都快22:00睡覺💤,長此以往孩子們不會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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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挺好的,覺得不應該的你也可以不去上班每天下午四點多就在家接送孩子好了啊。不要總覺得是學校賺錢了,學校也沒強制性的讓所有學生都這樣。

哪怕每學期多交一千,我也願意,至少我可以去上班,每個月還能多賺幾千!再者,在學校有老師看著,孩子也能專心做作業,總比回家了要看會電視,東摸摸西摸摸拖拖拉拉不想寫作業好。

這樣我也完全有時間在晚上輔導一下檢查孩子作業,對家庭,對孩子來說我覺得都是個不錯的選擇。

每個人的選擇不同,只要不是強制性的,沒必要去批判吧?更沒必要拿學校和課外培訓班比,你覺得好,送培訓班也沒人不讓你去。


芭比和三哥


前兩天跟同事聊起這事,他孩子上四年級,學校開設了課後託管班,收費是900元。本來他的孩子不想參加的,結果他偷偷給老師打電話,讓老師說必須參加,孩子聽老師的,參加了課後託管班,他感覺非常好。

一、父母下班時間跟孩子放學時間不匹配,不方便接孩子。父母下班時間一般會在5:30至6:00,而小學生一般放學時間在3;30至4:00,那麼如果家裡沒有老人幫忙接孩子的話,將是非常難受的事。有些家長不得不委託社會上辦的機構來接小孩,並在那寫作業,社會辦的機構完成這項工作,收費是比較高的,每月要好幾百元。現在學校辦了課後託管班後,就可以不再報社會上辦的託管機構班了,可以省下一筆費用。家長當然願意了,減輕了經濟負擔。

二、課後託管可以組織學生完成課後作業。一般課後託管班從放學到下午6:00,這樣有至少2個至2個半小時,老師會組織同學們完成當天的作業,並且進行輔導。因為有比較好的學習氛圍,又有任課老師輔導,孩子作業完成較好。我這個同事的孩子是一個比較上進的女孩子,但他對於輔導孩子作業也覺得有些麻煩。一是孩子在家一個寫作業會很放鬆,一會兒要喝水,一會兒要上廁所,還有作業輔導,老師說最好家長不輔導,因為家長的解題思路與老師的不一樣,怕孩子搞混亂。總之如果有了課後託管,那可以讓孩子比較好的完成作業,再不需要家長花大精力去輔導功課,而且效果還能有保證。

三、課後託管收費800至1000元是合理的。一方面這個託管班是自願原則,如果你有老人接送,有人輔導作業,是可以不參加的。另一方面這個收入是合理的,因為畢竟這是在工作之餘另加的工作量,需要另外付費。我們按學期20周算,每週五天,一天2小時至2 .5小時,總課時在200至250小時之間,每個小時僅僅4元,完全物有所值。

你們那實行課後託管了嗎?你願意讓孩子參加託管嗎?歡迎大家留言交流。


良心老師


我是江蘇的,這個學校放學後的託管,是有教育部文件的。我想教育部下發這個文件有以下幾個考量:

1.減輕家長的負擔。現在隨著生活節奏得加快,工作的繁忙,很多家長並不能朝八晚四地去接送學生,課後託管,可以讓孩子放學後在學校裡呆上一個小時左右,便於家長下班後接孩子。

2.為了孩子得安全考慮,很多孩子放學之後要麼去輔導班補課(其實就是輔導班老師看著做做家庭作業)要麼跟其他學生亂跑,這樣不安全。當然不排除有學生放學之後能按時回家的。



3.為了孩子的學習考量,我做了個調查,班級裡百分之八十的孩子放學後會去輔導班,這些輔導班良莠不齊,師資力量得不到保證,教學質量更是參差不齊。家長沒空帶孩子,就交錢讓輔導班帶孩子。



4.為了國家的教育考慮,學校的教師比社會上的輔導機構的老師更有教學經驗,他們課後託管,會讓孩子發展得更好。

我們這收費一個孩子一學期三四百元,這在社會輔導機構裡是不算什麼的,社會輔導機構動輒一學期好幾千上萬的。學校完全不會強迫孩子參加,由家長自願參加。收費的標準也是有教育局、人事局聯同財政局物價局幾個部門共同定價並且進行社會公示的,不會有違法亂收費的現象發生的。這樣的學校託管是公益性質的。

花這麼少的錢,在學校接受課後託管,是很多家長的很好的選擇。除了學校有著社會輔導機構沒法進行媲美的硬件設施,還有,更加了解學生,每天和學生呆在一起超過八個小時的老師們。選擇學校託管,家長們何樂而不為呢!

我們學校的課後託管是以社團活動為主的,有鋼琴,吉他主持人,書法,繪畫,珠心算,奧數,舞蹈,跆拳道,金工,3D打印,電子百拼,笛子,電子機器人,陶泥,等幾十個社區組成的,每個年級有自己的年紀社團,學校有校級社團,每個社團都有自己的校本課程。是學校下大力氣做的。


語文盛老師


十分合理。原因有以下:

  1. 課後託管方便了像我們這樣的工薪階層家長無法按時接送孩子的問題;

  2. 學校提供課後託管,避免了給外邊哪些良莠不濟的託管班有可乘之機;

  3. 學校外邊的託管班每學期的收費在2500-3000元間,學校每學期收費800-1000遠遠低於校外輔導班收費;

  4. 放學後學校統一管理,孩子更加安全;

  5. 放學後學校統一管理,也能很好的避免孩子被“放了羊了”;

  6. 課後輔導屬老師課外加班,自己家孩子享受了這種被託管的待遇,交一定的費用合情合理。

  7. 學校提供課後託管,也在徵求孩子和家長同意的前提下,如果家裡有專人照顧孩子,不參加也無妨。


結論:學校辦理託管班,方便了家長,也給孩子提供了安全的保障,每學期收費800-1000,遠遠低於外邊哪些層次不平的課後輔導班,更加安全、可靠、收費更低,實在是合理不過了。當然,如果您不願意或者有更好的選擇,您家孩子不參加就好,也不存在是否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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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學校提供課後託管,是去年教育局為減輕家長負擔提出的一個新的政策。我兩孩都沒有趕上這好時機。800到1000的課後託管費用是有據可查的。

一、學校實行課後託管時有告之義務

如果收到學校課後託管收費的告之書,這是教育局有發文,符合規定的。勿需質疑。

二、課後託管實行自願原則

如果你有時間去接送小孩,完全可以不用去做課後託管。當然,對於工作簇的家長來說,這無疑是福音。不用上班時間還提心吊膽,生怕錯過孩子放學時間。

三、收費標準經過當地物價局核准

按照教育局關於學校實行課後託管指導意見,有些地區託管費全部由當地"政府購買"、"財政補貼",有些地區則是由政府和家長分別承擔一部分。如果你收到的告知書上需要交800到1000塊,證明是實行的第二種情形。這800或1000是經過當地的物價局確定的。

四、比價原則

可以與其他非學校機構的託管費進行比較,相同服務如果學校託管費等於或高於非學校機構,說明學校的收費標準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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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該收費的問題,各級教育管理部門已經有了相關政策。從情理上來說,教師付出了勞動,有權要求獲得相應的報酬,所以收費沒有什麼不應該的。問題的關鍵是怎麼收,收多少。

以成都市為例,規定是200元及以下。這200元的標準到底是怎麼定出來的?它被用於哪些支出呢?學校老師或者教育部門,有沒有從中漁利?尤其是教師的報酬有沒有跟學生是否交費相關?這種利潤是否被允許,或者應當被允許?又應當在何種程度上被允許,或者默認?如果被允許,是否會造成對學生和家長的傷害?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成都市我所知道的周邊各小學基本上就按照200/人來收取了。一旦規定上限,人趨利的本性,只會按照最高上限收取,而不會按照需求來收。同時要照顧到不同單位和可能的實際情況,這個上限的標準無疑是定的偏高的。

為實施託管所需要的服務實際上是非常有限的。教室,照明,以及一名教師的在場看管,也許還有學校保安人員,這就是全部。按照一個教師一個月工作22天,工資1萬每月來計算(這已經大大高於其實際工資了),報酬應為57元每小時。託管兩個小時,工資報酬114元。照明費用,最多4,5元。至於教室的使用與折舊,這屬於國家投資,並且用於學生學習所用,沒有理由收費。安保人員兩位,本來就應該是一直守衛在門口的,所以並不需要額外的支出,如果有,鑑於一個學校有數十個班,一個班的支出也就是一兩塊錢。所以兩個小時託管的全部支出,120元。按照30個人參加託管計算,每月收入6000元,支出120×(22-4)=2160(減掉4是因為週五不予託管)。實際支出應該更低,因為小學生雖然是3:30下班,但這並不意味著教師可在同一時間下班。考慮到這些,教師所得報酬完全是一種額外的獲取,因此所計算的費用,已經足以調動教師參與託管照看的積極性。此外,放假期間沒有支出,但是收費並不會因此減少。

譬如,我兒子上一年級,班上大約55人。在老師的勸誘下,一開始就有30人左右參加託管,現在已經有40多人參加。

由此可見,託管收費存在巨大的獲利空間。而教師的利益顯然也糾纏在其中。事實上,這已經使得教師在施教過程中,對是否參與託管的學生,給予了差別的待遇。更可怕的是,這種差別待遇是否已經延伸到課堂上的教學,是否影響到兒童的身心健康?我們不得而知,這是一個巨大的黑洞。

綜上,我的觀點是:託管可以收費,但是不應當存在明顯的獲利空間,尤其不能各班所收收費用與教師收入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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