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翁源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吳玉媚開設賭場罪一案,經翁源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以開設賭場罪判處被告人吳玉媚有期徒刑一年,緩刑 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分享到: 閱讀更多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 關鍵字: 翁源 賭場 翁源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