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第15號通告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呈快速擴散態勢,有關國家和地區感染人數大幅增長,疫情跨境流動傳播的風險增大。為阻止疫情輸入,保護公眾的生命健康,經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研究決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鑑於旅程途中感染風險較大,建議廣大海外僑胞“非必須,不出門;非必須,不遠行;非必須,不聚集”,在原居住國(地區)做好居家健康防護。

二、若因特殊情況確需從境外入(返)靖的,無論中國公民或外國公民,無論通過境外直接進入或從國內其他城市中轉進入,必須提前3天將境外入(返)靖的車次、航班等返程信息由本人、親屬或接待單位向所屬村(社區)報備。

三、全縣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在得知親屬、朋友由境外入(返)靖的信息後,務必第一時間向境外入(返)靖人員所屬村(社區)報告情況。

四、各社區(村)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屬地責任,對所有境外入靖人員,必須逐一登記在冊,並第一時間向所在鎮(園)報告。

五、各鎮(園)要實行掛鉤責任制,對境外入靖人員要嚴格落實隔離觀察、醫學隨訪等防控措施;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的,要在嚴格做好防護的前提下,送到縣醫院發熱門診就診,並按規範流程處置。

六、各類用工企業、酒店、賓館等單位以及房屋出租人如獲知有境外入(返)靖人員,必須立即向所在鎮(園)、村(社區)報備或向公安機關報告。

七、根據國內疫情防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我縣對境外入(返)靖人員分別採取集中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天措施,集中醫學觀察期間食宿費用自理。

八、對於拒絕配合實施隔離治療和隔離醫學觀察等管控的,由公安部門依法協助強制執行。對違反本通告要求,不如實申報、瞞報、漏報、遲報的單位和人員,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依法追究其相關責任。

九、執行有獎舉報制度,廣大人民群眾對發現的可能違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入(返)靖人員,請及時撥打舉報電話(0596-7822318)。舉報信息查證屬實的,將給予500元獎勵。多個舉報人分別舉報同一情形的,獎勵首位舉報人。

十、為更好服務海外鄉親和臺港澳同胞的信息諮詢,南靖縣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外事組開通兩部熱線諮詢電話,現予公佈:0596-7822514(面向海外鄉親)、0596-7822662(面向臺港澳同胞)。

南靖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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