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傢俱的鑑定,最重要的內容是確定年代。準確地判明傢俱製作的年代,可從用材、品種、形式、構件的造法以及花紋等幾個方面進行綜合考察
一、從用材上鑑定
明清傢俱在用材方面,有鮮明的時代特點。因此,辨別木材是鑑定傢俱年代,傳世的明清傢俱中,有不少是用紫檀、黃花梨、雞翅木、鐵力等木料製作。
因在清代中期以後,這四種木料日見匱乏,成為軍見珍材。所以,凡是用這四種硬木製成而又看不出改制痕跡的傢俱,大都是傳世已久的明代或清代前期原件。雖說此類名貴傢俱近代仿製的也有,終因材料難得及價格昂貴,為數極少。
今存的明清硬木傢俱中,也有許多是使用紅木、花梨木和新雞翅木製作的。由於這幾種木材,是在紫檀、黃花梨等名貴硬木日益難覓的情況下才被大量使用,所以,用這些木料製作的傢俱,多為清代中期以後直至晚清、民國時期的產品。
如有用紅木、花梨木或新雞翅木做的明式傢俱,因其材料的年代與形式的年代不相吻合,大多是近代的仿製品。
值得注意的是,有大量傳世的櫸木傢俱,不能以材質來判斷年代,因為它在明清兩代均被廣泛用於製作傢俱,並在形式上也較多地保持了一致性,許多清代中期乃至更晚的櫸木製品,依然沿複著明代的手法。所以,對於櫸木傢俱的斷代,應更多地依靠其他方面的鑑定
二、從品種上鑑定
明清傢俱的品種,往往與年代有密切的關係。有些較早出現的傢俱品種,往往到了清代後就不再流行,所以除了極少數後世有意仿製的外,其製作年代不應晚於它的流行年代。
也有一些傢俱品種,出現的時間較晚,器物的本身,就很好地說明了它們的年代。如圈椅,入清以後已不流行,從傳世品來看,它們多用黃花寮製作,很少有紅木或花梨木的製品,其造型和雕飾風格也較早。所以,傳世的椅,基本都是明式傢俱。
又如茶几,本身就是為適應清代傢俱佈置方法而產生的品種,它由明代的長方形香幾演變而來,傳世的大量實物中,多為紅木、花梨木製品,未見年代較早的。很顯然,茶几是清式傢俱品種
三、從形式上鑑定
傢俱的形式,是斷代的重要依據。許多明清傢俱的年代早晚,都可以從形式上的變化來判斷。
如坐墩的形式,即經歷了一個由矮胖到瘦高的變化過程,凡具有前者特徵的坐墩,其年代一般要早於後者。但也有一種四足呈如意柄狀的常見清式坐墩,形體兼有矮胖、瘦高兩種,它們多為清中期後的廣式傢俱,蘇式傢俱中也有仿製。
在扶手椅中,凡靠背和扶手三面平直方正的,其製作年代大多較早。從羅漢床的床圍子形式變化來看,三塊獨圍板的羅漢床,比三塊攢框裝板圍子的要早;圍子尺寸矮的,要早於尺寸高的;圍子由三扇組成的,比五扇或七扇成的要早。凡圍子形式較早的羅漢床,其床身造法也較早,反之,則較晚。
對於架格來說,區別它是明式還是清式,主要看它的橫板是通長一塊,還是立牆分屬。至於架格被分隔成有高低大小許多格子的多寶格,決非明式,它是清乾隆時期開始流行的形式。
四、從花紋上鑑定
明清傢俱上的花紋,是鑑定傢俱製作年代的最好依據。傢俱花紋與其他工藝品的花紋一樣,具有鮮明的時代性,因此,在鑑定傢俱時,有確切年代的其他工藝品上的花紋,是很好的對比參照物。但在參照時宜採用題材相同,或接近的加以對比,這樣就比較容易判斷年代。
明清傢俱與其他工藝品不同,絕大多數沒有年款,其鑑定是一項複雜的工作。上述鑑定方法,除根據花紋可以判斷較具體的年代外,其他的大都只能區分明式或清式,一些鑑定標準也僅作參考,切不可生搬硬套。因為明清傢俱有時在用材、品種、形式、造法及花紋上,或沿襲傳統,或刻意仿造,極難斷代。
對這種傢俱的鑑定,就更要進行詳盡和全面的科學考察。
五、從結構上鑑定
鑑定明清傢俱的年代早晚,有時也可根據某些構件的造法來判斷。但這種方法必須結合整體造型和其他構造法的鑑定。現將明清傢俱中某些構件的造法介紹如下:
1.搭腦
凡靠背椅和木梳背椅的搭腦(靠背頂端的橫料)中部,有一段高起的,要比用直搭腦的晩;靠背椅的搭腦與後腿上端格角相交,這是廣式傢俱的造法,蘇州地區造的明式椅子,此處多用挖菸袋鍋榫卯,時代較早。
2.屜盤
椅凳和床榻的屜盤(墊子),有軟硬兩種,軟屜用棕、藤皮或其他動植物纖維編成,硬屜則用木板造成(一般採用打槽裝板造法)。考究的明代及清代前期傢俱,大多是16世紀~18世紀初蘇州地區的產品,屜盤多為軟屜,少有硬屜。今存完好的傳世軟屜傢俱,大多可視為蘇州地區製造,而硬屜傢俱則很可能是廣州或其他地區所造。
3.牙條
桌几牙條與束腰一木連做的,要早於兩木分做的;椅子正面的牙條僅為直條,或帶極小的牙頭,為廣式傢俱的造法,時代較晩。蘇州地區製造的明式傢俱,其牙條下的牙頭較長,或直落到腳踏棖(橫檔),成為券口牙子4,牙頭
夾頭榫條案的牙頭造得格外寬大,形狀顯得臃腫笨拙的,大多是清代中期後的造法。
5,棖子
凡羅鍋棖的彎度較小且無圓婉自然之勢,顯得生硬的傢俱,其製作年代較晚;明式傢俱的管腳棖都用直棖,而清中期後管腳棖常用羅鍋棖,晚期的蘇式傢俱更是流行此做法。這是區別明式和清式傢俱十分重要的特點
6.卡子花
明式傢俱上常用雙套環、吉祥草、雲紋、壽字、方勝、扁圓等式樣,清中期以後的卡子花漸增大且趨於繁瑣,有些做出花朵果實,有些造成扁方的雕花板塊或鏤空的如意頭。根據卡子花的式樣,可有效地判別明式和清式傢俱,並確定其大致年代。
7.腿足
明式傢俱除直足以外,還有鼓腿彭牙、三彎腿等向內或向外兜轉的腿足,其線條自然流暢,寓道勁於柔婉中。清中期的傢俱腿足矯揉造作,常作無意義的彎曲,清晚期的蘇式傢俱中,這種做法特別突出。其造法通常是選用大料做成直足,然後在中部以下削去一段,並向內驟然彎曲,至馬蹄之上又向外彎出。
這種做法大至大椅,小至案頭幾座,無不如此。
8.馬蹄
明式傢俱與清式傢俱的馬蹄,區別顯著,前者是向內或向外兜轉,輪廓優美勁峭,而後者則呈長方或正方,並常有迴文雕飾,顯得呆板落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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